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杨天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平顶山市传统村落开发保护工作”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经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传统村落是承载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和地域特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
2012年以来,我局牵头对全市80多个乡镇、2500多个行政村进行了多轮入村普查,对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及时申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传统村落37个、省级传统村落175个,入选数量均居全省第一。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要求,组织符合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的村落申请传统村落上级补助资金,我市62个村落成功申请中央或省级补助资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2023年初,将《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列入当年立法计划,我局配合市人大先后到郏县、宝丰、鲁山实地调查研究,在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后,数次对条例内容进行修改,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获得全票通过,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虽然我市的传统村落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传统村落数量众多、保护资金不足等原因,保护工作仍任重而道远。您提出的6条建议很符合我市实际,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性。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近期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边界
市住建局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报尽报,应保尽保”,把市域内星落密布在乡间独具韵味的村落保护起来,传承好中华农耕优秀文化遗产。指导乡镇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实行分区保护。
(一)核心保护区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禁止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改建、修缮、外部装饰装修建(构)筑物、设置标识等,应当保持材料、体量、风格、色彩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协调一致。
(二)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外部装饰装修建(构)筑物等,应当保持材料、体量、风格、色彩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协调一致,禁止影响核心保护区轮廓线和视觉通廊。
(三)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根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做好自然环境控制,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提供良好的保护屏障和景观背景。
二、加大资金投入,扩宽融资渠道
近年来,全市累计争取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1.2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8527.5万元,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其中,郏县2022年成功入选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宝丰县列入2024年河南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支持县,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87.5万元。各县(市)人民政府也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收益覆盖、上下联动、风险可控”的原则,以县域或片区为主体,配合市农发行积极做好信贷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比如郏县每年投资旅游专项资金3000万元,依托现有88个传统村落,打造特色乡村文化旅游观光带。汝州市山顶村、半扎村等积极争取资金,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合作开发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生活品质
秉承“保护为先、传承为本、利用为基”的原则,积极引导传统村落所在乡镇政府,依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整村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开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使现代设施与传统村落浑然天成,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与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乡村社区治理创新、村民民生改善等结合起来,既保留传统风貌,又满足现代生活需求。
四、挖掘文化内涵,推动文旅融合
深入挖掘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等资源禀赋,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特色要求,因地制宜、因村施措。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整体格局、传统建筑要素、民间文化及其传承人,加大研究和提取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和特色,将传统村落串点成线、连线成面、集片成带,与A级景区、各级文保单位融合在一起发展旅游,形成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格局。创新全域旅游模式,构建以传统村落为主体,融“观、游、品、体、创”等为一体的特色旅游路线,积极组织开展当地传统文化活动,培育发展传统农副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为特色文化旅游搭建良好平台,目前李渡口村、石板河村已建成3A级景区,郏县打造的冢头镇李渡口村“渡口妙境”、姚庄回族乡三郎庙村“三郎妙境”已初见成效,2024年以来接待游客超5万余人次,为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文化内涵、地方特色。
五、加强人才培养,传承传统技艺
加强传统建筑工匠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对传统建筑工匠免费提供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教育培训,支持传统建筑工匠开展技艺传承活动。充分发挥本地院校和行业专家在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及业态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校地合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打造非遗传习所、展示馆、研究基地100余家,形成了非遗保护名录、传承人群体、传承场所等完整的非遗保护体系。近期,宝丰汝窑博物馆汝窑文化宣讲员走进宝丰县西城门小学,开展“汝窑文化进校园,我的家乡我骄傲”活动,让孩子们了解非遗文化,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施行以来,积极组织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会议、培训等形式,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传统村落开展《条例》宣讲,详细解读《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通过政府网站公告、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报纸专题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咨询,在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交通要道等地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流动车辆进行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受众面。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印制《条例》单行本1000册免费发放到所有传统村落,组织传统村落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条例》宣传展板,进村入户发放宣传页,使《条例》走进千家万户。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建局2633658联系人:王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