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4826
2019-12-06
便民?坑民?
第一人民医院开设有“便民药房”,请问其性质是什么?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是什么?在公益性医院开设这样盈利性的药房,初心是什么?承担的使命又是什么?为什么打着便民的旗号坑民?
回复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1-17
接到网民留言关于“便民药房便民?坑民?”的交办件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就网民反映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民反映的问题 该网民反映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设置有“便民药房”,希望了解其性质、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等问题。 二、调查情况 1、经核查,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设置的“便民药房”隶属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由市一院提供场地、国药控股平顶山分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 2、存在的合理性:市一院承担着全市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任务,部分患者经北上广等国家级医院诊断或治疗后,转回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时,药品目录存在不对接等情况,“便民药房”可由国药控股快速调购相关药品;另外,部分用量较小、有效期短或不易保存的药品,以及部分不在医保目录、价格较高的药品,医院配备也不充足,给群众就医带来了不便。国药控股在市一院院内增设的“便民药房”,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购药条件,解决了患者不想外出购药或外购药品质量无法保证等顾虑,已成为医院药房药品的补充。此“便民药房”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药品由国药物流统一配送,全程冷链、温控不断链,所有商品均可溯源。 三、办理情况 “便民药房”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补充医院药房品种和便民的作用,对于医院药房短缺药品,患者有去“便民药房”购药或者外购药品的选择自由。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与相关监管部门协同督导,不断规范“便民药房”经营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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