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建复〔2025〕9号
  • 索引号
  • 005452161/2025-00003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尽快出台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补偿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04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
建议人
宋倩
标题
关于“尽快出台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补偿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不断推进,市政府层面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依据缺失,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7〕77号)和〔2017〕79号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两份政策文件已经过两年有效期,我市至今没有出台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的补偿标准。这使得目前城市更新征收补偿工作在当前阶段陷入了无明确补偿依据的困境。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的补偿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城市更新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为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引起的行政诉讼,建议平顶山市尽快出台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的补偿标准,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

一、背景与现状分析

平顶山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面临着大量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需要征收与补偿的情况。这些未登记房屋往往由于历史原因、法律政策变化或产权归属不清等原因未能完成登记手续。然而,这些房屋的实际存在和居民的使用权却是不容忽视的事实。因此,如何合理、公正地补偿这些未登记房屋,成为城市更新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出台补偿标准的必要性

1.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未登记房屋的居民作为城市更新工作的直接受影响者,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出台明确的补偿标准,可以确保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2.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顺利进行

明确的补偿标准可以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减少征收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这有助于加快征收进度,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以平衡被征收人的利益诉求,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避免诉讼纷争。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建议措施

1.调研与评估

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团队,对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进行全面调研与评估。通过实地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了解未登记房屋的数量、类型、分布以及居民的实际需求等情况,为制定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2.制定补偿标准

在调研与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平顶山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房屋的结构、面积、折旧程度、地理位置以及市场价值等因素,确保补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完善法律法规

建议平顶山市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的补偿政策、程序和标准。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4.加强宣传与解释

在制定并出台补偿标准后,应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被征收人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补偿标准。这有助于增强被征收人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出台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的补偿标准,是平顶山市加快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因此,建议平顶山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补偿标准,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宋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补偿,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经与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出台未登记房屋补偿标准”很有针对性,意见非常中肯。如您所言,我市2017年出台的《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为两年,2019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细则进行了认真调研,并于2019年草拟《平顶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监管办法》,但因省级政策未出台,未能印发。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讨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待成熟后及时报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未登记房屋补偿问题,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在标准编制过程中体现未登记房屋,针对性解决未登记房屋补偿问题。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在开展中心城区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漏洞、提高标准,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建局2633626联系人:常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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