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8批)
来源:平顶山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浏览

第二十八批 2023年12月28日

序号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X3H

A202

3121

901

59

平顶山新城区医药公司住户饮用地下水有异味,西边有个水渠存有污水,怀疑污染地下水。平顶山市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河南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平顶山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敬东曦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在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方今典产业园内租用西部投资公司写字楼办公,不从事生产。九州通医药产业园为医药仓储,不从事生产,位于秋实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西路南。
    12月20日,经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调查,以上4家医药公司附近一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住户,且西侧及附近无水渠,各医药公司均没有家属院、没有居民住户。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对4家医药公司进行了走访。
部分属实保障好饮用水水质安全。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新城区共有4家医药公司,经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排查,各医药公司均没有家属院、没有居民住户,周边无水渠。
    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对4家医药公司进行了走访,各医药公司受访人员均表示没有家属院、没有居民住户。
已办结
2

X3H

A202

3121

901

23

卫东区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扬尘外排严重污染,多次举报无人管。平顶山市卫东区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不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卫东区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扬尘外排严重污染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8月2日,卫东区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同月该公司经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销。该企业注销前,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情况。2023年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蒲城街道办事处现场勘查,该公司原生产车间内未见生产机械设备、原料及产品,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存在生产时废气、扬尘外排现象。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蒲城街道办事处走访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该公司早已停产,近一年多未发现有生产迹象,未见有废气外排。
    二、经查多次举报无人管问题不属实。查阅卫东区12345民呼必应热线和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12369热线转办的举报信息,2023年以来未接到关于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信息。
部分属实卫东区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企业超标排污。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卫东区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扬尘外排严重污染问题已办结。经核查,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份注销,2023年12月21日,现场检查原生产车间内未见生产机械设备、原料及产品,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存在生产时废气、扬尘外排现象。
二、关于多次举报无人管问题已办结。2023年以来,卫东区12345民呼必应热线及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未接到关于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信息。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蒲城街道办事处走访平顶山市明鑫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边群众,均表示该公司早已停产。
已办结
3

X3H

A202

3121

901

46

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私挖乱采,破坏山体,粉尘大量污染严重。平顶山市汝州市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私挖乱采,破坏山体问题部分属实。2012年10月,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采矿证到期后,该矿停止开采。2020年11月,地矿部门对该区域进行日常时,发现王某擅自在汝州市陵头镇段子铺村马窑自然村西约1000米处,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石灰岩,地矿部门对其立案查处。
    二、经查粉尘大量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汝州市对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石英砂技改项目进行检查,2020年12月停产至今,用电报停状态,无用电记录。
    2023年12月21日,当地政府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汝州市鑫瑞砂石有限公司周边段子铺村五户群众。
部分属实属地政府、地矿部门持续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私挖乱采,破坏山体问题已办结。2012年10月,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采矿证到期后,该矿停止开采。2020年11月,地矿部门对该区域进行日常时,发现王某擅自在汝州市陵头镇段子铺村马窑自然村西约1000米处,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石灰岩,地矿部门对其立案查处。
   (二)关于粉尘大量污染严重问题已办结。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汝州市对汝州市鑫瑞沙石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石英砂技改项目进行检查,2020年12月停产至今,用电报停状态,无用电记录。
二、处理情况
    2020年11月27日,汝州市地质矿产局对王某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石灰岩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汝州市地质矿产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第185号),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王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没收王某违法所得2475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4950元,共计29700元。
    2023年12月21日,当地政府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汝州市鑫瑞砂石有限公司周边段子铺村五户群众,群众反映平时未看到该企业生产,不存在该企业粉尘大而影响生活的情况。
已办结
4

X3H

A202

3121

901

24

卫东区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机油到处流,油桶乱扔,废气直排。平顶山市卫东区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卫东区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机油到处流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对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机油存放于该公司厂区东北角危废间,作为该公司原材料回收利用。不存在废机油到处流情况。该公司危废间面积15平方米,地面做防渗处理,有溢流槽和溢流池,标识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标准执行,危废间悬挂有管理制度,建立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出库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处置环节记录表,留存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经调查油桶乱扔问题部分属实。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包装桶主要有氯化石蜡包装桶和废机油桶。氯化石蜡空桶,属于可回收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集中存放于周转棚中。油桶存放于该公司厂区东北角危废间中。多余的废机油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2023年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废旧设备存放区放置四个氯化石蜡空桶,炼胶车间北门东侧棚放置一个氯化石蜡空桶。氯化石蜡空桶卸料口封闭无渗漏。
    三、经查废气直排问题不属实。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废气产生源主要有炼胶车间、硫化输送带车间、塑化输送带车间。主要污染污有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和颗粒物等。炼胶车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N001和DN002排气筒排放。硫化输送带车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N003排气筒排放。塑化输送带车间配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经DN005排气筒排放;造粒、塑化、涂覆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两级高压静电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N004排气筒排放。2023年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核查,该公司硫化输送带车间及炼胶车间140密炼机正在生产,配套的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转正常。硫化输送带车间和塑化输送带车间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在标准限值以下,未超标。在日常监管及排查中未发现自动监控运行不正常及监控数据超标情况。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委托河南绿之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预计12月31日出具检测结果,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举措。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将氯化石蜡空桶放置于室内周转棚中、空油桶按照危险废物存放标准规范存放,加强对该企业危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管。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卫东区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机油到处流问题已办结。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机油均收集存放于该公司危废间,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作为原料的一部分回收利用,不存在废机油到处流情况。
    二、关于油桶乱扔问题已办结。该公司废弃油桶存放于危废间中。多余的废机油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12月21日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氯化石蜡空桶已由氯化石蜡厂家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回收。
    三、关于废气直排问题阶段性办结。2023年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核查,该公司各项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委托河南绿之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所有排放口进行检测。预计12月31日出具检测结果,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举措。
    四、下步整改方案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督促河南绿之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尽快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举措。
阶段性办结
5

X3H

A202

3121

901

49

汝州市大峪镇大峪村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粉尘污染,污水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平顶山市汝州市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汝州市大峪镇大峪村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粉尘污染的问题部分属实。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位于汝州市大峪镇大峪村东北,配套2套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生产车间全密闭,破碎工序二次密闭,车间内有喷淋系统,生产过程湿法作业,未发现厂区内有大量粉尘产生情况。
       二、经调查该厂污水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的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查阅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排污许可等资料,该厂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化使用,不外排。
       2023年12月21日,当地政府针对反映问题走访平顶山市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周边村庄五户群众。
部分属实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汝州市大峪镇大峪村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粉尘污染的问题已办结。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位于汝州市大峪镇大峪村东北,配套建设2套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生产车间全密闭,破碎工序二次密闭,车间内有喷淋系统,生产过程湿法作业,未发现厂区内有大量粉尘产生情况。
    二、关于该厂污水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的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查阅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排污许可等资料,该厂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化使用,不外排。
    2023年12月21日,当地政府针对反映问题走访平顶山市汝州市大峪占卫石材来料加工厂周边村庄五户群众,群众反映平常没有见到该工厂粉尘大而影响生活,也未发现该厂外排废水情况。
已办结
6

