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多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四氢噻吩 (含3000吨/年四氢噻吩中试装置)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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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多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四氢噻吩(含3000吨/年四氢噻吩中试装置)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均收悉。项目涉及“未批先建”,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已查处。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石龙产业集聚区,为3000吨/年四氢噻吩中试装置(为后续二期项目生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设计运营期约1-2年,本次按2年计),拟建的二期项目25000吨四氢噻吩项目另行开展环评。本次工程主要建设中试装置一套、包装车间、冷冻机和空压机车间、制氮车间、包装车间(桶装)、罐区(四氢噻吩、四氢呋喃和废水储罐3个)、硫化氢仓库、化学品仓库(储存工艺催化剂、氯化锌、30%氢氧化钠溶液、30%盐酸等)以及辅助用房和污水处理站等设施。项目原料有四氢呋喃、硫化氢(均为液态),辅料为氯化锌(固态)、30%氢氧化钠溶液、30%盐酸,催化剂为γ-Al2O3为载体的杂多酸催化剂。工艺为四氢呋喃合成法,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预处理及回收系统、合成反应系统、产品精馏、分装和“三废”处理系统等。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项目需按照中试装置运行管理要求进行运营和管理,同时落实相应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和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同时你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建设标准按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要求执行。 2、储罐废气采取氮封+密闭管道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废气包括汽提塔不凝气和脱低沸物塔不凝气(分别经氯化锌预处理去除硫化氢)、精馏塔不凝气和产品分装废气等共同进入RTO燃烧系统处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塔脱硫后排放;废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密闭+负压抽风+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厂区生产设施配装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全厂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化工行业A级企业要求等相应限值要求。 3、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包括汽提塔废水(先进入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反应沉淀池+微电解+芬顿氧化+加碱沉淀)、脱污塔废水(采用沉淀、过滤硫化锌后三效蒸发除盐处理,冷凝水送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碱液喷淋塔废水(经中和处理后送废水预处理系统)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经预处理的各类生产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调节池混合后经处理达标后(工艺为调节池+厌氧反应器+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沉淀处理,排放执行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排放至市政管网。厂区内罐区、生产装置、仓库等分区防渗,有效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4、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等措施防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5、工艺废催化剂、精馏废液、废活性炭、光氧催化产生的废灯管和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站沉渣和污泥、废原料包装、废导热油、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工艺废气处理硫化锌沉渣和三效蒸发混盐需根据鉴定结果明确其固废性质,鉴定完成前均按危险废物管理。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7、项目原料和产品易产生恶臭,企业需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杜绝恶臭污染物超标排放,避免发生“邻避”纠纷。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行政许可有效期
行政许可机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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