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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46127
举报
2024-04-12
关于宝丰县赵庄镇木中营村顶风违法占地的举报信
尊敬的市长大人您好: 现举报宝丰县赵庄镇木中营村有人在村东大路北侧违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大肆开发搞建设并试图搞商业经营活动从中牟利。具体情况如下: 宝丰县赵庄镇木中营村有人在该村村支书的包庇下在村东头道路北侧(土地位置大概坐标:X1:38408749.04 Y1:3764993.94 X2:38408816.08 Y2:3764968.52 X3: 38408802.87 Y3: 3764935.92 X4: 38408737.19 Y4: 3764959.76)违法占地试图搞商业经营从中牟利,此行为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并不符合村镇规划,同时对地表耕作层造成了严重破坏。更有甚者,村镇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干部也有参与其中,知法犯法、姑息纵容。由于该地方政府土地保护主体责任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不落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才致使该建房者胆大妄为公然在群众的眼皮子底下顶风违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大肆开发搞建设并试图搞商业经营活动从中牟利。此违法犯罪行为违背了党中央关于农用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重破坏了木中营村的农业生态环境。希望市长大人能够看到此举报信,责令该地方政府土地保护主管部门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追究该违法犯罪主体的法律责任,严肃处理为这一违法犯罪行为保驾护航的相关领导干部,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美好村庄。 至此 敬礼 2024年4月12日
回复信息
宝丰县人民政府
2024-04-19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赵庄镇木中营村村东路北,该宗地地类为其他林地。2023年5月31日,被批准为宝丰县红艳家庭农场粮食仓储,批准面积2.8亩,已在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入库。该项目包括管理房、看护房和仓储,主要用途是粮食、种子存储和农机存放,用地手续齐全。目前,该项目正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主体钢构施工。现场未发现有搞商业经营牟利行为,赵庄镇镇村相关主管部门无人员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下一步,赵庄镇相关部门将依据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施工及建成后使用用途进行严格监管;待该项目用地使用结束后督促其按照土地复垦协议复垦到位,同时,加大对辖区内占地建设行为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现象。自然资源局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占地行为打击力度,杜绝违法占地行为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342003 0375-6515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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