D3H

A202

3121

900

24

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鲁山县神火集团有色金属公司东侧300米,建业石子厂,无证开采。平顶山市鲁山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鲁山县建业石料厂,购买平顶山市坤中实业有限公司在石龙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剩余石料,2023年12月21日,经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河南有色金属公司东侧300米鲁山县建业石料厂东北侧的采坑系2017年刘某、2018年高某在此盗采矿产资源形成的历史采坑,2021年鲁山县梁洼镇人民政府对该采坑进行阶梯式生态修复治理。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4月24日,刘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梁洼镇八里坪村四间房组露天开采建筑用石灰岩资源,2017年4月28日,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对刘某无证采矿案立案调查,至查处时未采出矿产品,正在为采矿做准备工作,剥离表皮面积48平方米。2017年5月24日,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国土资罚决字〔2017〕34号),给予:责令刘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对刘某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刘某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017年6月6日缴纳了罚款。
      2018年2月14日,高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鲁山县梁洼镇八里坪村三组开采青石资源,2018年2月24日,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对高某无证采矿案立案调查,至查处时采出矿产品4400.368立方米,开采面积1249.04平方米。2018年4月16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国土资罚决字〔2018〕31号),给予:责令高某立即停止违法采矿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元;对高某违法采矿,处以违法所得(¥50000.00元)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高某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018年4月28日缴纳了罚款。
       2021年12月,鲁山县梁洼镇人民政府对该采坑进行阶梯式生态修复治理,共种植树木600余棵,种植面积约15亩,播撒草籽500余斤,历史遗留采坑已得到修复。2023年12月20日,经鲁山县梁洼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区域内无新开采迹象。
       2023年12月21日,鲁山县梁洼镇政府对梁洼镇八里评村建业石子厂无证开采问题办理情况走访了周边6户村民,告知了案件办理结果,走访群众均对案件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部分属实鲁山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杜绝无证非法开采。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刘某、高某违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17年5月24日、2018年4月16日对二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万元、6万元,处罚决定下发后,二人停止了违法行为,并履行了决定书义务。2021年12月,鲁山县梁洼镇人民政府该采坑进行阶梯式生态修复治理,共种植树木600余棵,种植面积约15亩,播撒草籽500余斤,覆盖整个修复区域。2023年12月20日,经鲁山县梁洼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区域内无新开采迹象。
    2023年12月21日,鲁山县梁洼镇政府对梁洼镇八里评村建业石子厂无证开采问题办理情况走访了周边6户村民,告知了案件办理结果,走访群众均对案件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7

X3H

A202

3121

901

48

汝州市陵头镇养田村汝州市亚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生产时不开环保处理设备,废气直排污染环境。平顶山市汝州市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汝州市亚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胶印机正常运行,连接胶印机的污染防治设施(UV光催化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调阅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生产日报表及历史监控录像,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的现象。
       2023年6月1日,该公司委托河南申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印刷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2023年9月22日,该公司委托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印刷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永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YFJC-WT23X122001)显示,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将加大对汝州市亚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时检查其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杜绝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等违法问题的出现。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
    该问题已办结。汝州市亚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陵头镇养田村南。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胶印机正常运行,连接胶印机的污染防治设施(UV光催化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调阅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生产日报表及历史监控录像,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的现象。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永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编号:YFJC-WT23X122001 )显示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存在问题走访汝州市陵头镇寇寨村5户群众,均表示该企业对周边群众生活没有影响,不存在环境污染现象。
已办结
8

X3H

A202

3121

900

56

平顶山市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平顶山市汝州市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均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问题部分属实。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汝南街道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内。该厂已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全封闭车间、原料库。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厂原材料均存放于原料库,不存在露天堆放问题。
       二、经调查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清洗车间已停用,砂石采购来源为天瑞集团汝州天瑞水泥厂的机制砂,无需清洗,不产生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泵粪车泵吸运走还田。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排查,该厂区周边未发现其他排污口,也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的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汝州分局联合汝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生活污水进行现场监测取样。经监测,该厂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张吾庄村5户群众。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督促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政许可依法经营,加强日常管理,杜绝违法问题的出现。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问题已办结。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汝南街道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内。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建设有全封闭车间、原料库,车间地面硬化;原材料均存放于原料库内,不存在露天堆放问题。
    二、关于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问题已办结。汝州市天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清洗车间已停用,砂石采购来源为天瑞集团汝州天瑞水泥厂的机制砂,无需清洗,不产生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泵粪车泵吸运走还田。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排查,该厂区周边未发现其他排污口,也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的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汝州分局联合汝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生活污水进行现场监测取样。经监测,该厂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张吾庄村5户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公司有原料露天堆放、污水外排情况,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已办结
9

D3H

A202

3121

900

16

平顶山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建业春天里小区院内,有人在原售楼部后面破坏绿地施工,无喷淋设施,扬尘大。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12月20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建业春天里小区原售楼部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破坏绿地施工,无喷淋设施,扬尘大的问题,但建业春天里小区二期业主樊某磊在装修自家房屋过程中,私自在公共区域内堆放建筑垃圾。
      12月21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建业春天里小区堆放建筑垃圾问题随机走访了6户居民。
部分属实立即清理建筑垃圾至建业春天里垃圾处理站,清扫场地卫生。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群众满意。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月20日上午,平顶山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该业主立即清理建筑垃圾,清扫场地卫生。截止20日下午19:30时,建业春天里小区原售楼部后面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建业春天里垃圾处理站,现已恢复原状。12月21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举报问题走访建业春天里小区6户业主,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6户居民均表示满意。
已办结
10

X3H

A202

3121

900

84

平顶山市宝丰县翔隆不锈钢公司经常散发难闻气味,存在排放有毒气体的嫌疑。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建设的年产150万吨不锈钢板材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钢坯﹣步进式加热炉﹣万能式精轧机﹣层流冷却﹣地下卷取机﹣自动打包机﹣钢卷。配套建设有烟气脱硫脱硝处理设施一座,袋式除尘器四套,主要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因市场行情、资金周转等问题,无法继续经营,于2020年至今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停产期间生产设备全部停运,无废气产生。
       2023年12月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鑫诚数智信息科技(郑州)有限公司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院内及周边空气PM2.5、PM10、SO2、NO2、CO、03、VOCs等因子进行检测(报告编号:NOXCJC-004-12-2023),检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23年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调查,发现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院内有两处焚烧垃圾痕迹。该企业由于长期停产,厂区面积大管理不到位,存在私自焚烧垃圾行为。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门卫人员焚烧垃圾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垃圾分类后交由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杜绝焚烧垃圾行为。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该公司经常散发难闻气味,存在排放有毒气体的问题走访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该企业加强管理,垃圾分类后交由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杜绝焚烧垃圾行为;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现场未闻到异味。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焚烧垃圾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加强人员管理,垃圾分类后交由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杜绝焚烧垃圾行为。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该公司经常散发难闻气味,存在排放有毒气体的问题走访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居民均表示没有意见。
已办结
11

