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校园周边流动商贩治理问题一直是广大学生家长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虽多次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常态化的治理效果并不理想。2020年6月,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建设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园周边依然存在着大量无证经营流动商贩,在放学高峰期时,向学生出售各类伪劣食品或商品,在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同时,还存在阻塞交通、影响市容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据了解,我市各中小学校园周边普遍存在流动商贩,其中乡(镇)、村级学校此类现象更为突出。流动商贩均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合格证》等证照,经营范围多为零食、小吃和速食品,这些食品包装简陋,色素和各类添加剂超标,部分商贩还将过期、变质食品混杂其中。更有甚者,出售各类化学合成食品、饮料。售卖时,由于操作条件简陋,食品直接裸露在外,车辆经过时扬起的灰尘粘附在上面,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二是学习用品、玩具质量低劣,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部分流动商贩利用未成年人的好奇心理,售卖各类网红学习用品和玩具。此类商品多为非正规厂商生产,材料多为伪劣化工材料,生产工艺粗糙,未经合格检验,学生在玩的时候,容易出现被划伤、刺伤、烫伤等安全问题。此外,还有一些商品以色情、赌博、暴力等不健康内容暗示、吸引学生,严重危害学生心理健康。
三是整治难度大,效果不明显。因校园周边流动商贩的营业时间集中在学校早、中、晚上下学期间,正好是各执法单位未上班或下班期间,在监管时间缺乏连续性,经常是集中整治或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检查时,流动商贩数量明显减少,但整治或检查结束后,问题又依然突显。
四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因流动商贩经营时间均集中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流动商贩、学生交织在一起,每到上下学期间、经常性发生堵车、车辆刮擦、人车相碰等事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加强治理校园周边流动商贩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需教育、市场监管、城管、公安、卫生等多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加强校园周边流动商贩治理力度,为学生营造健康、安全的环境。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一、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的集中整治,日常不间断的巡查执法、对问题高发的区域明确责任人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管理,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整改的流动商贩、违法搭建者坚决予以取缔或拆除,切实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见效一处。
二、加强正面引导
由于流动商贩经营者多为弱势群体,在执法管理力度的同时,还要注重正面引导,执法人员和属地政府工作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经营者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劝导其规范、合法经营,在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在距校园较远,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划定区域,供流动商贩经营。在解决校园周边流动商贩问题的同时,也兼顾了弱势人群的生计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常态化做好校内和校外宣传工作。学校层面,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班会等途径,向家长和学生普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让家长和学生对各类“毒食品”、“毒玩具”重视起来,坚决抵制,拒绝购买;社会层面各职能单位、属地政府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单、LED屏等方式,向学校周边流动商贩、商铺商户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和校园周边商家签订“门前三包”“食品安全”责任书,张贴整治通告,对违规经营者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定期向学校、社会公示整治成果,联合媒体,发掘整治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做好宣传。通过以上一系列的“组合拳”,在校内、校外营造良好的氛围,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毒食品”、“毒玩具”的生存土壤。
四、加强协同配合
校园周边流动商贩治理工作,并非单一的城市管理问题,除城管外,还涉及教育、公安、文化、市场监管、卫生等多个部门,建议分别由教体、城管部门牵头(教体局侧重校内管理、宣传;城管局侧重校外流动商贩治理),其他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