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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410400732480791X/1754-00009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本市严管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225
提案者
朱琳
标题
关于本市严管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建议
提案内容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在平顶山市的保有量迅速增长。这类车辆因价格相对低廉、操作简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群众的出行和运输需求。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带来了一系列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有序运行造成了威胁,因此,加强对这类车辆的严格管理已刻不容缓。    

一、目前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主要存在的问题:    

1、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由于门槛低,不需要驾驶证,许多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驾驶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而且这类车辆本身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车辆制动、转向等安全性能不达标,在道路上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涉及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    

2、城市道路规划不允许。平顶山市区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均要求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而市区实际路况最窄的非机动车道甚至只有1米,最宽也不超过5米,而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车身最窄有1米,宽的超过1.5米,一辆车就能占用整个非机动车路面,直接影响后面车的正常通行。    

3、车辆管理难度大。目前,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缺乏统一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标准,车辆无牌无证、无法购买保险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使得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难以对这类车辆进行有效的监管。    

4、环境污染问题。部分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电池报废后若处理不当,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此外,一些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针对以上问题,经过省内多个城市的调研,现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体系。建议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加快制定地方性专门针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法律法规,明确车辆的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同时,完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制定严格生产指导标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生产和销售。    

2、加强源头管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生产标准许可制度,对违规生产、改造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销售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不合规车辆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车辆流入市场。    

3、规范登记和管理。建议交管部门实行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登记上牌制度,对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发放牌照。要求驾驶员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提高驾驶员的准入门槛。同时,为车辆购买交强险等必要的保险,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权益。    

4、加强路面执法和宣传教育。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等不法行为。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驾驶员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5、推动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发展。建议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服务质量。同时,鼓励和支持绿色出行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出行选择,减少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依赖。    

平顶山市区的城市规划中,道路规划改变余量小,市区主要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宽度不可能再次增加,载人或货物运输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充斥路面,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文明,希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有效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管理,规范平顶山市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及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承办单位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朱琳委员:

您提出关于本市严管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电动三、四轮车等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整治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精心谋划、主动作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日益改善,市民出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营造了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文明素质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电动自行车秩序乱、执法难、矛盾多等问题,注重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联动,建立登记备案管理、重点人员精准宣教、重点企业源头管理、重点问题溯源治理、重点违法严格查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管理效能,降低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依托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的有利时机,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展了一系列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驶人私自安装顶棚和外帘、在机动车道行驶、路口越线停车、逆行,个别驾驶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驾驶人,依法实施处罚。2025年以来,全市交管部门共劝阻制止各类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处罚各类非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等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

二、强化服务,推动登记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前往其他地市学习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开展电动车上牌登记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牵头,市场监管、工信、城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街道办共同参与,对群众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二轮、三轮车实行安装标识号牌管理,规范通行秩序。2025年以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对6000余辆电动二轮、三轮车、四轮车安装标识号牌。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协同保险、外卖、快递行业,志愿者协会、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等行业单位,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七进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和渠道,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如何区分、如何上牌等宣传工作,公布了注册登记网点、办理驾驶证驾校名单和考场位置,曝光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的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行为严重后果,提醒警示驾驶人规范驾驶,安全出行。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共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发放宣传彩页1.2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00余张,拍摄制作宣传视频60余部,双微一抖平台发布各类交通安全信息2400余条,对重点驾驶人精准推送提示信息8000余条,曝光典型案例730余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的销售商家以机动车的名义销售非标电动车,以及不主动开具发票等行为;大力宣传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车辆时,索要正规发票,保障自身消费权益。持续加大宣传和路面管理力度,督促提醒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车主及时办理入户上牌和驾驶证,督促提醒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驾驶人时刻注意要靠右侧行驶、不挤占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逐步养成良好的道路通行习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通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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