X3H

A202

3121

900

70

王庄村陶士钦在泥河旁建的増新养猪场,把病死猪扔在河沿,大小将近200头。18年至今没有得到处理。平顶山市湛河区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王庄村陶某钦在泥河旁建的増新养猪场,把病死猪扔在河沿,大小将近200头问题部分属实。陶某钦与增新养殖场法人陶某新为父子关系。2023年2月9日,湛河区已对养殖场临近河道的49头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经公安部门调查后认定,增新养殖场自2023年1月份已停止养殖,无法认定附近河道所丢弃的死猪与增新养殖场有关。
    二、经调查18年至今没有得到处理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市湛河区增新养殖场,建于2021年2月,2021年秋季开始养猪,2023年1月开始停养至今。2018年以来,在小泥河王庄段河道共发现丢弃死猪两起,分别为2023年2月7日发现49头,打捞49头,无害化处理49头;2023年12月14日发现25头,打捞25头,无害化处理25头。均委托河南华宏瑞实业有限公司(叶县无害化处理厂)实施无害化处理。2023年12月20日,河滨街道办事处对周边河道进行排查。
    2023年12月20日,河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走访增新养殖场周边5户群众。
部分属实加大对辖区大泥河、小泥河、沙河等河道的排查力度,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宣传动物疫病防控和随意丢弃死猪的危害,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随意丢弃死猪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王庄村陶某钦在泥河旁建的増新养猪场,把病死猪扔在河沿,大小将近200头问题已办结。经公安部门调查后认定,该养殖场自2023年1月份已停止养殖,无法认定在该养殖场附近河道所丢弃的死猪与增新养殖场有关。
    二、关于18年至今没有得到处理问题已办结。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河南华宏瑞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对2023年2月7日群众举报的49头死猪和12月14日排查发现的25头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23年12月20日,河滨街道办事处对周边河道进行排查,未发现河道中存在有遗弃动物尸体现象。
    2023年12月20日,河滨街道办事处走访增新养殖场周边5户群众,群众表示对此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无意见。
已办结
12

X3H

A202

3121

900

71

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水泥灰岩矿,私挖乱采,道路扬尘大,放炮导致附近老百姓房屋抖动,产生裂纹。平顶山市宝丰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水泥灰岩矿私挖乱采问题不属实。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等手续齐全,具备开采条件。2023年12月21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矿山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经调查道路扬尘大问题部分属实。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外运通道路面硬化,配备洒水车3台、洗扫车2台,不间断对道路进行洒水、洗扫。2023年12月21日,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对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现场检查,发现该矿山东北处快外线路段重型车流量大,且与铁路交叉,因该路段超期服役路面有不同程度破损,造成过往车辆扬尘大。
    三、经调查放炮导致附近老百姓房屋抖动,产生裂纹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2日,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对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现场检查,该矿山周边有张八桥镇孔庄村、没梁庙村、曹庄村和鲁山县梁洼镇半坡阳村4个村庄。该矿山开采境界距离4个村庄最近住户房屋分别为310米、525米、320米、460米。按照该矿山《初步设计变更》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允许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警戒距离300米,矿区开采境界未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范围,根据该矿山爆破测振仪监测数值,监测数值低于爆破设计值。2023年12月22日,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走访宝丰县张八桥镇孔庄村,并聘请第三方鉴定公司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专业鉴定,鉴定房屋级别确定为B级,按照河南省农房等级评定技术导则,一般农房按照其构造、现状等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确定为B级的房屋可以居住,基本安全。由于影响房屋状况的外力因素有房屋的建设年代、基础、墙体的构造等,是否因附近矿区放炮导致房屋裂纹,无法根据现状进行关联性判断。
部分属实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对快外线路面积尘进行清理;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破损、裂缝路面的修补;增加快外线路面清扫、洒水频次,对道路两侧的积尘采用人工清理和机械冲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该路段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水泥灰岩矿私挖乱采问题已办结。宝丰县孔庄水泥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等手续齐全,具备开采条件。2023年12月21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对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矿山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道路扬尘大问题阶段性办结。12月23日,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已对快外线路面积尘进行清理;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破损、裂缝路面的修补;增加该路段清扫、洒水频次,对道路两侧的积尘采用人工清理和机械冲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该路段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关于放炮导致附近老百姓房屋抖动,产生裂纹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2日,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对宝丰孔庄水泥灰岩矿现场检查,该矿山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和爆破监测数值符合批准要求。2023年12月22日,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经鉴定房屋可以居住,基本安全。
    四、下步整改方案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破损、裂缝路面的修补;增加快外线路面清扫、洒水频次,对道路两侧的积尘采用人工清理和机械冲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该路段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阶段性办结
13

D3H

A202

3121

900

71

平顶山市汝州市小屯镇朝川街中段,信用社后有一个洗煤厂,下雨时污水乱流,扬尘大、噪音扰民,无证经营。平顶山市汝州市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日,汝州市对河南省合瑞通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半封闭大棚内堆放约200吨原煤未覆盖;原煤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地面散落的原煤,在下雨天产生泥水。
    属地镇政府针对该露天洗煤厂,扬尘大的问题走访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汝州市小屯镇人民政府督促河南省合瑞通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手续时禁止经营,同时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地政府要求汝州市小屯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维稳,加强属地常态化管理。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大棚内的原煤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对出厂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2023年12月20日,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场地和周边进行清扫。
    属地镇政府针对该露天洗煤厂扬尘大的问题走访附近5户居民。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5户居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4

X3H

A202

3121

900

75

平顶山市宝丰县张八桥中学附近八骏选煤厂洗煤水偷排,造成土地污染,影响环境。平顶山市宝丰县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宝丰县八骏选煤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为洗煤工序,洗煤废水经1500m³的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分离,上层澄清水进入500m³清水池循环使用。2023年12月20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企业周边未发现外排管道,厂区北门外紧邻平石快速通道,该厂每日用自来水冲洗北门外道路,冲洗废水未收集,导致有溢流现象。
    2023年12月21日,针对八骏选煤有限公司洗煤废水外排问题,张八桥镇人民政府走访该公司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张八桥镇人民政府督促保洁清扫道路冲洗废水,同时加强厂区北门外地面及道路保洁,由冲洗改为人工打扫,确保不起扬尘。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0、21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八骏选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产生的洗煤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企业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外排管道。同时宝丰县八骏选煤有限公司已组织专人对厂北门外路面人工打扫,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
    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针对举报问题走访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5

X3H

A202

3121

900

67

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大道常绿大阅城小区一楼居民普遍存在占用公共绿地搞违建现象。小区17号楼周围的化粪池异味大。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大道常绿大阅城小区一楼居民普遍存在占用公共绿地搞违建现象问题属实。常绿大悦城小区约有2600户常住户,小区电动车约4200辆,早期规划建设的车子棚数量为500平方,已不能满足业主需求,导致电动车乱停乱放。为了规范管理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同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消防通道正常通行,2023年初,经龙翔社区、常绿大悦城小区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同意对2号楼、6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17号楼、25号楼、28号楼、29号楼楼前路边公共草地进行硬化,安装电动车充电桩、车子棚,方便居民停车充电使用。
    二、经调查小区17号楼周围的化粪池异味大问题属实。小区的化粪池建在17号楼旁边,主要是收集小区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专人进行巡查、管理。因今年雨水较多,化粪池存量较大,散发异味。2023年3月11日常绿大阅城小区物业与河南利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常绿大阅城项目管道疏通及清掏委托服务合同(合同期一年),由河南利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常绿大阅城小区化粪池、雨污管网、窖井等进行清掏、疏通及日常维护。日常抽污工作由物业负责监管,12月21日物业公司进行了一次抽污。
    12月22日,湖滨路街道办事处、龙翔社区针对占用绿地和化粪池异味走访5户居民。
属实为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严格落实合同要求,每年两次抽污。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大道常绿大阅城小区一楼居民普遍存在占用公共绿地搞违建现象问题已办结。2023年2月10日,针对常绿大阅城小区电动车车棚、充电桩不足问题,龙翔社区、常绿大悦城小区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了三方联合商讨,三方同意占用小区部分绿地进行硬化,建设车棚并安装充电桩。
    二、关于小区17号楼周围的化粪池异味大问题已办结。12月21日,常绿大悦城小区物业联系利航市政工程公司对化粪池增加1次抽污,完成之后气味明显减少。
    12月22日,湖滨路街道办事处、龙翔社区对小区住户进行了走访,受访居民表示对修建车子棚表示理解、化粪池气味明显减少,对社区工作表示认可。
已办结
16

