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7-00098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主题分类
- 2016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目录
第一部分平顶山教育学院概况
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平顶山教育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平顶山教育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顶山教育学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平顶山教育学院内设22个行政科室,15个教学系(部)。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中等专业学历人才及相关社会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教育学院事业编制363人;在职人员378人,离退休人员92人。
第二部分 平顶山教育学院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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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平顶山教育学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899.16万元,支出总计5881.1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77.31万元,支出总计减少230.36万元,收入下降9%,支出下降4%。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589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6.81万元,占90.3%;事业收入549万元,占9.3%;其他收入23.35万元,占0.4%。
图2:收入决算
(单位:万元)
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588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0.46万元,占83%;项目支出1020.65万元,占17%。
图3: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326.81万元,支出总决算5310.7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089.48万元,支出总计减少767.07万元。收入下降17%,支出下降13%。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0.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7.07万元,下降13%。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290.07万元,占81%(其中,人员经费2929.59万元、公用经费1360.48万元);项目支出1020.65万元,占19%。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单位: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退休工资、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及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6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9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45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4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尽力压缩相关支出,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2.31万元,下降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5万元,下降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6万元,下降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45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单位: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料、保险及过路过桥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来访接待。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公用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平顶山教育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