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双减”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各地的学生家长及中小学生切实感受到了不小的轻松,大部分孩子及家长没有再出现大批量的周六周日不是在送孩子学习的路上,就是在送孩子课外辅导班、兴趣班的路上,还孩子们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周日休息。同时,大部分学校也相继开设了形式多样的非学课类和兴趣类课程,诸如书法班、编程班、乐器班、体育班等等,极大地丰富了孩子们在校的多样化学习。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诸多的学校培训课程,是否真正起到了陶冶学生情操、丰富学生视野,还是为了提升学校形象、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问题迎之又来,也成了学生家长议论的重点问题。我们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以汝州市的一个在校的小学生为例,每学期仅在学校需交纳的费用除了校服费、餐费、课后延时费外,加上教辅费、订奶费、学生保险费、订报费以及其它兴趣类的书法、乐器、体育类的费用总共加起来就在3000元左右,一个学年下来就达6000元,一个家庭以两个学生计算,每年仅在学校交纳的费用都在万元以上,对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这些费用能够切实帮助在校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和陶冶情操,家长也愿意承担这些费用,但一部分学校上的诸如编程班、体育班没有连续性,大多是上一个或两个学年不再开设,等于是家长交了钱、孩子学完忘,没有一个系统、完整的教育规划,给家庭增加了开支、没有起到减负的真正目地。为此建议:
一、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延时和相关的兴趣培训班。课后服务和诸多的在校兴趣班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二、严查严控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在校开展兴趣培训班。严格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对进入校园的各类培训班进行清查,对收费标准、学习内容等主动对外公示,杜绝没有资质、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入校园,并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加强学校收费的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学生的收费项目进行每学期的主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