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环保配套设备厂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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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环保配套设备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171831773G
法定代表人 郑国新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牛庄村300号
行政处罚种类 土地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自然资罚字【2021】36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16040014096
违法事实 平顶山市环保配套设备厂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厂
主要证据材料 询问笔录 现场勘测笔录 调查报告等
处罚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适用裁量标准 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第五条第二项第一目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经局班子成员研究一致通过进行处罚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077.38平方米集体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077.3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3077.38平方米其他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罚款,罚款9232.1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月17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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