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批)
来源: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7 浏览次数: 浏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批)

2018年616

一、平顶山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110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村书记向乡、镇环保部门透露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因投诉人反映当地的两个厂(迈德隆门厂、欧文斯砖厂)问题均与村书记有关,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村书记向乡、镇环保部门透露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因投诉人反映当地的两个厂(迈德隆门厂、欧文斯砖厂)问题均与村书记有关,望尽快查处”问题,属实。

(一)反映的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村书记向乡、镇环保部门透露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问题,属实。

经查,该村支部书记彭汝俊,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叶县田庄乡后李村人,1985年7月入党,自1990年7月至今人后李村支部书记。在田庄乡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调查时,积极配合向调查人员提供被举报对象的企业信息及日常生产情况。

同时,本着为举报人负责,把工作做到实处,联合调查组对彭汝俊是否透漏举报人信息情况展开调查。经查,所有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交办件,均为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直接转办,全程保密,各级政府均不可能获取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不存在也不可能向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透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二)反映的“当地的两个厂(迈德隆门厂、欧文斯砖厂)问题均与村书记有关,望尽快查处”问题,属实。经叶县田庄乡纪委调查,这两个企业是田庄乡和后李村招商引资企业,作为后李村支部书记,除和位于该村辖区内的企业保持有正常的工作关系外,不存在正常工作关系之外的联系。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平顶山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12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新华区姚孟发电厂,在山洞南口十几米处偷偷开了一个排污口,废水顺山流下水源,到处都是粉煤灰,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2日-13日,经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调查、平顶山市案件交办落实组现场核查,反映的“姚孟发电厂在山洞南口十几米处偷偷开了一个排污口,废水顺山流下水源,到处都是粉煤灰,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一、通过对包括落凫山山洞南口在内的整个输灰管道仔细排查,没有发现偷偷开挖的排污口。

二、经过对落凫山山洞南口半径400米范围进行仔细排查,没有发现反映的“废水顺山流下”现象,也没有发现“到处都是粉煤灰”现象,只在山洞南口的南侧约15米处的草丛中,发现约有1平方米的干粉煤灰,清理后总重量约1公斤,来源不明。

三、在输、排灰管理上,姚孟电厂建立有《灰坝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包括输灰管道)和《机组除灰运行规程》,巡管人员按照制度和规程开展日常检查,多年来一直没有发现整个输灰管道上有设置“排污口”现象,也没有发现有通过“排污口”排放废水和粉煤灰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平顶山鲁山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6110015号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荡泽河观音寺乡、瓦屋镇、到上游背孜乡河段,胡乱采砂现象严重,导致河水污染,人畜饮水困难。另外因采沙造成水位下降,河水干涸,洪水到来可能致使两岸几万亩良田不保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一、反映的平顶山市鲁山县荡泽河观音寺乡、瓦屋镇、到上游背孜乡河段,胡乱采砂现象严重”问题,属实。

2017年1月开始,沙、石等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受利益驱使,荡泽河河段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无序采砂现象。导致河床高低不平,宽窄不一,弃料堆积严重,从上游冲刷下来的砂石在河道中严重堆积,造成河床抬高,降低了防洪标准;对两岸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较大的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现后,鲁山县河务局立即组织执法队伍,持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自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该局共查扣挖掘机、铲车23台,捣毁非法砂石加工点15处,立案查处19起,罚款47万余元,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势头。

为改变河道受损现状,鲁山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聘请河南省沙颍河勘测设计院技术人员对沙河、荡泽河进行实地测量,编制并经鲁山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了《鲁山县沙河、荡泽河清障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鲁山县河务局决定对荡泽河进行规范整治并将荡泽河河道4个清障区内的砂石资源清障疏浚量公开拍卖。

二、反映的导致河水污染,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属实

在清障疏浚过程中,由于动用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清理砂石虽然对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尚能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为解决背孜乡沿河群众吃水问题,鲁山县背孜乡政府已于2017年7月份协调资金为沿河缺水村民打井 11眼,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三、反映的另外因采沙造成水位下降,河水干涸”问题,属实。

