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建复〔2025〕6号
  • 索引号
  • 005452161/2025-00005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快城市新能源充电桩规范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18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
建议人
李红信、张扬
标题
关于加快城市新能源充电桩规范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种环保、节能的出行工具,正逐渐走进千家万户。近几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数量发展迅猛。然而,与之配套的充电设施建设却相对滞后且收费不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已成为影响新能源汽车驾驶体验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这部分群众的幸福感,制约了我县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普及,同时也存在相应的安全隐患。为了推动我市城市绿色交通发展,提升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幸福感,在此我建议,应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加快城市新能源充电桩的规范建设。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加强统筹规划与政策支持。制定科学合理的充电桩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确保充电桩布局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二)建立健全充电桩建设管理机制。首先应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指导服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建设效率。其次应该加强管理,对充电桩的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规范。

(三)电力企业要加大对充电桩的支持力度。提高电力供应能力,确保充电桩建设的电力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优化电力接入流程,降低接入成本,为充电桩建设提供有力的电力保障。

(四)合理规划。新建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确保新建小区充电桩全覆盖。对于老旧小区,鼓励通过改造电力设施、挖掘闲置场地等方式,逐步增加充电桩数量。

(五)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充电桩使用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增强环保意识和绿色出行理念。同时向用户普及充电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知识,提高用户的充电技能和安全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用户疑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信、张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新能源充电桩规范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城市新能源充电桩规范建设我局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适度超前、需求优先、科学布局”原则,编制了《平顶山市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围绕“两区”、“三中心”明确了五大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7500个。根据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市住建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和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日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协调电力部门在保障房、老旧小区等落实公共充电桩“居民电价”政策,并主动做好各项接入电网配套建设服务。二是盘活既有土地。既有小区方面,支持充电企业采取统建统服方式在地面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桩,由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管理,不仅满足了群众充电需求,而且解决了地下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消防隐患,目前已在东王营安置房小区、德馨苑公租房小区建成运营。公共充电站方面,搭建政企桥梁,支持充电企业与停车场产权单位、游园管理单位、国有企业搞好对接,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已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公共充电站20余个。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住建、城管、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为成员的的工作专班,专职协调解决充电桩建设中用地、用电、拆迁等方面问题,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住建部门负责居住区、城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交通部门负责城际快速、发改部门负责规划和政策、文广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四是强化项目保障。明确六项建设任务,出台三条保障措施,争取发放奖补资金3300万元,发挥政策资金导向作用。建立市级推进协调机制,市级专班办公室负责。2024年,建成公共充电桩683个,新增个人充电桩6195个。2025年1至4月,已建成公共充电桩204个。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建局2633626 联系人:常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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