D3H

A202

3121

900

53

平顶山市叶县城关乡叶廉路712号,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租用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的一块土地,生产净水剂,长达6年左右没有手续。平顶山市叶县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平顶山市叶县城关乡叶廉路712号,河南嵩山净水剂有限公司租用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的一块土地,生产净水剂”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联合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应急管理局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2018年11月,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嵩山净水剂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生产场地、设备及部分原材料,河南嵩山净水剂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部分原材料及技术,产品由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销售。
    二、经查“长达6年左右没有手续”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公司生产的聚合氯化铝(净水剂)不在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之内,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叶县应急管理局核查,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豫安评2021090216)备案,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核查,该公司于2021年进行改扩建,并于2021年12月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平环审〔2021〕37号),2022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1年3月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编号:91410400171756566G002R),有效期至2026年3月2日。
部分属实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叶县城关乡叶廉路712号,河南嵩山净水剂有限公司租用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的一块土地,生产净水剂”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联合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应急管理局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2018年11月,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嵩山净水剂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生产场地、设备及部分原材料,河南嵩山净水剂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部分原材料及技术,产品由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销售。
    二、关于“长达6年左右没有手续”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生产的聚合氯化铝(净水剂)不在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之内,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豫安评2021090216)备案,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该公司于2021年进行改扩建,并于2021年12月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平环审〔2021〕37号),2022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1年3月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编号:91410400171756566G002R),有效期至2026年3月2日。
    2023年12月22日,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及相关生产经营事项,采用张贴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
已办结
17

X3H

A202

3121

900

83

平顶山市宝丰县姚店铺村众诚煤场,日夜加工,噪音很大,大型车辆运输尘土飞扬,严重影响生活。平顶山市宝丰县噪音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宝丰县姚店铺村众诚煤场,日夜加工,噪音很大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主要产生噪声来源于振动筛,振动筛利用缓冲垫降低噪声。宝丰县众诚实业有限公司距离最近住宅区直径600米,2023年12月20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厂噪音进行监测,2023年12月2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FFX/TR-25-06-2019)显示厂界东侧夜间检测结果为46dB,厂界西侧检测结果为47dB,厂界南侧检测结果46dB,厂界北侧检测结果为4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夜间50dB)。
    二、经调查平顶山市宝丰县姚店铺村众诚煤场大型车辆运输尘土飞扬,严重影响生活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21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众诚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生产车间、厂房及皮带廊密闭,未发现破损溢尘现象,喷淋、除尘设施运行正常。但该厂北门生活区改造施工造成道路有积尘,车辆过往产生扬尘。
    2023年12月21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针对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宝丰县众诚实业有限公司周边5户居民。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对厂区北门生活改造区地面及道路保洁,同时常态化保持湿法降尘到位,确保不起扬尘。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姚店铺村众诚煤场噪音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0、21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枫飞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众诚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FFX/TR-25-06-2019)显示该公司噪声未超标。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姚店铺村众诚煤场大型车辆运输尘土飞扬,严重影响生活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2日,宝丰县众诚实业有限公司已组织专人对厂区北门生活改造区路面洒水降尘,落实好各项扬尘防控措施。
    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走访宝丰县众诚实业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8

X3H

A202

3121

900

68

平顶山市湛河区沁园中路与湛南路丁字路口南20米路西30米,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每天4点多开始,厨房油烟机风机及各种厨房机器噪音巨大,油烟味大,影响周边居民。平顶山市湛河区噪音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每天4点多开始,厨房油烟机风机及各种厨房机器噪音巨大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每天4点多开始,实为每个工作日早餐6点钟配料、配菜,6:30开始制作早餐。厨房与居民住宅楼间隔车子棚和一道围墙,中间距离18米。12月21日,实地调查发现,厨房使用的一体化油烟机,出厂时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AEPI-EP-2022-610),油烟机运行时会产生噪音。经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昼间60dB),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二、经查关于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油烟味大问题不属实。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和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幼儿园进行调查,该幼儿园厨房使用的一体化油烟机,2023年10月安装时已采用油烟分离,出厂时JD-FH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经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检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平顶山市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携带油烟检测仪对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油烟净化器进行检测,检测最大数值为0.24mg/m³。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4.2.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限值1.5mg/m³的标准。
部分属实厨房烟道加装隔音棉,加装消声器,尽可能降低设备运行噪音。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经查关于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每天4点多开始,厨房油烟机风机及各种厨房机器噪音巨大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该幼儿园厨房烟道已加装隔音棉和消声器;当日,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幼儿园厨房周边噪音进行检测;12月2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ZTGK-WT-1265-2023 )结果(昼间49dB),符合二类功能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12月23日,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对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新噪音污染源。
    二、经查关于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湛南园油烟味大问题已办结。经调查,该幼儿园厨房使用的一体化油烟机,安装时已采用油烟分离,出厂时JD-FH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经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检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该幼儿园的油烟净化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能做到定期维护清理。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针对群众举报问题走访附近5名群众,并把整改结果反馈给群众,群众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9

X3H

A202

3121

900

66

平顶山市叶县马庄乡李庄西1公里处有家砖厂,生产时到处冒烟,严重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已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于2023年11月14日停产到位,预计停产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2月20日。2023年11月16日,该企业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申请了基站停运。
    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产生工段为原材料破碎和砖胚烘干、焙烧工序。其中破碎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砖胚烘干、焙烧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脱硫设施和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反映的“冒烟”实际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经处理后由33米高排气筒排放到高空的白色气体。通过查阅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对该企业出具的废气排放口《检测报告》(报告编号:DSJCAN09900023)和2023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年报表》,无超标排放情况。待该公司复工复产后,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届时将根据检测报告采取下步措施。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举报问题走访企业周边群众。
部分属实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自动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通过查阅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对该企业出具的废气排放口《检测报告》(报告编号:DSJCAN09900023)和该企业2023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年报表》,无超标排放情况。待该公司复工复产后,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举报问题走访企业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该企业在生产中能明显看到烟筒内冒出白烟,但并没有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已办结
20

