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推行医疗器械经营“一证多址”改革
来源:营商河南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满足企业多址经营需求,平顶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医疗器械经营“一证多址”改革,以制度建设和流程优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规范化运营。

926日,《平顶山市医疗器械经营“一证多址”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正式推行医疗器械经营“一证多址”改革。

 “一证多址”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对于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审批部门将办理“一证多址”的标准和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对于增设经营场所的情形,申请企业对增设的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使用性质等作出符合条件的承诺后,审批部门采取“先证后核”的方式,当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将增设的经营场所并列记载至企业的经营许可证上。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再组织开展履诺核查,核查企业承诺内容是否属实。

“一证多址”注重审管执联动。改革兼顾审批便利化和监管规范化,依托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强化数据共享,审批部门及时将“一证多址”办理情况推送日常监管、执法部门;日常监管、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应及时告知审批部门。通过审管执联动,为开展事中事后一体化综合监管奠定基础,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医疗器械经营“一证多址”改革是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食品生产“一证多址”改革、食品经营“一证多址”改革之后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改革举措,旨在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和压实监管责任,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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