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出台全省首个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管理办法
来源:营商环境看河南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 浏览

“我们公司因为规模扩张,在新华区又新建了一个厂房,来市市场监管局窗口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原来一直听说流程很长,以为新厂房要空置很长时间了。真的没想到市里居然会有这么好的优惠政策,居然一天就可以拿到新证,这真正是为企业做了大好事,实在是太惊喜了!”4月26日,市民李先生对平顶山市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的创新举措,赞不绝口。

这一切,都要得益于在4月26日启动实施的《平顶山市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全省首推、“一证多址”

据了解,该《办法》是河南省首个在食品生产领域推出的“一证多址”管理办法。对于食品生产企业“一证多址”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即同一企业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的同一县(区、市)范围内存在两个及以上的食品生产地址,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准予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

勇于创新、“承诺即拿证”

《办法》依据《食品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勇于创新,如企业所申请新增的生产地址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管理制度、执行标准等生产条件与该企业已经获批的生产地址的有关内容相一致,在企业作出有关声明承诺之后,可以免于现场核查,可实现“承诺即拿证”。

“证照联办”、政策融合

《办法》在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的规定不冲突的前提下,将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一照多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证多址”同步进行,实现“证照联办”,获得“一证多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表将根据生产地址数量核发。通过改革政策相融合,产生良好化学反应,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放”“管”并重、加强监管

《办法》实现“放”与“管”并重,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也注重加强证后监管。《办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部门在企业获证后3个月内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通过现场核查获证的企业,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通过声明承诺而获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现场情况与声明承诺是否一致。如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法撤销许可,企业在3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企业与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勇于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细化监管措施。用最优质的服务提振市场信心,为企业家创业扩产铺路架桥;同时也用最严的监管,以雷霆之手段守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真正做到“放”与“管”并重,“服”与“效”并举,致力于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改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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