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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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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年报可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ds.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稳经济保增长、推进产业体系升级等全市重点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200余条。其中,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220余条;“市政府工作速览”专题公开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及我市改革、创新、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进展信息640余条;“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发布动态信息90多条;市政府“两微一博”发布政务信息3632条。围绕政策解读回应,提供图片、动漫、政策问答等多样化解读及咨询机关、联系电话等政策咨询服务,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30余篇,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2种以上方式100%解读。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和爱民实践服务等重点领域工作,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1场,开展在线访谈29次,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渠道畅通、答复精准规范。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62件,主动公开56件,主动公开率超过90%;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常态化监管,开展错误表述、个人隐私泄露等专项排查20余次。对2022年4月13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或失效2件,保留现行有效文件248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市政府工作速览”等专题4个。“建议提案”栏目实现编号、承办单位、答复内容和办理结果等要素完整公开;县(市、区)政府网站增设“地方部门平台链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全年发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榜单10期,全市344个政务新媒体全部合规运行,“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粉丝增加到23.5万,荣登“2023年河南政务微信省辖市类卓越公众号”榜单第二。全年编发政府公报6期,刊登政府文件30件,同步赠送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基层单位,供公众阅览。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落实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年度工作部署推进,开展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预评估,梳理反馈问题清单,进行通报提醒、点对点上门指导等12次;全年以会带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4次,受训300余人次;持续开展政务公开网上问卷调查,吸收采纳社会公众好点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2

2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8

45

0

0

0

0

2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3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2

23

0

0

0

0

2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19

0

0

0

0

2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8

45

0

0

0

0

2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视频解读、在线访谈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样化解读手段仍需丰富强化,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宣解到位、惠及基层群众。二是新增设的县(市、区)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存在栏目分类不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缺失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针对2022年存在的决策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公开不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要素不全等问题,2023年我们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了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下发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时编制公开本地、本部门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做好已实施行政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和草案解读等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全面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各县(市、区)优化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主动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同时,全面细化水电气热及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开栏目,分门别类公开相关信息,实现了静态办事服务指南信息置顶、动态信息常态更新,便于公众查询,及时获得更加高效便利的社会公共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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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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