X3H

A202

3121

900

63

平顶山市叶县沙河二路附件有一家化工厂,气味难闻,长期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反映的气味源自企业生产原料固体工业萘卸车过程。工业萘是一种有机物,属于芳香烃类化合物,具有特殊的芳香气味。该企业使用的原料工业萘分为液体和固体两种,液体工业萘通过密闭管线输送,无异味产生。作为补充需要,该企业需采购少量固体工业萘,在固体工业萘原料卸车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挥发的气味散发,持续约20-30分钟,在装卸结束后此气味消失。对于固体工业萘原料卸车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企业将固体工业萘卸车区及仓库连为一体,对固体工业萘卸车产生的异味,通过引风系统进行负压收集,再经萘气冷凝净化设备处理后经过1#或2#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平顶山奥思达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查阅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3年04月21日出具的企业例行《检测报告》(编号:EMD239001909244号),其中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萘污染物排放数值分别为5.18ng/m³和0.64ug;2023年08月08日出具的企业例行《检测报告》(编号:DSJCNN04200023),其中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萘污染物排放数值分别为2.18mg/m³、0.223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部分属实加大固体工业萘卸车区引风系统气体置换量,对异味产生环节的工序及工艺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是从减少固体工业萘的采购量,使用液体工业萘密闭管线输送物料,避免固体工业萘在卸车过程中产生异味,达到控制异味挥发目的;二是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明确环保耗材的更换周期,同时提升固体工业萘卸车过程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最大程度的减少卸车过程中挥发性气味散发;三是在特殊气候条件及重污染天气管控下减量化生产,减少工业萘采购量,从而减少异味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加大固体工业萘卸车区引风系统气体置换量,对异味产生环节的工序及工艺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是从减少固体工业萘的采购量,使用液体工业萘密闭管线输送物料,避免固体工业萘在卸车过程中产生异味,达到控制异味挥发目的;二是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明确环保耗材的更换周期,同时提升工业萘卸车过程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最大程度的减少卸车过程中挥发性气味散发;三是在特殊气候条件及重污染天气管控下减量化生产,减少工业萘采购量,从而减少异味排放。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固体工业萘原料卸车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萘、甲醛、硫酸雾、颗粒物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报告(编号:DSJCAN20000023)显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奥斯达科技有限公司走访周边群众6人,其中5人一致反映平时上班或路过时没有闻到什么气味,1人反映平常没有什么难闻气味,只有在原料装卸过程中会闻到些许气味。
已办结
21

X3H

A202

3121

900

65

平顶山市叶县前营有一家建材厂,生产时噪音、粉尘大,长期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噪音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叶县前营建材厂噪音大的问题部分属实。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四周为基本农田,距最近的村庄1045米,该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马路砖生产线配料、搅拌、钾长石破碎、挤压成型等工序;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北临叶县群发农机专业合作社,南临农田,西邻荒地,东临公路,距最近的村庄170米,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上料、搅拌、砂石破碎、筛分等工序,砂石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挤压成型等工序。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委托河南枫飞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对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开展了例行检测,经检测,上述两家公司工业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要求。
    二、经查叶县前营建材厂粉尘大的问题属实。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钾长石、100万块马路砖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有:马路砖生产线配料工序、水泥筒仓粉尘、钾长石生产线上料工序、破碎锤破工序、原料输送工序,该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全密闭生产车间、喷淋设施、袋式除尘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物料装卸期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淋装置减少无组织排放。12月21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物料传输带廊道未完全密闭、生产车间破损等问题。
    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有:上料、搅拌、破碎以及原料输送等,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全密闭生产车间、喷淋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物料装卸期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淋装置减少无组织排放。12月20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地面存在积尘问题。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委托河南枫飞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对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开展了例行检测,经检测,上述两家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3-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023年12月20日、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关于反映问题走访叶县任店镇前营村7名群众。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密闭物料传输廊道、对车间破损处进行修复,及时清扫厂区内积尘;要求企业生产及运输错开休息时段,强化车辆管理,减少噪音对周边的影响。经调查处理,有关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叶县前营建材厂噪音大的问题已办结
    2023年12月20日、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通过现场检查并走访周边群众,针对叶县任店镇前营村建材厂车辆运输噪音扰民问题,要求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及运输时错开休息时段,减少噪音对周边的影响。12月23日,经复查,上述两家企业在厂区醒目部位张贴了警示标识,提醒进出厂区的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噪声的产生。
   (二)关于叶县前营建材厂粉尘大的问题已办结
    2023年12月23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复查发现,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对物料传输廊道进行密闭,对生产车间破损的部位进行了修复;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地面积尘进行了洒水清扫。
    2023年12月20日、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关于反映问题走访叶县任店镇前营村7名群众,群众表示两家建材企业夜间车辆运输时噪音较大,对附近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腾瑞建材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中盛众诚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
已办结
22

X3H

A202

3121

900

81

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牛庄村煤矿污水横流,随意处置矸石,扬尘、噪音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平顶山市宝丰县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3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牛庄村煤矿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生产废水有矿井涌水及生活污水,矿井涌水经三个立浦罐(每个储水能力为800立方)暂存,待一定量后经一元净水器处理,全部用于煤矿的生产、生活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A/O生化法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道路降尘绿化用水,多余部分外排。现场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二、经调查随意处置矸石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有矸石处理协议。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在煤场东侧建设有密闭矸石周转棚,生产时产生的矸石暂存于密闭矸石周转棚,达到一定量后交由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处理利用。
    三、经调查扬尘大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煤场磅房处有积尘;密闭煤棚有部分破损,未发现扬尘外溢现象,但存在扬尘隐患问题。
    四、经调查噪音大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噪声源自通风机房、主副井提升机房、空压机房,均采取有密闭降噪措施。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预计2023年12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
    12月20日周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针对香山矿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香山矿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香山矿不涉及污水横流、随意处置矸石、扬尘和噪音问题。
部分属实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修补部分破损煤棚,加大厂区地面及煤场外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频次。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牛庄村煤矿污水横流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预计2023年12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
    二、关于随意处置矸石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有矸石处理协议。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矸石暂存于密闭矸石周转棚,达到一定量后交由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处理。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随意处置矸石行为。
    三、关于扬尘大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清扫煤场磅房处积尘;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开始对破损煤棚进行修补,预计于2024年1月15日前修补完毕。
    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预计2023年12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
   四、噪音大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主要噪声源自通风机房、主副井提升机房、空压机房均采取密闭降噪措施。
    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预计2023年12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
   12月20日周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针对香山矿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香山矿周边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下步整改方案
    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督促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清扫煤场磅房处积尘;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修补破损煤棚;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督促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尽快出具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噪声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23

