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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12-00001
  • 发布日期
  • 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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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12-23 浏览次数: 浏览


——2012年8月22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中俊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1年全市财政决算和2012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1年决算情况

   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的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867677万元,实际完成952983万元,为预算的109.8%,增长18.3%。一般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8561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16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8298万元、调入资金10870万元、上年结转6422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安排16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3000万元、转贷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1000万元、减去结算上解129946万元,全市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1849387万元。

   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的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266557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超收收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835652万元,实际完成1751729万元,为预算的95.4%,增长17.9%,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0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1602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00万元,调出资金2703万元,全市一般预算当年结余844万元。滚存赤字56098万元。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 282200万元,实际完成314325万元,为预算的111.4%,增长13.9%。一般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337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9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5796万元、调入资金29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3000万元、上年结转31329万元、转贷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5088万元、减去结算上解40374万元,市本级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497821万元。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327026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超收收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98934万元,实际完成474170万元,为预算的95%,增长14.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764万元,调出资金17万元,由于省厅扣收借款等原因,市本级一般预算当年赤字4130万元。滚存赤字41380万元。

   201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49930万元,增长28.8%;支出376976万元,增长33.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5434万元,增长2.6%;支出120061万元,增长41.2%。

   2011年,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原预算外资金)收入35066万元,下降40.1%;支出30253万元,下降46.3%。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原预算外资金)收入22912万元,下降22.7%;支出19169万元,下降35.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及部分收费项目取消等。

   关于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主要收支项目决算情况,已在附表一、二中说明。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加强统筹运作,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争取上级公共投资35060万元,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21000万元,落实市(县)配套资金4149万元,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投入资金7729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落实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资金109880万元,加快企业升级改造。筹措资金15967万元,支持企业改制及改制困难企业职工安排。充实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资本金5563万元。兑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4083万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和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3661万元。兑现发电企业迎峰度冬度夏奖补资金5368万元,缓解了煤电体制矛盾和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投入资金1956万元,用于扶持县域经济和发展外贸企业及特色中小企业。落实资金1371万元,用于市长质量奖、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创名牌奖励及支持招商引资。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808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增长26.1%,其中,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33859万元,增长59.8%。针对年初特大旱情,及时建成一批应急灌溉工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及1.59万户建房农户给予补贴。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4个、农业结构调整项目60个。补助各类标准化养殖小区10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增加到5个。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5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5万亩。消化新增粮食财务挂账2.5亿元。新建改建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399公里,解决18万农村居民和3万农村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6000户,建成户用沼气池1万座,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68个,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落实惠农补贴6.8亿元,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实扶贫政策,5.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扶持水库移民18.49万人。

   全市教育支出3396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增长37.6%,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71415万元,增长49.3%。继续实施“两免一补”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惠及39万农村中小学生和26万城市中小学生。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高校、中职、高中奖助学金政策,受益学生8.7万人次。1.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对1.2万名大中专学生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政策。落实1569名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支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25所,加固校舍3万平方米。支持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幼儿园47所。支持市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和高校化解债务。推进教育园区建设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22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6.1%,其中,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6531万元,增长89.9%。重点支持了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等。6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

   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9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增长9.7%,其中,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21万元,增长24.3%。重点支持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舞台艺术送农民、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博物馆、市城市展览馆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798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36%,其中,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28303万元,增长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2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元,参合率和参保率分别达到97.79%和95%;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29.9万城乡居民享受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全部覆盖到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并于2011年底前在所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启动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支持扩建改造2个县级医院、3个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资助基层培训和引进医务人员1274人次。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增长19%,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69万元,增长14.3%。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万人,多渠道促进大学生就业1.7万人。8.7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93元,达到1411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按时足额发放,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16元和11元,达到不低于163元和73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400元和120元,达到2600元和1320元。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散居和机构养育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和1000元。提高优抚对象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叶县、汝州市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社会救助体系。应对物价上涨,及时向困难群体发放了临时补贴。支持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全市节能环保支出416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增长7.4%,其中,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15595万元,增长8.6%。重点支持落后产能淘汰、节能技术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林业生态建设等。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28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增长16.7%,其中,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979万元,增长29.1%。支持市区背街小巷治理,推进城中村拆迁、老城区自来水管网和城区电网改造。新购80台公交车,给予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补贴和油价补贴。投入资金10850万元,用于西南环路、长安大道改造和香山大道建设。归还城市建设贷款2.5亿元。同时落实融资资金23609万元,支持开源路高速引线工程、垃圾中转站、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术改造和第四自来水厂续建等。

   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001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1%,增长8.6%,其中,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45276万元,增长13.9%。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支持全市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技术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和改善公安监管场所设施,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支持综合治理、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办理和信访稳定工作等。

   全市住房保障支出484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58.6%,其中,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21980万元,增长58.5%。15824户家庭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建成保障性住房9888套,新开工2.7万套,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2011年,上级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6166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社会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资本金补助、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上级转移支付对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

