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8687 | ||
信件名称: | 2017年鹰城高层次人才引进研究生待遇政策问题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18-08-28 |
信件内容: | 张市长您好: 平顶山市2017年鹰城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招录了多名硕士和博士来平工作。可是,当我们怀揣梦想来到工作岗位的时候,发现针对引进的研究生无任何政策及待遇,转正定级与本科生甚至专科生并无差别。我们相信,重视人才工作在全国形成了共识,在平顶山这片热土也不例外,希望周书记、张市长了解详情,并妥善解决人才引进的转正定级、待遇政策等问题。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通知》(豫人社﹝2014﹞17号)要求,我市按岗确定新进人员岗位等级按以下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岗位等级。大学专科(含中专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只获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在相应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分别按十三级、十二级、十一级、十级岗位等级确定,到管理岗位工作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备案的人员,可分别按十级、九级、八级、七级职员岗位等级确定;岗位任职时间从聘用认定之日起计算。 如仍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2979951)、职称科(联系电话:2979955)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