X3H

A202

3121

900

64

平顶山叶县中加矿业有限公司尚庙选矿厂,粉尘污染严重,排放尾矿废水,破坏周边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关于平顶山叶县中加矿业有限公司尚庙选矿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基本属实。2012年至2019年,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尚庙选矿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该厂年产3万吨铁精矿项目以铁矿石为原料,采用磁选方式,年处理原矿石30万吨,项目由原料堆场、选矿工业场地、废料堆场、辅助设施组成,生产工艺为原料→鄂破→干选→球磨→粗选→精选(一次、二次)→精矿,生产期间原料运输及堆存环节、破碎磁选环节产生的粉尘对周边造成了影响。
    二、经调查平顶山叶县中加矿业有限公司尚庙选矿厂排放尾矿废水,破坏周边环境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尚庙矿段资源枯竭闭矿,闭矿后形成凹陷的采坑,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时期尾矿浆进入尚庙露采坑,坑内经沉淀后的工艺废水通过密闭管路抽回循环使用。2019年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线停产并终止向尚庙露采坑排放尾矿浆,2021年2月9日,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尚庙矿段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平环审﹝2021﹞5号)。根据经山寺铁矿尚庙矿段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尚庙露采矿坑目前正在采用浮船架泵方式,利用三套密闭管路将坑内水抽至舞钢选厂回用。2023年12月20日,辛店镇人民政府及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排查,未发现抽水的密闭管路存在泄露及排放情况,由于该采坑附近无项目概况公示、密闭管路上面无显著流向标识,极容易造成群众误解。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存在的问题走访卞沟村5户群众。
部分属实对尚庙矿坑抽水的密闭管路流向进行标识,在尚庙矿坑显著位置设立治理工程概况公示牌,将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尚庙矿段修复治理工程概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平顶山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尚庙选矿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已办结。2014年10月尚庙露采矿段因资源枯竭闭矿,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尚庙选矿厂使用舞钢境内其它矿段的原矿石生产至2019年后全线停产。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核查发现,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尚庙选矿厂传输皮带尘封已久,鄂破下料口、球磨机因长期停用已锈迹斑斑,配电箱及电机已老化生锈,沉淀池等设施已布满杂草,该选矿厂厂区内无原料、无成品,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二)关于平顶山叶县中加矿业有限公司尚庙选矿厂排放尾矿废水,破坏周边环境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尚庙露采矿坑附近无修复治理工程公示、密闭管路上面无流向标识,容易造成群众误解的情况向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尚庙采坑回水管流向进行标识,在尚庙矿坑显著位置设立修复治理公示牌,对舞钢中加矿业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尚庙矿段修复治理工程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12月23日,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存在的问题走访卞沟村5户群众,走访群众一致认为,没有对村庄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中加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已办结
24

X3H

A202

3121

900

79

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岳寨村北有一个河石、石料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大,污泥随意堆放。平顶山市宝丰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岳寨村北有一个河石、石料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大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平顶山宝丰县赵庄镇岳寨村北有一个河石、石料加工厂,实为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赵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核查,依据核查情况和该企业出具的暂停用电申请显示,该企业自2023年1月16日停产至今。
    二、经调查污泥随意堆放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赵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根据企业提供的压滤泥饼无偿使用协议书,该企业生产期间产生的泥饼,全部由河南富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范庄汝河段土地复垦项目回填。但该企业存在污泥堆放处脏乱差,门口地面有污泥残留现象。
    2023年12月21日,宝丰县赵庄镇人民政府针对反映的问题走访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附近5户村民。
部分属实宝丰县赵庄镇人民政府开工生产时,督促企业对生产泥饼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加强对厂区环境的日常管理,确保企业有效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已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岳寨村北有一个河石、石料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大问题已办结。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6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二、关于污泥随意堆放问题已办结。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已于12月21日对地面残留污泥进行了清扫,对污泥堆放处进行了整理。
    2023年12月21日,宝丰县赵庄镇人民政府走访平顶山金富建材有限公司周边居民,均表示不存在噪音大、污泥随意堆放情况。
已办结
25

X3H

A202

3121

900

62

平顶山叶县田庄乡孙楼村有一家搅拌站,沙料未覆盖,扬尘大,严重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力鑫商砼站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北侧紧邻103省道,南侧为空地,东侧为树林,西侧为荒废空院,距离最近的田庄乡孙楼庄村约1公里。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无沙料,料棚内有少量沙料。2023年12月6日,该企业停产至今,停产期间厂区地面产生积尘未清扫,原料库大门未关闭,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孙楼庄村6户群众。
部分属实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大厂区洒水清扫频次;关闭原料库大门。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大厂区洒水、清扫频次,关闭原料库大门,防止产生扬尘。12月21日,原料库门一关闭,地面积尘已清扫。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走访孙楼庄村6户群众,走访群众一致认为,该企业距离村庄较远,没有对村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已办结
26

X3H

A202

3121

900

74

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张洪庄石材厂粉尘大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对宝丰县前兴石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密闭大棚、袋式除尘器、雾化装置、雨水收集池、车辆冲洗装置。通过现场检查以及调阅现场资料显示该厂于2023年7月5日停产至今,由于日常清扫不彻底造成厂区路面积尘较多。
    2023年12月21日,前营乡人民政府针对宝丰县前营乡张洪庄石材厂粉尘大污染环境问题,走访附近5户居民,就该厂日常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解,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居民反馈。
属实前营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增加清扫频次,确保厂区卫生整洁有序。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1日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已对厂区路面积尘进行清扫。
已办结
27

X3H

A202

3121

900

82

平顶山市宝丰县肖旗小学附近有一家水泥制品厂,污染环境扬尘大。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属实。
    2023年12月20日,肖旗乡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联合肖旗乡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涌辉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涌辉建材生产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在厂房外没有发现扬尘现象。但发现生产车间厂房因近期大风天气致使部分彩钢板损坏,导致溢尘现象。
    12月21日肖旗乡人民政府针对涌辉建材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举报件问题随机走访了肖旗小学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居民反馈。
属实肖旗乡人民政府督促涌辉建材有限公司加固破损厂房;加强厂区内部地面及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频次,常态化保持洒水降尘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0日,宝丰县涌辉建材有限公司已组织专人对厂房破损部分进行加固处理,12月21日修复完毕。下一步增加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落实好各项扬尘防控措施。
    肖旗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2日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涌辉建材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TGK-WT-1263-2023)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肖旗乡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走访肖旗小学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8

X3H

A202

3121

900

76

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北杨庄村亨利煤场,紧邻国道,厂内污水横流。平顶山市宝丰县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恒利洗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原煤棚、精煤棚、进出场车辆冲洗装置、洒水车、清扫车、摇臂式喷淋降尘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洗选循环水池无破损,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因前期雨雪天气造成厂区密闭大棚棚顶有积雪结冰,近期天气回暖积雪融化,导致厂区道路有融化雪水自然溢流。洗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并定期补充清水,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2023年12月21日,前营乡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恒利洗煤有限公司走访了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清除厂区道路融化雪水,对棚顶积雪进行及时清扫并对密闭大棚加装导水管,杜绝积水溢流现象。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增加日常清扫频次,确保厂区卫生整洁有序。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1日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道路融化雪水已清除。
    2023年12月21日,前营乡人民政府走访宝丰县恒利洗煤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群众表示无意见。
已办结
29

