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1X/1754-00005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224号
提案者
王著
标题
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
提案内容

2025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令第800号)发布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旨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无价珍宝,被称为“绿色文物”和自然生态的“活化石”。保护古树名木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河南省是古树名木资源大省,目前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共有32954株,其中古树32692株、名木262株。平顶山市现有建档古树名木4024株,其中散生古树2150株,古树群10处1872株,名木2株。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古树名木面临着环境恶化、土地或空气污染、非法砍伐、病虫害侵蚀、树干空洞及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意识淡薄、保护资金缺失等诸多问题,都让这些宝贵的自然资源面临困境,处境岌岌可危。

为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2024年10月26日,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林长楼阳生,省长、省总林长王凯共同签发河南省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要求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植物地标”和“绿色文物”,并提出4项要求。一是明确保护管理责任。要求各级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加强巡林督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二是完善保护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及时掌握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强化古树生境改善,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三是防范打击破坏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强化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做好建设项目避让古树名木相关工作。四是加大保护宣传力度。要求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浓厚氛围。

根据省里最新要求,提出五条具体建议。

一是打好建章立制之基。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组织专业团队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详细记录每棵树的地理位置、树种、树龄、生长状况、保护现状等信息,建立准确、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建立联动保护管理制度。探索“古树名木+司法”“古树名木+保险”等联动保护机制,形成审判加码、保险买单、行政助力、巡护补丁、智慧添翼的“五位一体”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新格局。

二是夯实科学养护工作。出台地方标准《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古树名木死亡核查技术方案》,强化古树生境改善,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防破坏各项措施。邀请专业的植物学家和林业专家,根据“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的原则为古树名木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和复壮方案,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对重弱和濒危古树,要及时准确的进行保护复壮措施,确保每株古树都能正常健康生长。

三是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财政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复壮、病虫害防治以及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公益性捐赠、认养及志愿服务等行动。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平顶山及中原特色古树名木基因资源的保存利用和繁育,积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提升保护成效。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逐棵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监督、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砍伐、买卖等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是激发全民保护共识。利用现有古树资源,建设一批省、市级“古树微公园”“古茶园”,打造群众休闲、健身和科普教育场所。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宣传古树名木文化,通过评选“树王”、“最美古树”、“相亲古树”等活动,加大古树名木宣传保护,激发公众保护共识。组织开展“捐资认养”活动,编辑出版系列精美图书,制作系列短纪录片,开展多平台展播,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森林文化,倡导公众携手守护绿色文物,赓续鹰城生态根脉。

承办单位
市林业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王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建章立制方面。近年来,我市强化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建设,2009年,我市出台了《平顶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古树名木的部门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为更好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法规依据。此后,又先后出台了《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平顶山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办法》(平政〔2022〕4号)、《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对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及处罚都有了明确规定,为我市古树名木依法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保护管理上,我们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详实、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并录入全国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了详实基本数据。2024年,市委组织部已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县区林长制考核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王著委员的建议,积极探索“古树名木+司法+保险”等联动保护机制,形成行之有效五位一体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新格局。

二、关于古树名木养护工作方面。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古树名木管护力度,落实了相关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守土有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古树名木权属情况,古树名木管护涉及城建、文化旅游、国土、宗教等多部门,在日常管护上,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管护和技术指导,制订科学的日常养护方案。同时,我们也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古树名木,对出现长势较差的古树及时采取复壮措施,实行有针对性地保护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得以健康生长,近三年,我们已争取国家、省级古树救治复壮资金280余万元,对我市50多株衰弱古树进行专业抢救复壮。为提高各县(区)管护人员专业技能,每年市林业局专门聘请河南农业大学、省古树名木专家为业务人员授课培训,讲解专业保护知识,提高了专业保护水平,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了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三、关于保护资金和科技投入方面。我市古树名木较多,受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影响,有些古树出现了长势衰弱等现象,需要专业性复壮救治。但当前各地普遍存在保护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多数县(市、区)没有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也未列入财政预算,古树名木常规的日常养护、复壮抢救、保护设施建设等经费得不到保障。在市级层面,经与市财政局沟通申请,2025年市财政拨付15万元资金用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创新投入机制,扩展古树保护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等保护资金,同时,积极鼓励动员社会各界通过认捐、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四、关于古树名木执法监督方面。依照国家《森林法》、《平顶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我市古树名木的安全,自2022年起,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林业联合公安、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采伐、采挖、运输、移植、损害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三部门建立健全防范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市未发现破坏古树名木的重大案件。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对破坏古树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市古树名木健康安全。

五、关于激发全民保护共识方面。为提高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让广大市民对我市古树历史文化有更深刻认识,近年来,我们通过广播电台、宣传资料、网络媒体、出版书籍、征文大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市林业局在普查基础上,编写出版了《鹰城古树名木》一书,在平顶山电视台《醉美家乡行》栏目专题对我市古树名木宣传报道。汝州市、郏县、鲁山等县(市)出版了相关《古树名木》书籍,鲁山县开展了题为“保护古树、记住乡愁”征文大赛等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弘扬了全民生态文明理念,增强了社会各界保护古树名木主动性和自觉性。2023年9月,在全国“双百”最美古树宣传评选中,我市郏县三苏园古柏树群被评为“全国最美古树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保护古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古树保护同文化旅游有机结合,发掘古树文化内涵,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古树保护价值,让我市古树名木健康生长,留得住乡愁,留得住历史,造福后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