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92/2025-00002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和引进,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0-28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
建议人
马中年
标题
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和引进,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第一发展途径单一、缺乏经验资金及技术人才,第二土地使用手续繁琐,限制较大,无法全心全意搞发展,建议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帮助完善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提出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策略,优化土地及闲置厂房空地的使用手续,保证做到物尽其用,确保所有村都能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


承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和引进,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一是村集体经济涉及土地及闲置厂房空地利用主要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尝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盘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庄内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先行组织复垦为农用地后,将腾挪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其它事宜地区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入市取得的收益,经市县政府与村集体商定,可提取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调节金,剩余收益归村集体和村民所有,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追加量化成员股权。二是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我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加快土地审批流程,尽快使闲置土地尽早利用起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