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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csglj/2024-00009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主题分类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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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我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建议
建议人
赵英杰
标题
关于全面加强我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一旦泄漏易引发火灾、爆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2023年6月21日,宁夏银川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31人死亡、7人受伤;10月24日,吉林梅河口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16人受伤。2023年6月7日,我市蓝祥众惠燃气热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高新区黄河路东段进行探管作业时,发生一起探坑坍塌事故,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6万元。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建议全面加强我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一)偏远地区、市区老旧小区液化气罐充装使用存在问题。偏远地区燃气充装存在掺混二甲醚现象;存在违规充装、使用非自有气罐、超期未检气罐、不合格气罐、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气罐等问题。

(二)餐饮行业液化气罐存在问题。餐饮行业存在使用超过检验期限气罐、液化气罐气管接口不合格、液化气罐未使用防爆软管、厨房未配备消防器材或灭火器过期等现象。

二、建议

(一)建立健全监督落实机制。修订、完善城镇燃气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燃气安全监管规定,压实各方责任。

(二)执法部门联动,消除非法售气乱象。对未取得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的的部门,要依法责令关停或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加大排查、执法力度,提早消除隐患。排查我市还在使用液化气罐的老旧小区,尽快铺设燃气管道;排查餐饮企业液化气罐使用状况及电源火源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等情况,提早消除问题隐患。

(四)加强燃气安全技术装备提升、创新。对液化气罐配备“身份智能芯片”,建立“一瓶一码,一扫一充”充装系统,建立气罐充装追溯体系,实现气罐充装的可追溯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安全素养。充分利用各种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提升市民安全素养,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赵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我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式的排查整治。2023年6月21日,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导致31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聚焦生产、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六大环节”,先后组织开展液化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攻坚行动、早夜市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燃气领域“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证了我市燃气领域安全。具体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机制法规

为更好地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每年我局都以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形式,明确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专班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在完善政策法规方面,我局转发了《河南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之后我市将会结合实际出台《平顶山市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规范我市燃气行业管理。

二、高度重视,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式的排查整治。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聚焦生产、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六大环节”,先后组织开展液化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攻坚行动、早夜市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燃气领域“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中,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压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紧盯燃气经营企业,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完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重点针对燃气场站、管道维护、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关键部位,加强全过程动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对所有事故隐患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二是紧盯“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早市、夜市、烧烤摊、宗教场所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使用过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工业气瓶,使用不合格燃具连接软管、调压阀,软管超长、私接三通、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等问题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三是紧盯违法违规供用气行为,聚焦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排查整治超期未检报废气瓶、未签订用户协议、用户协议与使用气瓶不符、气瓶无充装记录和警示标签、不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装而不用、使用不合格的软管、气瓶储存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排查发现的居民区内非法储存点、隐藏在废弃厂房的非法充装点等,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到位。2023年,全市共进行专项燃气安全督导检查165次,全市累计出动人员14010人,排查各类供用气场所44742处,排查出隐患问题8019处,完成整改8019处。对问题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书874份,责令停业整改液化气经营企业15家、餐饮企业2家,对液化气经营企业立案5起,查处违法倒气行为19起,捣毁黑窝点15个,查扣面包车2辆、小货车2辆、运输三轮车6辆、充装设备16套、电子秤8台,查扣超期使用等各类钢瓶384个,移交公安机关17人,处罚金额54.9691万元。

三、强力推进,全面完成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为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从2022年开始,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全市燃气用户推行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首先,如期完成了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工作。在市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办事处)上下联动、检查督导下,各燃气企业加大燃气非居民用户排查力度,督促使用燃气的非居民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更换金属软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10347个燃气非居民用户,报警器及切断装置安装工作已全部加装到位。其次,积极推进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2023年,河南省住建厅给我市下达的安装任务是管道气用户完成75.34万户,瓶装气用户完成20.36万户。为推进加装进度,我局采取排名通报制度,并且要求全市要在2023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安全装置加装工作,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全市自闭阀已加装75.36万户,加装率100.02%;全市金属软管已更换36.9692万户,更换率181.58%。为保证用气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完善体系,推进钢瓶追溯系统建设

为实现钢瓶充装的可追溯,市燃气专班推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推进智能管控体系建设,建立气瓶充装追溯系统。完善“一瓶一码,一扫一充”充装系统,全面淘汰过期钢瓶,更新为带二维码钢瓶或电子智能钢瓶,实现钢瓶充装的可追溯,同时建立钢瓶充装实名登记制度。通过建立液化气配送体系和钢瓶追溯体系,实现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配送和使用的全过程智能管控。

五、全力以赴,推进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全市城镇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商业、公共福利等非居民用户改用管道天然气(简称“瓶改管”),并作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要环节和内容,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从2023年12月开始,我局在全市开展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瓶改电”)工作。为推进工作,2023年4月23日,李明俊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燃气安全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把老旧管网改造和“瓶改管”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天富要求市燃气专班对“瓶改管”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日排名、日通报”,对落后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截止5月15日,全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已完成99.24%,6月底前可全部完成省定任务,为确保安全用气奠定坚实基础。

六、多种渠道,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为增强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工作中我局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宣传彩页等渠道,组织开展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讲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燃气危险特性的认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合理制定燃气用户入户安检计划,加大对风险高、隐患多的重点场所的安检频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3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安全宣传460多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46500多份,入户安检188000余次,营造良好的燃气安全舆论氛围,提升了市民安全素养,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

七、下一步工作

一要压实各级责任。要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对辖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扎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到位。要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对照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行业领域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走向深入、落到实处。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一方面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责任人、使用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和燃气规范使用责任,通过培训、考核等形式切实提高燃气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应急能力;另一方面要严厉查处违规使用、存放液化气瓶、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行为。加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保证用户用气安全。

二要突出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关键环节和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重大风险。对餐饮店等“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开展排查,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要深入排查整治生产充装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防止事故问题的发生。

三要积极推进液化气用户“瓶改管”工作。本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的原则,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瓶改管”(“瓶改电”)任务。

四要加快推进液化气配送体系建设。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实名购气制度,切实完善气瓶档案,实现气瓶一瓶一档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一瓶一码、一扫一充规定,加强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和入户安检制度的落实,统一人员车辆配置标准,构建起从液化气企业到最终用户的完整配送体系和追溯体系。

五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对占压和破坏燃气设施、非法倒卖液化气、非自有气瓶充装、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解决燃气整治工作中“只检查,不执法”及执法力度小、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燃气领域安全稳定。

2024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13384055688

联系人:高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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