•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3-00008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1 号
建议人
马帅庭
标题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中医药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民族赓续发展 的重要保证,是人类医学发展史上的瑰宝。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出台了《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作为新时 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 大措施,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 行动指南。 由于我市中医药事业基础差、底子薄、起点低,中医药在 我市发展不平衡,发展滞后,目前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较为薄 弱。基层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阵地,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 设是落实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在退热 药、消炎药等药物短缺时,中医药在救治新冠病毒感染方面效 果显著,特别是能够显著改善患者发热、咽喉疼痛、咳嗽、乏 力等症状。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已经成为我国疫情防控的 一大特点,中医药是疫情防控“中国方案”不可或缺、不可替 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 中的作用,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议: 

1.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包含:各级中 医医疗机构、社会办中医药诊所及特色中医药服务场所 等,其中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是主体。加强各级中医医院医 疗服务能力建设是重中之重,包含人才培养、学科建设、 科研教学、中医药服务水平等。要进一步完善集预防保 健、疾病治疗、康复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 县级各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民营医院 均开设中医馆或中医诊疗门诊。 

2.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重点 支持开展中医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 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的倾 斜政策,将中医医院做大做强,并辐射带动基层医疗机构 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 

3、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 经验;深入挖掘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宣传、保护、传 承和创新力度;全面提高中医药文化全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更了解中医、更相信中 医、更愿意选择中医。 

4、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化建设。推动建成由当地政府牵 头,国内知名制药有限公司合作实施的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 推动中药材集中种植,建成1-2个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道 地中药材种植园区,力争打造成特色中药材示范园区。 

5、强化政策支持。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将符合 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包括饮片、配方颗粒剂等)和 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合理确定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 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特点,鼓 励使用中医药;二是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 充分体现中医药技术的服务成本和劳务价值,建议提高中医诊 疗技术的收费标准,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编 制管理体系建设,在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编制总量内,对中医 医院人员编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根据中医医疗机构床位 数,合理核定人员编制,逐步推行编制备案制,以解决人员编 制不足,人才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四是尽快落实市、县公立医 疗机构用人、选人、招人自主权,推进市、县公立中医医院自 主招聘用人政策的实施,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根据发展 需要自主制定、发布、调整人才引进计划,自主设置引进高层 次人才、急需紧缺医学人才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任职资格条 件和考察程序;五是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立项和资金支持力度。

承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马帅庭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医疗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先后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做重要指示,我市中医药发展取得了可喜进步,中医诊疗技术水平、中医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升。特别是2021年8月,我市出台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为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国家、全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的一定差距:一是中医药人才队伍不足,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尤为突出;二是全市中医药名医名家较少,在加快中医药发展中带动力不强;三是全市中医药人才培训常态化机制还未形成;四是国家医保政策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中医药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正如您所言,中医药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民族赓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人类医学发展史上的瑰宝。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从贯彻落实习主席发展中医药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医工作,特别是加快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您的5条建议对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和郏县中医院二期工程建设,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在硬件设施改进的基础上,着重在中医药特色、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推进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在儿科、脑病科、周围血管科等三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创建完成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同时,以“重点专科建设”“双核心指标”考核评价等为抓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上等。

二是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健共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药服务方面开展指导帮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健共体。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实施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建立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补偿机制,加大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扶持力度。加强市、县两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2023年积极推进中医馆内涵建设,30%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支持各县(市)区在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上出实招、下工夫,打造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等举措,让群众真正在家门口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三是多种途径加强中医人才培养。依托市中医医院为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能力培训;抓好夯实“青苗人才”培养工作,传承发扬名医学术思想,不断提高中医药临床应用能力;认真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普及西医临床医师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供人才支撑和知识储备,促进中医和西医两套医学有机融合;继续开展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工作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促进基层中医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四是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积极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程。以各级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环境建设为载体,在门诊楼、病房楼、病人候诊区,设置群众通俗易懂的中医药保健知识、百草园和中医名家格言专栏,展示中医药文化魅力。通过举办中医药广场文化活动、组织中医名家义诊、开展中医健康大讲堂、发放中医药科普宣传册等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感受中医药。利用多种途径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在市中医医新院区规划场地,依托市中医医院新城院区建设市中医药展览馆和中医药图书馆。统筹安排,通过报纸、电视台、自媒体等形式,对中医专科建设、中医科普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名医名家风采等进行宣传,提升中医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是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化建设。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推动中药材集中种植,在全市建设一批特色中药材示范园区,建成1—2个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园区。鼓励支持中药加工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依托市中医医院院内制剂资源,引进知名制药企业,建成市中医医院院内制剂中心。提升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支持在中药材产地建设初加工基地,完善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建设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物流基地,建设标准化和现代化的中药生产工艺流程。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大对假劣中药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等联动机制,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健康养老和医疗养老结合,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将具有长期传统食用习惯、属于食药物质目录内品种且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道地药材,按程序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鼓励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创作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

六是强化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强工作统筹和部门协调,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力度,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价格,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本省炮制的部分中药饮片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审核批准后可纳入医保报销。配合省医保局对医院院内制剂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报销范围。探索按中医特色病种付费,逐步将中医诊疗效果明显、诊疗方案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中医药交流融合发展。鼓励我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与全国重点中医药大学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制药、服务业等方面开展人才培养、继续教育、文化建设、科研宣教等深度交流合作,重视和支持激励中医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学术经验整理、论文发表出版。强化中医药科技项目和科研专项课题监管,配合做好科研专项评审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医药科研项目获奖。落实人才评价激励政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对引进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制。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开通中医药类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面向全国引进中医药高端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建立名中医工作室,研究、传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构建引才、用才、育才、留才的工作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