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我市开展六项行动治理大气污染
作者:王桂星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1-04-1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桂星)49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传来消息,第二季度我市将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城市清洁、移动源污染防治等六项行动治理大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市内五区开复工工地,对其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监管,同时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推进城区及周边外环道路深度保洁。

开展鹰城大道扬尘污染防治集中行动。建立鹰城大道巡查监管机制和扬尘污染防治周考核制度,量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防治责任指标,定期落实奖惩,打造线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品工程。

开展矸石货场储运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对暂时未完成料库建设的物料堆放区,完善苫盖、喷淋等抑尘设施。禁止露天转运散状物料,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沿10厘米。在气象预报4级及以上有风天气时,货场要组织人员对料库门窗、地面清洁、苫盖布及喷淋开启情况进行全面巡检。

开展城市清洗清洁行动。重点清洁楼顶、阳台、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的灰尘,由楼院向楼立面、楼顶、阳台延伸,由公共区域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延伸,由建筑物向行道树、绿化带延伸,消除扬尘隐患。

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依托公安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站点,重点检查检测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等情况。加强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登记,对排放不合格等机械实施清场。

开展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集中监测行动。市内五区配合省监测中心驻市监测站,完成辖区内涉VOCs企业排放情况监测。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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