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28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5-10 浏览次数: 浏览

(第 28批  2021 5 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40060

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渠庄村西边,沥青厂,无手续,气味难闻,导致村民的庄稼不生长。

汝州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渠庄村西边,沥青厂问题,属实

沥青厂实为汝州市鸿顺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嘉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MA9F5MEP80,经营范围为公路管理与养护、沥青混合料施工、水稳混合料施工、加工销售等,设计规模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10万吨水泥稳定土,位于汝州市杨楼镇渠庄村,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二)反映无手续问题,不属实

汝州市鸿顺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及10万吨水泥稳定土加工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9月7日经汝州市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482-30-03-045126),2021年1月25日经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汝环监表〔2021〕08号)。

(三)关于反映“气味难闻,导致村民的庄稼不生长”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已建成的有沥青混凝土生产线5000平方米料仓、骨料烘干加热系统、铣刨料筛分系统、沥青混合料搅拌主楼、导热油炉及水稳土生产线的下料仓;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未投入生产,无气味。

部分属实

汝州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建设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

X2HA202105040049

1.平顶山叶县洪庄杨镇洪东村,杨和平在洛南村西地有一个大型煤场,煤灰扬尘污染严重;2.洪庄杨镇河北高村,高朝阳在沙河内违法建房,始终不拆。

叶县

大气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反映洪庄杨镇洪东村杨和平在洛南有一大型煤场,煤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

大型煤场位于叶县洪庄杨镇洛南村漯阜铁路西侧,实为庞军营经营管理,非杨和平所有。

庞军营煤场占地面积约20亩,无永久性建筑物,未办理发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现场堆存煤泥约800吨,未采取道路硬化、洒水苫盖等防扬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二)反映洪庄杨镇河北高村,高朝阳在河道内违法建房,始终不拆问题,属实

违建房屋由河北高村村民高朝阳于2002年建设。因高朝阳住宅占压河道,叶县水利局曾多次督促拆除,因此处为高朝阳唯一住宅,搬迁前需要另寻新址,2020年仅拆除了配房。

部分属实

(一)因庞军营煤场未办理发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堆场,2021年5月7日叶县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取缔完毕。

(二)2021年5月9日,高朝阳住宅已全部拆除。

3

D2HA202105040012

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街道竹园村,诉求人承包了村子西边的山种树,4月12日晚上被砍了900多棵树,已经向森林公安报案,至今也没有结果。

卫东区

生态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被砍了900多棵树位于卫东区竹园村西山,为北环路街道竹园村赵紫华所有,2007年11月,赵紫华与竹园村村委会签订荒山承包协议,承包村西108亩荒山,用于林业绿化、旅游经营等。2019年赵紫华在其承包的荒山上种植花椒、日本樱花、桃树约32.3亩。

2021年4月5日,郏县周沟村村民委员会声明对荒山进行重整。2021年4月13日,赵紫华发现904棵树木被毁,当天上午报案至平顶山市森林公安局。

属实

2021年4月13日,平顶山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该案件进行现场调查,2021年4月14日向报案人送达《受案回执》《平森公(治)受案字〔2021〕001号》。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4

D2HA202105040008

平顶山市鲁山县团城乡小团城村朱家庄组,朱丙县在后沟白石湾山上开采石头,夜间在西沟加工破碎,扬尘污染严重。

鲁山县

生态,大气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朱丙县(朱广宪)为鲁山县团城乡小团城村朱庄组村民,2016年5月建设石子加工点,因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2016年6月停止生产。

经调查,2016年6月,朱广宪石子加工点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现不具备生产条件,故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但现场堆放有少量砂石废弃物,因未采取苫盖措施,存在扬尘隐患。

经对白石湾区域实地勘查,发现一处约60平方米的采挖痕迹,现场无机械设备,堆放有采挖的灰白色矿石。经鲁山县林业局认定,未造成大面积树木及土地毁坏,通过对土地承包人郭天祥、村民组长卢艳娜及村民朱广宪制作《询问笔录》,暂未确定采石行为人。

