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公布第二批独任行政审批制清单
来源:营商环境看河南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浏览

日前,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第二批)》,将市场监管审批业务涉及现场核查(检查、评审)的48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独任行政审批制”。

“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是按照企业办事需求,通过相对集中审批权,实现“全环节、一个人、一次办”。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是在第一批“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涉及69项即办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将市场监管审批业务涉及现场核查(检查、评审)的食品生产许可新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新建考核申请、“一业一证”等(涉及48项承诺件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独任行政审批制”。

“独任行政审批官”实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验收、核查、考评、鉴定评审、技术审查等环节作出的结论,作为书面审查的依据,实行受理、审查、决定、归档各内部审核环节均由一人签字通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 的“独任行政审批制”工作原则,使“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加速升级,办理事项的质量既有广度又有深度;通过再造审批全流程、压减审批层级,将审批全环节纳入“一人审批”范畴,使企业办事流程更顺、机制更优,进一步解决部门内部业务交叉、多人多层办理等现状。

据悉,自926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审批“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以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授权8名同志为“独任行政审批官”,独立对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核准并作出审批决定,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截至目前,平顶山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有11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独任行政审批制”极简审批模式。在推行“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中,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整合创新改革举措,将所实施的“一业一证”“十个办”“免申通办”等系列改革与“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进行叠加融合,通过叠加融合效应,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让更多事项最快当场即可办结,让审批加速度,服务有温度,助企纾困,达到方便企业与群众办事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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