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175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对康复患者实行床日计费方式进行医保报销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
建议人
马帅庭
标题
关于对康复患者实行床日计费方式进行医保报销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内康复医学的迅猛发展,大大提高了残疾患者康复的临床治疗效果。通过现代康复和传统康复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让很多残疾患者恢复健康,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临床上因病致残患者的康复需要较长时间,治疗费用相对其它病患普遍较高,且不同病人的功能障碍存在明显差异。鉴于上述原因,参考周边漯河等地区康复住院患者费用支付方式的成功经验,建议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和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改革目前对住院康复患者施行的DIP支付方式,实行康复住院患者按照每位患者每床日计费方式进行医保报销。建议:

在全市实行康复患者住院按床日计费方式进行医保报销。一是便于康复患者的管理,提高残疾患者康复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能节省康复治疗的总体费用,节约医保资金:三是能够提高患者的就医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马帅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康复患者实行按床日计费方式进行医保报销”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康复医疗是全面康复的主要内容,也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探索适合康复类疾病特点的支付方式,努力改善伤、病、残以及其他康复需求者的功能状况。

康复类住院按床日付费操作简单易行,比较适用于康复类等长期住院病例,能够一定程度上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2023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康复类、精神类等按床日付费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面收集整理省内漯河、郑州、开封等按床日付费政策,深入了解各地运行及清算情况,初步确定我市按床日付费分阶段设定支付标准。二是结合省内其他地市病种设定,充分征求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意见建议,积极组织临床专家论证,初步确定我市按床日付费康复类、精神类病种目录。三是协调第三方技术公司完成对历史三年全市所有康复类、精神类数据的清洗及测算。四是为协同做好康复类、精神类病例清算工作,市级医保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精神类、康复类住院统筹费用测算统计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康复类等病例实行按项目支付。

由于相关历史数据质量不高,测定按床日付费支付标准出现费用倒挂以及偏离正常临床资源消耗的情况。为准确反应临床资源消耗,提高医保基金利用效率,市医疗保障局正在通过调研座谈医疗机构的方式,分析总结康复类、精神类病种成本及费用构成,下一步,将依据调研分析的结果,组织专家对历史测算数据进行校正,确保我市按床日付费政策高质量落地实施。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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