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尽快在平郏快速通道宝丰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7-23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20号
建议人
何星础
标题
关于尽快在平郏快速通道宝丰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这导致了我市的交通流量不断增大。然而,这种变化也给城市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隐患。比如平郏快速通道作为平顶山市至郏县的主干道,联通着平顶山市、宝丰县、郏县三地,三地的人员来往特别频繁,日常人流和车流量较大。但平郏快速通道宝丰路段未安装市政路灯,一直处于无路灯照明的状况。

这主要存在两大隐患:一是平郏快速路车流量较大,车速较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由于没有路灯照明,夜晚通行,视线不佳,难以预先发现路面异常情况,因此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二是在雾霾和阴雨天气,尤其是冬天,天黑的较早,许多来往两地的人下班较晚,特别是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人,视线不佳,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建议:有关部门能够开通路灯照明,使该路段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改善夜晚道路的安全性,同时,还有助于提升公共安全性。

承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尊敬的何星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平郏快速通道宝丰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郏快速通道是省道干线公路S232云叶线的一部分途径我市郏县、宝丰、市区、叶县,其中宝丰境全长10.234公里该路段省道普通干线过境公路,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未对道路设计、安装路灯提出明确要求

为更加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沿线政府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丰闹店镇和郏县城区段安装了路灯。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沿线政府,尽快完成剩余需安装路灯路段。同时督促沿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非过街路段平道路警示设施隐患整治,预计今年10月份完成,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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