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732480791X/1754-00007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商业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197
提案者
李丽萍
标题
关于《加强商业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的提案
提案内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放在现代化鹰城建设的突出位置,厚植生态绿,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美的生态答卷正在鹰城大地徐徐展开。但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制约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尤其是商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地方,商家设置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广告宣传,产生大量噪声,甚至有些居民小区附近的商户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损害城市的品质和形象,群众投诉不断,近年来由于噪声污染影响身心健康的诉讼案件逐年攀升。为更好地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开始施行,我市也于2024年12月2日印发《平顶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鉴于噪声污染区别于其他污染因素:无污染物存在、不积累、时间有限、振动源停止振动噪音消失、不能集中治理等,具有可感受性、瞬时性、局部性特征,凸显了管理手段在噪音污染防治尤其是对商业噪声管理的重要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谁管理、谁宣传的原则,加大商业噪声的管理要求,教育商业经营户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引导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通过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来吸引顾客,从源头上减少商业噪声的产生。公布投诉电话等投诉接访方式,让受众遇到问题知道向谁反应、反应谁,形成广泛监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依法管理商业噪声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制造噪声者的查处力度,对商业噪声问题不定期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积极作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切实提升群众宁静声环境的获得感。


承办单位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李丽萍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商业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近年来,扎实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一、联合执法,共同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市公安局联合市委宣传、城管、环保、文化、市场监督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针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音(如KTV、餐饮场所、广场舞音响、商业促销活动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针对长期扰民被重复投诉的商业噪音污染源头,重点予以整治,减少噪声影响。据统计,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并处理商业噪声扰民类警情9272025年以来,接到并处理商业噪声扰民类警情205起。

二、及时出警,化解矛盾。处置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属地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加强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频次,特别是夜间(22:00至次日600)等噪声易产生时间段,对居民区、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噪音扰民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投诉渠道。公安机关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KTV、餐饮场所、广场舞音响、商业促销活动等属地管理单位、物业、承包租赁者、社区委员会,开展有针对、高质量的宣传,通过上门走访张贴倡议书、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引导活动参与者加强自我约束,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自觉遵守活动时间、区域、控制音量的规则,从而促进参与者成为文明活动的践行者。同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平台等渠道,及时受理噪音扰民投诉。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商业噪音管理力度一是持续完善联动机制。深化公安、环保、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夜市、娱乐场所、商业街区等噪音高发区域。二是推动源头治理。督促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入住商户的噪音管理。探索建立噪音预评估制度,对可能产生噪音的商户提前介入监管。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明确噪音管理法律法规及处罚标准,增强商户自律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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