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为重要任务,统筹推动现代水网建设,打造全域美丽幸福河湖。目前,湛河已高分通过验收,成为河南省首批淮河流域幸福河湖;沙河(鲁山县段)也顺利通过评定,成为河南省首批省级幸福河湖;涧山口水库、袁门河等8条(座)河湖被市政府确定为市级幸福河湖。
一、存在问题
(一)河湖管护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河长和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工作存在推着走的现象,被动整改问题多,主动巡查解决少。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对田间地头遗留的农膜、化肥袋、农药瓶、尾菜等处理不及时、不规范,存在遇洪水冲入主河道后造成河流污染的隐患。
(二)部门协同工作合力不足。部分县(市、区)存在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配合不紧密、职责有交叉的现象。如沙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段既是河道,又是湿地公园,同时还是饮用水源地,分属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不同部门管理,在解决某些具体问题时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没有形成更强的治水合力。
(三)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薄弱。根据《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设立乡镇河道专管员,但基层管护队伍人员仍存在技术水平较低且人员数量不足情况,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河湖小微边和农村河流管护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
二、相关建议
(一)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完善河湖管护责任链,健全河湖长履行职责、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激励问责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制定任务清单。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及时跟进落实。
(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河长挂帅、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现场调度推进会、联合督查检查、定期分析评估等方式,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落实。
(三)落实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落实《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打通巡河护河最后一公里,加强对河道专管员的培训指导,确保河湖溪流有人管、能管好。落实河道专管员工资、劳保费、劳动工具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予以保障。并积极整合各类涉河湖管护资金,切实保障河道专管员待遇,确保管护队伍稳定。
(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多形式弘扬河湖文化,宣传河湖长制、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成效,完善信访举报、奖励激励政策,推动形成全社会治水护水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水政执法、公益诉讼等工作,加强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和期盼,创造良好的水务法治舆论环境。充分用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组织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治共管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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