X3H

A202

3121

900

37

举报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编号:X3HA202312060021)整改不满意:1.处理和整改情况第二条:关于在无任何规划审批手续情况下,修建经营设施两层楼房10余间,用于出租谋利问题已办结。下一步,卫东区严格规划审批,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杜绝违规建房行为。同时,对于历史遗留建房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逐步予以整改。此建筑建在孟平铁路复线东环路涵洞建成以后,大概时间在2018年前后,当时卫东区就下达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但后期不知道因为何种原因没有拆除,直至今日。距今5年左右的建筑如何认定为“历史遗留建厉问题”?有何依据?村(社区)、组干部弄虚作假所做的所谓证明有没有核实?“违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不处理、不认定、不拆除,“历史遗留建房问题”弄虚作假,处理情况“己完结”,此处理有损政府形象,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的应付行为。2.处理和整改情况第二条关于此建筑早已被卫东区住建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问题阶段性办结。下一步,卫东区将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待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认定后,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此建筑早已被卫东区住建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问题,此项工作早已有定论,现在再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认定,为推诿的行为。恳请督察组加大督查力度,彻底解决此事。平顶山市卫东区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整改不满意:1.处理和整改情况第二条:关于在无任何规划审批手续情况下,修建经营设施两层楼房10余间,用于出租谋利问题已办结。下一步,卫东区严格规划审批,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杜绝违规建房行为。同时,对于历史遗留建房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逐步予以整改。此建筑建在孟平铁路复线东环路涵洞建成以后,大概时间在2018年前后,当时卫东区就下达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但后期不知道因为何种原因没有拆除,直至今日。距今5年左右的建筑如何认定为“历史遗留建厉问题”?有何依据?村(社区)、组干部弄虚作假所做的所谓证明有没有核实?“违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不处理、不认定、不拆除,“历史遗留建房问题”弄虚作假,处理情况“己完结”,此处理有损政府形象,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的应付行为问题部分属实。1994年1月,村民高某与原武汉铁路分局土地管理办公室平顶山管理所签订《借用铁路用地合同》,并取得铁路土地使用证(无编号),土地使用证载明将长89米、宽26米铁路用地借用给高某,用途为修车,合同没有截止日期。1994年4月,村民高某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建设长50米、宽18米的围墙院落和部分房屋。2014年1月,孟平铁路增建二期工程及东环路扩宽改造工程,拆除其部分房屋。2015年6月,武汉铁路局与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东分局、大营村协商重新勘测定界。2017年,高某对房屋接续建设,主要占用土地在《借用铁路用地合同》载明土地范围内。当时,卫东区未对该房屋进行过违章认定,也未下达过违建拆除通知书。2023年12月7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东分局对该处房屋进行核查认定,其占地面积369.85平方米,其中铁路用地205.87平方米,大营村六组集体土地163.98平方米。根据2018年起施行的《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属违法建设继续状态。高某续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无规划手续建房属实。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东分局对该处房屋再次进行核查,其占地情况无变化。2023年12月20-21日,鸿鹰办事处大营村两委班子及村民组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对高某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无异议。
    二、经查处理和整改情况第二条关于此建筑早已被卫东区住建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问题阶段性办结。下一步,卫东区将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待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认定后,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此建筑早已被卫东区住建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问题,此项工作早已有定论,现在再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认定,为推诿的行为。恳请督察组加大督查力度,彻底解决此事的问题不属实。卫东区住建局从未认定该房屋为违章建筑。因该处房屋占用铁路用地建设,按照《铁路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铁运〔2006〕198号),第三条规定“铁路用地开发利用实行铁道部、铁路局二级管理,具体工作由铁路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部属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参照铁路局的管理权限管理本单位的铁路用地开发利用工作”。已由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协调铁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认定。2023年12月18日,卫东区政府向武汉铁路局致函,要求其对《借用铁路用地合同》有效性、履约情况及铁路范围内建房是否符合要求予以认定,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整改。
部分属实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后,依法依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已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整改不满意:1.处理和整改情况第二条:关于在无任何规划审批手续情况下,修建经营设施两层楼房10余间,用于出租谋利问题已办结。下一步,卫东区严格规划审批,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杜绝违规建房行为。同时,对于历史遗留建房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逐步予以整改。此建筑建在孟平铁路复线东环路涵洞建成以后,大概时间在2018年前后,当时卫东区就下达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但后期不知道因为何种原因没有拆除,直至今日。距今5年左右的建筑如何认定为“历史遗留建厉问题”?有何依据?村(社区)、组干部弄虚作假所做的所谓证明有没有核实?“违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不处理、不认定、不拆除,“历史遗留建房问题”弄虚作假,处理情况“己完结”,此处理有损政府形象,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的应付行为问题阶段性办结。由于2017年房屋续建时,主要占用土地在高某提供的《借用铁路用地合同》载明土地范围内,卫东区未对该房屋进行过违章认定,也未下达过违建拆除通知书。2023年12月20-21日,鸿鹰办事处大营村两委班子及村民组再次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对高某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无异议。编号:X3HA202312060021举报件正在依照整改方案稳步推进中,不存在处理情况“已完结”。
    二、关于处理和整改情况第二条关于此建筑早已被卫东区住建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问题阶段性办结。下一步,卫东区将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待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认定后,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此建筑早已被卫东区住建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问题,此项工作早已有定论,现在再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认定,为推诿的行为。恳请督察组加大督查力度,彻底解决此事的问题阶段性办结。卫东区住建局从未认定该房屋为违章建筑。按照管理权限,12月13日,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卫东区已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对接。2023年12月18日,卫东区政府向武汉铁路局致函,要求其对《借用铁路用地合同》有效性、履约情况及铁路范围内建房是否符合要求予以认定,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整改。下一步,将结合认定结果和规划实施予以整改。
    三、下步整改方案
    针对未办结的问题,一是由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合法性认定后,予以整改。二是对于大营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由卫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和住建部门,结合法律法规,予以认定整改,完成期限2024年底。
阶段性办结
30