造成水位下降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采砂使水位下降;二是为确保安全渡汛,荡泽河下游的昭平台水库已放水20余天,致水位下降;三是近期雨水不足致使水位下降。

四、反映的洪水到来可能致使两岸几万亩良田不保”问题,属实。

在鲁山县人民政府开展荡泽河清障疏浚工程之前,因荡泽河河段非法采砂,导致河床高低不平,宽窄不一,降低了防洪标准,对两岸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较大的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河道清障疏浚工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两岸农田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工程的进一步实施,将恢复河道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改善河流水质及两岸生态环境,最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在对鲁山县荡泽河观音寺乡、瓦屋镇、背孜乡河段日常监管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私挖滥采河沙情况,并造成一定社会不良影响,鲁山县河务局经研究决定,免去河务监察六中队赵晨光中队长职务,免去靳铁良和孙延峰副中队中职务。

平顶山舞钢市  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45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李板庄村村北高处建有一个养殖合作社,养殖污水直排,水中夹着粪便,污染居民生活用井井水,流走的污水直接流入玉皇庙河,冲进舞钢市的田岗水库。2016年以来多次上访举报无果,希望严肃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舞钢市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反映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李板庄村村北高处建有一个养殖合作社,养殖污水直排,水中夹着粪便,污染居民生活用井井水,流走的污水直接流入玉皇庙河,冲进舞钢市的田岗水库。2016年以来多次上访举报无果,希望严肃查处”属实。

经调查,该养殖社建设有晾晒棚及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水经导流渠进入厂区东侧沉淀池,养殖社院内未进行雨污分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接流入玉皇庙河现象。但该养殖社已建设的沉淀池与养殖规模不匹配,存在粪污外溢现象。虽未形成径流流向玉皇河,但存在渗透影响地下水隐患。在降雨时,因沉淀池不能满足前期雨水收集的要求,雨水会携带粪污经过自然沟进入玉皇庙河。

2016年12月份,舞钢市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舞钢市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环境问题,当时已指派该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展开调查该养殖社粪污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处理直接排出厂外晾粪棚无“三防”措施2016年12月22日,舞钢市环境监察大队向其下达了《关于责令舞钢市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舞环监纠[2016]121号),按照要求,该养殖社随后建成了沉淀池2017年5月,舞钢市环保局接到舞钢市信访局转来反映该合作社存在环境问题的举报件后,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养殖社有少量养殖粪污溢出现象,晾粪“三防”措施完善,要求其按照畜牧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设施。舞钢市畜牧局6月3日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后,该场建设了粪棚,排污道加盖了盖板。因为该合作社雨污未分流,粪污乱堆,2018年6月4日舞钢市畜牧局再次对其发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做到雨污分流、清理场外粪污。在此期间,尹集镇政府也多次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整改。但是仍不能彻底解决沉淀池外溢、雨水冲刷造成粪污污染环境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舞钢市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迟迟不能按照要求彻底整改相关环境问题并不断扩大养殖规模,已影响到舞钢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附近居民生活环境。6月16日,舞钢市人民政府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舞钢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尹集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该养殖社于6月30日前自行退出养殖。退养过程中;由舞钢市畜牧局做好相关技术指导,确保退养过程稳中有序。同时要求尹集镇人民政府监督该养殖户对沉淀池内现有粪污用立即清运,退养过程中粪污日产日清。

问责情况:

针对舞钢市尹集镇人民政府、舞钢市畜牧局、舞钢市环保局督促该养殖社落实有关政策不到位、工作不实不细不深入,致使该养殖社违规存在长达6年之久,对饮用水源和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1.舞钢市畜牧局经研究,决定对畜牧科提出批评。

2.因监管不力,舞钢市尹集镇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尹集镇农机环保站站长刘建清同志给予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3.因监管不力,舞钢市环保局对舞钢市环境监察大队给予通报批评。