部分属实

(一)2021年5月5日,鲁山县团城乡政府对朱广宪石子加工点清运完毕,并对场地进行了绿化。

(二)2021年5月6日,鲁山县团城乡政府、林业局对团城乡小团城村朱家庄组后沟白石湾采挖现场进行了回填,已达到林业种植条件。

5

X2HA202105040019

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自2015年以来,该公司在沙河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杨树底河段非法建成两个大型加工厂,大肆生产盗取的河沙和钾长石,获得巨额财富。生产过程中污水横流、粉尘飞扬、原料和废料堆积如山,没有遮盖等任何环保措施,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殃。

鲁山县

水,大气,土壤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 反映自2015年以来,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沙河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杨树底河段非法建成两个大型加工工厂问题,部分属实

两个大型加工工厂实为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原鲁山县文盛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西侧新建分厂为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位于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黑山头组,主要从事钾长石精粉加工。其中,年加工5万吨钾长石精粉建设一期项目,2017年4月13日通过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鲁环监表〔2017〕13号),2020年11月16日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公示;分厂年加工5万吨钾长石建设项目,2017年12月22日通过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鲁环监表〔2017〕54号),2020年12月5日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经调查,上述两家公司年加工5万吨钾长石项目位于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黑山头组沙河北岸。2021年4月23日,鲁山县河务管理局委托河南省新概念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项目地址是否占用河道进行界定,结果显示不在河道范围内,且未发现河道有排污管道。工作人员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部水源执法APP现场定位,显示两家公司不在沙河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

(二)反映大肆生产盗取的河沙和钾长石,获得巨额财富问题,不属实

上述两家公司2018-2019年所用生产原料(钾长石)来自南阳英利物资煤炭有限公司,2020年以来,鲁山县政府依法拍卖辖区无主矿产资源,顺远、宇弘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合法处置历史遗留堆积物。

(三)反映生产过程中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

   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存在污水横流的问题。

(四)反映粉尘飞扬、原料和废料堆积如山,没有遮盖等任何环保措施问题,部分属实

 上述两家公司配套建设的密闭生产车间安装有喷雾降尘设施,生产线上料、下料口、破碎及筛分工序安装有集尘罩,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2021年4月13日,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对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鲁环责改〔2021〕06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原料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五)反映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殃问题,不属实

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上述两家企业均处于平顶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龟山水库上游,经查阅2021年第一季度平顶山市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干流水质达标率100%。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达标排放。

6

X2HA202105040001

举报汝州天瑞集团铸钢有限公司,该企业是汝州市天瑞集团名下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烟尘,排出的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噪声极大。

汝州市

大气,噪音,水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汝州天瑞集团铸钢有限公司,该企业是汝州市天瑞集团名下的企业问题,属实

汝州天瑞集团铸钢有限公司实为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合金钢配件铸造厂项目,2003年1月27日通过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立项(国经贸投资〔2003〕86号);2003年9月30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豫环监表〔2003〕159号);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完工,2009年2月投入生产;2012年3月27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豫环评验〔2012〕16号),主要从事钢铸件生产,工艺为废钢冶炼-钢水-浇铸-落砂-清砂-抛丸-清理-热处理-二次抛丸-二次清理-喷漆-成品。

(二)反映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烟尘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铁路机车车辆合金钢配件铸造厂项目涉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粉尘、有机物废气。落砂、砂处理、打磨、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熔炼、浇铸、工业涂装工序产生的有机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初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经调阅2021年以来熔炼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及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未见数据异常。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烟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三)反映排出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噪声极大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主要有生活废水和冷却废水产生,其中熔炼炉冷却循环水经厂区熔炼车间东侧的冷却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生活区西北侧的沉淀池沉淀后汇流至厂区东北侧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经调阅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厂区综合排放口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值,不存在排出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问题;噪声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Ш类标准限值。2021年3月25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下水检测、2121年4月14日,汝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汝南办事处下陈村地下水监测,显示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因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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