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快引进高质量进口原研药,满足临床急需、优化用药结构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6-07-06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
提案者
田恩照
标题
关于加快引进高质量进口原研药,满足临床急需、优化用药结构的提案
提案内容

案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创新型药品的需求日益迫切。进口原研药(通常指跨国制药企业基于原创性研究,在全球率先上市的专利药品)在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某些慢性病方面,往往具有不可替代的临床价值。然而,当前进口原研药在我市的上市速度、可及性及可负担性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部分患者面临用不上、用不起的困境。加快引进高质量进口原研药,对于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存在问题:1、医保准入与支付机制有待完善: 部分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的进口原研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周期和流程仍可进一步优化。现行支付体系对高值创新药的保障能力有限,患者自付比例较高。2、医院准入与配备存在障碍:药占比、医保总额控制等政策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价格较高的进口原研药的积极性,导致即使已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患者在医院内仍可能难以获取。3、国内外价格差异与可负担性挑战: 由于研发成本、专利保护、汇率等因素,部分进口原研药在国内的初始定价较高。虽然通过国家医保谈判价格已大幅下降,但部分患者仍需承担一定费用,长期用药负担较重。

  建议:1、完善医保支付与保障机制,提升可及性:优化我市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临床急需、疗效确切的进口原研药,建立更加常态化、规范化的准入谈判机制,缩短从上市到纳入医保的时间间隔。探索建立更加多元化的医保支付标准形成机制,综合考虑药品临床价值、国际参考价格、预算影响等因素,实现科学、合理的支付。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开发与基本医保衔接的补充保险产品,共同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分散高值药品的支付风险。2、破除医院配备使用障碍,畅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我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科学调整或淡化药占比等可能影响创新药使用的管理指标,强化合理用药考核。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病种(DRGDIP)付费方式,探索对使用高值创新药的病例给予合理的支付调整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使用必要创新药的积极性。鼓励我市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及时召开药事会,将已纳入医保目录的进口原研药纳入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配备衔接。3、多措并举提升可负担性,减轻患者负担: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更多国际通用的风险共担协议,如按疗效付费、费用封顶协议等。鼓励和支持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在专利到期后的及时上市和公平竞争,通过市场竞争降低药品价格。

结论:加快引进高质量进口原研药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监管、医疗保障、医疗机构管理、产业发展等多个层面。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患者受益为核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突破制度性障碍,建立更加高效、包容、可持续的进口原研药引进、准入和使用机制,让更多患者能够及时用上救命药、放心药。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田恩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引进高质量进口原研药,满足临床急需、优化用药结构”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卫健委、市市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各自职能、强化协同联动,聚焦肿瘤、罕见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疑难重症等临床重点领域,协同推进高质量进口原研药临床配备、支付保障等全链条工作,着力破解优质原研药临床供给不足、保障不强、群众负担偏重等问题,持续提升临床用药精准性、安全性、可及性。

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谈判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的一部分,其准入以及上市均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地市医疗保障部门暂无该职能。市医疗保障部门严格执行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及时将新增纳入目录的谈判药维护至医保信息平台,保障符合规定的谈判药即时支付。

二、医保部门积极开展特例单议工作,对临床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高值创新药、进口原研药,导致病种实际诊疗成本显著高于平均治疗费用的特殊病例,支持医疗机构依规申报,经专家审核确认后予以单独结算、合理补差,有效破解医疗机构“怕超支、不敢用”的突出问题。2026年3月,市级医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进院工作调度的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于3月底前召开药事会,确保谈判药尽配尽配,平顶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7家(含民营),已全部按期召开药事会,2026年1月1日以来全市2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院67个谈判药品,医保报销987人次,发生药品总费用851555.03元,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有配备谈判药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共报销459人次,发生药品总费用736362.52元。为破解谈判药落地难的问题,医保部门按规遴选28家双通道药店,群众可凭电子处方到相关药店即可实现谈判药购药需求。为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市级卫生部门定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并组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专项督查,通报缺药、拒配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医保主责主业,聚焦临床急需、群众刚需,全力破解谈判药进院难、落地难问题,切实提升群众重病用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精准保障能力。立足医保基金可持续、临床诊疗高质量、患者权益有保障的目标,持续深化DIP付费改革,健全高价值创新药、优质进口原研药配套支付调整机制,全方位调动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积极性。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聚焦进口原研药配备使用政策落地,优化考核细则,规范药事会审批与药学人员培训,加强临床用药培训与监测,完善分级配备机制,保证不同人民群众的个性化用药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局将以此次为契机,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效能,不断优化进口原研药医保保障体系,科学调整临床用药结构,切实解决群众重病用药难题。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医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助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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