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5)验收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2-1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6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遍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成能力仅为8吨/日,实际处置20吨/日。

二、整改措施

(一)对全市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补齐短板,确保医疗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相匹配。

(二)对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超许可能力处置医疗废物行为依法处理。

(三)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排查,摸清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医疗废物产生情况。经调查,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平顶山市共有3024家医疗机构(含一级、二级、三级和其他),共产生、收集医疗废物2876.146吨。其中,平顶山市保德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共处置2187.8吨、平顶山市益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处置230.864吨、汝州市洁宇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共收集处置457.482吨。二是全面摸排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能力。经调查,平顶山市共有3家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且均在有效期内。其中,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于2008年12月6日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为平环许可危废字001号,2021年7月,保德利新增一套日处理能力12吨的化学性消毒处置工艺生产线,现已投入运行,该企业年处置能力7188吨,折合日处理19.69吨;平顶山市益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为平环许可危废字002号,处年置能力3650吨,折合日处理10吨;汝州市洁宇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汝环许可危废字01号,年处置能力2880吨,折合日处理7.89吨。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年处理能力9450吨,折合日处置能力为25.89吨;目前平顶山市总设计年处置医疗废物能力为13718吨,折合每日约37.58吨,平顶山市日均产生医疗废物8.61吨,完全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需要。

(二)全面排查,摸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行情况。经调查,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日处理医疗废物最大量为2021年8月19日的9.43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最大处置量为2021年4月13日的8.34吨;平顶山市益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处理医疗废物最大量为2021年8月21日的3.54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最大处置量为2021年2月18日的2.089吨;汝州市洁宇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医疗废物最大量为2020年7月27日2.38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最大处置量为2021年4月13日2.337吨,均不存在超许可能力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三)加强监管,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平顶山市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平顶山市卫健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13个部门印发了《平顶山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平卫医〔2021)7号),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各环节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弃置及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环节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丢失、遗撒、泄露造成环境污染。督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与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建立交接登记制度,填写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做到闭环管理,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同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认真组织选定在应急状态下可用于临时处置医疗废物单位和设施,有效提升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储备清单。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联 系 人:夏荣庆

固定电话:0371—66309251

手机号码:15516913633

电子邮箱:hnsgtc2019@163.com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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