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建复〔2025〕7号
  • 索引号
  • 005452161/2025-00006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在城市更新中给予城中村政策支持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18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
建议人
辛建
标题
关于在城市更新中给予城中村政策支持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城中村普遍存在村庄规划滞后、建筑密度高、基础设施落后、居住环境差、安全隐患多、人员构成复杂、社会治理难度大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品质,也是关系城中村农民生存、生活的社会问题。在城市更新的大背景下,对城中村进行城市更新势在必行。目前,我市仍有大量城中村存在,但是已经完成规模改造的项目少之又少。积极妥善解决城中村问题,使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之中,对于提高村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城中村”已倾其所有在支持着城市的经济发展,相比于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改造,政府则是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都给予了大量支持,唯独失去土地的“城中村”农民却无法享受到城市建设的政策红利。先前,我市出台了《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通过整治提升、改建完善、拆除重建等手段,实现城市空间、功能、环境、文化、生态、经济、安全等多方面优化,但没有提出对城中村在城市更新中给予什么政策性的支持。

希望各级政府能够充分考虑城中村在城市建设中做出的巨大牺牲和重大贡献,在城市更新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土地性质变换、产权确认、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审批税费、土地出让等政策,简化办理全市“城中村”城市更新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只有政策出台了,改造的主体才会变得多元化,村民的参与热情和市场的投资热情才会与日俱增。通过这样有效地推进城中村的城市跟新进程,也能让失地农民享受到城市化进程的政策红利,增加失地农民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辛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更新中给予城中村政策支持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安排,城中村改造政策已扩围至地级市,城市政府可申请专项债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去年底以来经过多次摸排研判,我市已将今年城中村改造计划上报至省住建厅。同时,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从项目谋划、投融资等方面,加强对各区的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升城中村居民生活和环境质量。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建局2633626联系人:常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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