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出新招,大力提升营商环境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 浏览

“以制度促规范、以公开促透明、以监管促诚信、以公平促竞争、以减负促活力、以帮扶促发展”。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监管论坛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张金党分享了平顶山市关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他将平顶山的经验做法总结为“六个促”。

      以制度促规范以公开促透明

据张金党介绍,平顶山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采购人建立内控制度,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采购预算、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方面的管理,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平顶山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自2021年6月1 日起,已在市本级全面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同时,该局还认真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导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完整地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以监管促诚信以公平促竞争

张金党称,在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平顶山市财政局重点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工作,要求采购人切实担负起质疑答复的主体责任,做好质疑材料的收集、调查、研究、答复,有力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二是认真清理全市合同资金逾期未支付项目,建立整改台账,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逾期未支付清理通知,提醒采购人按时支付合同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三是建立市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三部门联席会议,实现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与市监察委、审计局的互联互通,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全力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据介绍,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平顶山市财政局开展了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专项整治工作,破除不合理门槛,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清理通过入围方式设置的各类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以减负促活力以帮扶促发展

张金党介绍,为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平顶山市财政局还全面优化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采购文件下载、投标等均已实现网上办理,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此外,平顶山市财政局还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2021年,平顶山市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中占比79.4%,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占比48.5%。同时,该局还积极开展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工作,联合金融机构推出“银政易贷”合同融资活动,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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