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背景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中,种植养殖环节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现象;生产加工环节部分企业卫生条件差、质量把控不严;流通环节冷链运输不完善,储存条件不达标;餐饮服务环节部分小餐饮店卫生状况堪忧,食材采购渠道不规范等。
二、提案目的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构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促进食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案内容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细化食品安全标准。针对不同食品种类、不同生产加工工艺,制定更加严格可操作的安全标准,且要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甚至在某些关键指标上更为严格;建立标准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提出标准修订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时效性。
2.强化法律的可操作性
(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其危害程度、主观恶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处罚措施。对于故意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2)明确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追究制。一是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建立行政一把手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二是加大对食品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对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人,应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1.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要充实基层监管人员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建立基层监管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整合现有检测检验资源,调整归并检测机构,优化检测力量。同时,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等工作,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3.强化社会监督参与。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重奖。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严厉打击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三)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结果、抽检情况、处罚记录等信用信息。根据信用信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信用评价,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信用良好的生产经营者,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于信用较差的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加强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与应用
1.政府要设立食品安全科研专项基金,加大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有害物质检测、食品溯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技术领域的科研项目,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科技水平。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大食品安全科研投入,形成多元化的科研投入机制。
2.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和检测设备。对于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政府可以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