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底,河南省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十一条”措施,为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河南省“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相关要求:“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乘势而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河南新局面,到2025年,打造一批特色畜禽养殖优势产区。
2024年是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同样是我市优势特色肉鸽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因上年度遗留的设施农业用地问题和水土保持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市肉鸽产业发展的步伐。
肉鸽养殖作为我市优势特色畜禽产业,且在《河南省“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被重点提出。为支持和发展壮大我市肉鸽产业,强化肉鸽产业特色品牌战略,推进“中国鸽都”创建步伐,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建议如下:
1、根据本地肉鸽产业发展需求,建议统筹考虑土地空间布局,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解决我市鸽业遗留设施用地问题。制定农业产业用地政策,明确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用地扶持政策,合理规划农田保护区和非农田保护区,为乡村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2、建议根据《河南省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畜牧业扶持政策,一是于2024年1月底前,将2023年农业科研项目应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二是于2024年1月底,将往年政策扶持和奖励资金拨付70%以上,2024年6月底全部拨付到位。
3、在全省扶贫/衔接资金收益金普遍降低的情况下,我市扶贫/衔接资金收益金扔按7%、6%收取,建议优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策,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为企业减负。
4、建议肉鸽场建设过程中,不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由经营者向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单位承诺备案,经营者所在乡镇为其担保,承诺备案后不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经营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采取田边加固、沟渠疏导等有效预防水土流失的措施。若在项目建设以及生产经营中引发水土流失,由经营者所在乡镇强制其停工(业)并督促其整顿。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