五、平顶山鲁山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1000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仓头乡白窑村村民举报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在相关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设立了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鲁山县高家庄矿以及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甘石崖矿,造成国有资源损失、环境生态严重破坏。2008年以来,不法商人与中铝公司勾结,在鲁山县仓头乡白窑村以及宝丰县观音堂村的山坡林地上开采铝石,经过几年的滥采滥挖,相连的好几座山已经面目全非,山上留下巨大的矿洞,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触目惊心。一到夏天下游村庄遭受泥石流的威胁,地下水位也在不断下降。另外,还有将矿山开采后留下的废石渣集中起来开办了石子厂,也是没有合法的手续,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当地村民不断投诉上访,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宝丰县甘石崖铝土矿是中铝矿业公司的下属单位,分别属鲁山和宝丰管理。其中,鲁山县高家庄矿矿区位于鲁山县仓头乡白窑村红艺岭,露天开采,矿区面积4.2751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年开采铝石10万吨宝丰县甘石崖铝土矿矿区大部分在宝丰境内,小部分在鲁山境内,属宝丰县管理。

(一)反映的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相关手续不全”问题,属实。

1.采矿许可证。2008年12月30日取得探矿权(T411200

8501006701);2011年取得采矿许可证(C410000201108311

0121237),有效期3年;2014年10月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11083110121237),采矿有效期为:2014年10月至2024年10月;

2.环评审批验收文件。2011年4月26日《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10万吨/年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河南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审[2011]92号),因矿区一直进行矿石开采,没有进行环保验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河南省安监局于2012年4月23日批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批复意见》(豫安监管一设[2012]A08号);2017年5月19日批准《金属非金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变更批复》(豫安监管一设[2017]D08号)。由于基建尚未完成、未进行基建验收,故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0年9月6日经鲁山县水利局批复(鲁水[2010]88号)。

(二)反映的“2008年以来中铝公司在鲁山县仓头乡白窑村及宝丰县观音堂乡的山林里开采铝石,山上留下巨大的矿洞”问题,属实。

鲁山县高家庄铝土2008年取得了探矿权,2008年12月至2013年之间处探矿和建设期,山上遗留的矿洞是之前的个人开采时遗留的采坑,非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开采所致

(三)反映的环境生态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地下水位不断下降”问题,部分属实。

1.经鲁山县林业局比对鲁山县2010年-2012年土地总体规划图,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矿区为工矿用地2016年底,地籍图显示仍为工矿用地。调查结论为,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矿区为零星小灌木,无高大乔木生长。

2.2011年2月16日,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编制并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2012年初,河南省安监局批复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批复意见(豫安监管一设[2012]A08号)后,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矿开始进行基建施工。基建过程中因占地纠纷,基建停止。因基建没有验收,矿区一直停工至2017年5月。2017年5月19日河南省安监局批准《金属非金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变更批复》(豫安监管一设[2017]D08号)后,恢复基建施工。同年12月19日,基建到期再次停止施工。因尚未进行开采,不存在生态破坏问题。

3.鲁山县水利局于2010年9月6日批准了《水土保持方案》。从2011年2月16日至今,整个基建期和基建停工期,鲁山县高家庄铝土没有实施矿石开采行为,不存在“水土流失”和“地下水位下降”现象。

(五)反映的将矿山开采后留下的废石渣集中起来开办了石子厂,也是没有合法的手续,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属实。

反映的石子厂于2016年6月建成,未办理包括环评审批等在内的任何手续。2016年底鲁山县仓头乡国土所巡查发现后,立即制止并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后停止生产。2018年6月11日,鲁山县仓头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剩余生产设备彻底拆除。反映的石子厂从建厂至生产设备拆除到位,因无“矿山开采后留下的废石渣”,几乎没有进行生产。

(六)反映的当地村民不断投诉上访,一直没有得到处理”问题,不属实。经鲁山县仓头乡、水利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等单位、部门查询,近几年来均没有反映鲁山县高家庄铝土的信访举报记录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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