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市监文〔2025〕32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5-00012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本市严管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25号
提案者
朱琳
标题
关于本市严管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建议
提案内容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在平顶山市的保有量迅速增长。这类车辆因价格相对低廉、操作简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群众的出行和运输需求。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带来了一系列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有序运行造成了威胁,因此,加强对这类车辆的严格管理已刻不容缓。    

一、目前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主要存在的问题

1、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由于门槛低,不需要驾驶证,许多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驾驶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而且这类车辆本身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车辆制动、转向等安全性能不达标,在道路上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涉及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    

2、城市道路规划不允许。平顶山市区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均要求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而市区实际路况最窄的非机动车道甚至只有1米,最宽也不超过5米,而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车身最窄有1米,宽的超过1.5米,一辆车就能占用整个非机动车路面,直接影响后面车的正常通行。    

3、车辆管理难度大。目前,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缺乏统一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标准,车辆无牌无证、无法购买保险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使得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难以对这类车辆进行有效的监管。    

4、环境污染问题。部分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电池报废后若处理不当,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此外,一些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针对以上问题,经过省内多个城市的调研,现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体系。建议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加快制定地方性专门针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法律法规,明确车辆的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同时,完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制定严格生产指导标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生产和销售。    

2、加强源头管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生产标准许可制度,对违规生产、改造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销售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不合规车辆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车辆流入市场。    

3、规范登记和管理。建议交管部门实行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登记上牌制度,对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发放牌照。要求驾驶员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提高驾驶员的准入门槛。同时,为车辆购买交强险等必要的保险,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权益。    

4、加强路面执法和宣传教育。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等不法行为。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驾驶员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5、推动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发展。建议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服务质量。同时,鼓励和支持绿色出行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出行选择,减少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依赖。    

平顶山市区的城市规划中,道路规划改变余量小,市区主要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宽度不可能再次增加,载人或货物运输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充斥路面,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文明,希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有效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管理,规范平顶山市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及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政协次会议

225号提案的答复

 

朱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本市严管电动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安全,我局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根据本次建议持续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产品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全面摸清平顶山市辖区内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有关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对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对于销售企业,核查经营主体资质、核实其销售的产品质量信息,动态更新完善底数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厂名厂址等信息,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认证违法、虚假宣传、“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强化惩处,形成严管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销售单位349家次,办理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违法案件5起。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在检查的过程中,积极向经营者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经营者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改装车、非标车等违规电动车,与经营单位签订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督促经营者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工作职能,加大监督执法和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查处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经营者诚信经营,为促进我市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规范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局后续的监管工作进行监督!

 

         

            2025年6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588129

联系人: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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