   市级补助县(市、区)级资金3249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4万元,增长7.4%。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16770万元、教育支出3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6万元等。全市6个县(市)县均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7亿元,人均支出由2010年的2070元增加到2346元,增长13.3%,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1年,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进一步加强,基础基层管理进一步改善,理财方式进一步转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政策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编制仍不够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机结合的政府预算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审计情况也表明,财政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二、2012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为1030777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565212万元,为预算的54.8%,增长8.8%。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为1574666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全市支出预算为1639018万元,实际支出8620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2.6%,增长15.2%(上半年全市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三)。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为326000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185445万元,为预算的56.9%,增长1.3%。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为402671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市本级支出预算为418488万元,实际支出209659万元,为预算的50.1%,增长17.1%(上半年市本级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四)。

   分析上半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4%。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5亿元,增长8.8%,为预算的54.8%,比序时进度快4.8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二是税收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上半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9.3亿元,增长4.1%,比全省平均增幅低7.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13.7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13.3亿元,增长1.7%,比全市平均增幅低2.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6.6个百分点。受需求不足和经济转型等短期或长期矛盾叠加的影响,全市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增值税下降0.9%,其中纺织品、化工行业、钢坯钢材、电气器材和制造行业增值税分别下降20.9%、42.8%、56.2%、12.4%和23.2%。营业税增长12.3%,比去年同期回落7.6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增长6.6%,比去年同期回落26.9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下降23%,主要是受提高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政策翘尾影响。三是非税收入增长较快。1—6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7.2亿元,增长21.6%。主要是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幅较高。四是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6.2亿元,增长15.2%,为调整预算的52.6%,比序时进度快2.6个百分点。分科目看,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42.1%、19.9%、24.1%、23.2%、7.5%、41.4%、20.7%、9.4%。全市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文化、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58.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7.7%,比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

   (二)预算执行成效

   上半年,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四个重在”,强化财政引导效应,着力推进集约、务实、创新,集中财力办大事,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加大争取上级对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精神,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项目、试点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大支持。今年上半年,上级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4540万元,增长12.6%。主要用于中小学义务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态功能区建设、公共安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

   2、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利用省政府出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政策措施的时机,争取资金5100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筹措资金12452万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改制、改制困难企业安置职工、中小企业发展和对关闭退出小煤矿企业给予补助。落实资金8900万元,支持科技攻关、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争取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额度34171万元,比去年增加13171万元,按照“保偿还、保重点”的原则,增加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3、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落实资金66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及时兑现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51008万元,对全市小麦“一喷三防”关键技术实施补助2110万元,保障夏粮稳产增产。筹措资金8750万元,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落实资金5444万元,用于对产粮(油)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落实资金7592万元,用于小型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和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预拨资金2685万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实资金10528万元,用于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落实资金3820万元,用于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和异地搬迁。落实资金4217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4、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798万元和财政贴息2631万元,促进再就业和创业。落实资金13276万元,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性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资221元,达到1632元。落实城乡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金19995万元,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待遇继续提高。筹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资金50125万元,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提高到24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平稳运行。落实“两免一补”资金21267万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资金2059万元。积极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高校化债、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等工作。筹措资金15730万元,用于政法单位办案和装备购置。拨付资金16236万元,用于建设路提档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城中村拆迁补偿。落实资金7566万元,用于实施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835套。农家书屋、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5、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落实资金5822万元,用于退耕还林和林业生态建设。落实资金1170万元,支持节能重点工程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建设。落实资金3400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节能技改和企业污染治理。投入资金2814万元,用于污水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继续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6、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年初部门预算全部公开,预算编制内容不断细化,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不断提高。加快推进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善县乡财政信息网络,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工作。全市实现政府采购18.6亿元,增长27.4%,节约率为10.2%;评审财政投资项目86个,审减投资1.69亿元,审减率为17%;财政集中支付办理支出业务90.5亿元,拒付违规开支1019万元。继续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督员临场监督。开展了预算收入入库情况核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度,推进全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

   三、提振信心,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检查式实施总体看,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市自身产业结构性矛盾及需求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形势比较严峻。落实保民生、促发展等各项政策,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收支预算和工作任务。一是大力支持财源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落实好各项财税优惠、财政贴息和财政奖补等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支持企业解难题、渡难关。管好用好经济结构调整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增加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财税调控政策,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支持办好第四届“华合论坛”和创建举市招商体制,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二是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任务。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完善激励机制,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弥补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集中财力确保法定和重点支出需要。三是切实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的各项政策。加强跟踪统计和分析,保障“十大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和财政教育投入目标顺利完成。稳步提高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平安建设。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发展文博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支持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升级改造。支持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支持中心城区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中心城区、县城、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四个层级的现代城镇体系。五是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水平。以绩效管理为重点,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加强重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民生支出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强化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对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加强非税收入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力度。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完成2012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根据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有关决定和决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快理财方式转变,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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