X3H

A202

3121

900

57

汝州市德平电厂烟尘排放数据造假,继续向厂南围墙外露天堆放粉煤灰;偷逃水资源税,中水管道不完好,用了部分中水等理由不属实;大量偷排污水,对循环水不做处理,大量抽取河水置换,排污量很大。平顶山市汝州市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汝州市德平电厂烟尘排放数据造假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1#、2#机组烟气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状况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查看在线设备运行状态、历史监测数据、运行维护记录、登记备案参数和以及对在线监测设施通标气,未发现排放数据造假的情况;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2023年以来32份检验检测报告进行核查,未发现造假情况。近几年该企业无数据造假情况。
    二、经调查继续向厂南围墙外露天堆放粉煤灰问题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的粉煤灰由锅炉燃煤产生。按照设计规划,该企业产生的粉煤灰采用气力输送方式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到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厂内的灰库作为原料使用。
    2021年底,因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减产及每年冬季2个月的错峰停产,粉煤灰消耗量减少、导致粉煤灰库满,无力再接收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作为汝州市居民供暖的唯一热源厂,为保障民生,2021年11月12日,当地政府组织住建、环保部门及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召开“关于保障汝州市城市供暖季正常供暖专题会议”,会议商定:供暖季发生粉煤灰无处存放情况,允许电厂就近在其生产区南侧空地临时存放,同时做好拌温、覆盖、洒水等环保措施。
    2023年12月21日,经现场核查,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南墙外的堆存粉煤灰采取了拌温、覆盖、洒水等措施,符合“关于保障汝州市城市供暖季正常供暖专题会议”的相关要求。
    三、经调查偷逃水资源税,中水管道不完好,用了部分中水等理由不属实问题不属实。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和汝州市水利局联合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取水量进行核查,该企业前三季度实际取水量1608149立方米,水资源税已征收到位。无偷逃水资源税情况,中水管道具备供应中水条件,按照取水许可证要求中水可用可不用。
    经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厂于2010年建成投运,日产中水2.5万吨,中水管道铺设到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总长约6公里,具备随时向电厂供应中水的条件。
    2023年3月23日,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获得省水利厅颁发的《河南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豫水准字〔2023〕第25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该项目取水水源共3种,分别为: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北汝河地表水及公共供水。2022年6月28日,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已停止使用中水,符合取水要求。
    四、经调查大量偷排污水,对循环水不做处理,大量抽取河水置换,排污量很大问题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涉水排放口共有3个(排污许可证所列排放口),分别是循环冷却水排口(总排放口)、脱硫废水排放口(内部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脱硫废水排放口为内部排放口,不外排。主要产生废水为脱硫塔产生的脱硫剂压滤废水,日产生量40吨左右,经絮凝、澄清后收入运煤皮带清洗水池和脱硫塔补给水用,不外排,监测结果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冷却循环水属间接冷却水,在自然通风冷却塔中因水分蒸发使水中含盐量增加,该水除盐份稍高外,没有其他有害成份,按照环评要求可直接排放。排放口主要排放冷却塔循环废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测。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0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再次对该企业厂区及外围边进行实地排查,未发现有污水偷排情况。
    2023年3月23日,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取得《河南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豫水准字〔2023〕第25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该项目使用地表水正常纳入管理每月按时抄表,水表正常运行。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反映问题对周边5户群众进行走访。
部分属实加大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频次;粉煤灰采取拌温、覆盖、洒水等措施;该公司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合法取水。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汝州市德平电厂烟尘排放数据造假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1#、2#机组烟气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状况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查看在线设备运行状态、历史监测数据、运行维护记录、登记备案参数和以及对在线监测设施通标气,未发现排放数据造假的情况;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2023年以来32份检验检测报告进行核查,未发现造假情况。通过近一步调查,近几年该企业无数据造假情况。
    二、关于继续向厂南围墙外露天堆放粉煤灰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1日,经现场核查,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南墙外的堆存粉煤灰采取了拌温、覆盖、洒水等措施,符合“关于保障汝州市城市供暖季正常供暖专题会议”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偷逃水资源税,中水管道不完好,用了部分中水等理由不属实问题已办结。要求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继续按照相关要求按时缴纳水资源税;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合法取水。
    四、关于大量偷排污水,对循环水不做处理,大量抽取河水置换,排污量很大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冷却循环水属间接冷却水,在自然通风冷却塔中因水分蒸发使水中含盐量增加,该水除盐份稍高外,没有其他有害成份,按照环评要求可直接排放。排放口主要排放冷却塔循环废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测。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0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再次对该企业厂区及外围边进行实地排查,未发现有污水偷排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经过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周边粪堆赵村五户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反映平常没有看见过该企业有冒黑烟情况,也未受到过该企业扬尘大而影响生活,也未见过该企业往外排放污水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周边粪堆赵村五户群众,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群众,均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31

X3H

A202

3121

900

78

宝丰县洁石煤化干熄焦已建成,干熄焦废气一直不处理,常年超标排放,脱硫废液常年混在水熄焦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宝丰县洁石煤化干熄焦已建成,干熄焦废气一直不处理,常年超标排放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洁石煤化现场检查,该公司170t/h干熄焦项目配套建设有地面除尘站、脱硫设施,废气处理后经30米高烟囱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洁石煤化170t/h干熄焦项目未按要求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现场看到第三方运维人员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洁石煤化干熄焦排放口进行检测,预计12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
    二、经调查脱硫废液常年混在水熄焦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洁石煤化现场检查,该公司熄焦池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脱硫废液进入湿熄焦系统,脱硫液通过管道打入洗煤分厂进入洗煤系统,随煤进入焦炉,经过高温燃烧的废气通过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后排放。洁石煤化为根本解决脱硫废液问题,2023年8月投资新建脱硫废液提盐项目,现处于建设期。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洁石煤化每年组织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2023年洁石煤化委托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对其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2023年12月21日,宝丰县卫健委通过《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平台进行查询,截止2023年12月20日,洁石煤化无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的报告。
    2023年2月25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加煤、推焦过程中无组织收集不完全,当场责令企业整改。2023年12月16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焦炉废气经1号脱硫脱硝系统、2号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后排放,推焦加煤废气经地面除尘站处理后排放,调阅污染防治设施检修记录,2023年1月1日至12月15日,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1号脱硫脱硝系统累计停运检修34天、2号脱硫脱硝系统累计检修36天,企业未按要求降低生产负荷,通过查看应急排口视频监控及检修期间手工检测报告,发现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气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且SO2、NOX数据超标。12月18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问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执法人员针对举报问题走访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周边居民及下班职工。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督促宝丰县洁石煤化加快脱硫废液提盐项目施工进度,确保2024年6月30前投入使用;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督促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尽快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宝丰县洁石煤化干熄焦已建成,干熄焦废气一直不处理,常年超标排放问题已阶段性办结。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干熄焦排放口检测,预计12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
    二、关于脱硫废液常年混在水熄焦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阶段性办结。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为根本解决脱硫废液问题,2023年8月新建脱硫废液提盐项目,现处于建设期,预计2024年6月30前投入使用。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每年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023年12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执法人员走访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周边居民,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居民,均表示满意
    三、下步整改方案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现场检测,预计12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步措施;加快脱硫废液提盐项目施工进度,确保2024年6月30前投入使用。
阶段性办结
32

X3H

A202

3121

900

58

汝州市241省道往南与宝丰交界处,焦化厂以北,有一个露天洗煤厂,手续不全,无大棚露天堆放,生产时煤尘漫天,污染严重。平顶山市汝州市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汝州市241省道往南与宝丰交界处,焦化厂以北,有一个露天洗煤厂,手续不全,无大棚露天堆放,”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前往现场排查,确定该“露天洗煤厂”实为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60万吨洗煤技改项目于2010年12月13日取得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汝发改〔2010〕216号);项目环评于2011年5月9日通过原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然表〔2011〕05号);于2016年12月 1日通过原汝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汝环建验〔2016〕48号);于2017年5月因资金和债务纠纷问题停产至今。该公司未建设密闭大棚,厂区有少量(约200吨)露天堆放的煤泥。
    二、经调查“生产时煤尘漫天,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现场调查,该公司大门被砖石混凝封闭,厂内无人值守,环境破败,杂草丛生;生产设备破损生锈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邻近的长营村5户群众。
部分属实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对厂区遗留的煤泥副产品进行清理。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汝州市241省道往南与宝丰交界处,焦化厂以北,有一个露天洗煤厂,手续不全,无大棚露天堆放”,问题已办结。露天洗煤厂为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3日,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洗煤技改项目经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汝发改〔2010〕216号);2011年5月9日,项目环评通过原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然表〔2011〕05号);2016年12月 1日,该项目环评通过原汝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汝环建验〔2016〕48号)。2023年12月20日,该公司已清理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煤泥。并对场地进行清扫。
    二、关于“生产时煤尘漫天,污染严重”问题已办结。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厂区破败,设备破损,不具备生产条件,从2017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2023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邻近的长营村5户群众,群众反映近些年汝州市方圆煤业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平时未见有煤尘漫天情况。
已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