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明阳河南郏县堂街50MW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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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郏县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25MA46RAKL3D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孔西村紫云路中段路南166号客运站院内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水行许字〔2023〕1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水保【2019】160号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3年4月6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及水土保持变更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书,明阳河南郏县堂街50MW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行政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明阳河南郏县堂街50MW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明阳河南郏县堂街50MW风电场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属新建风电工程,装机规模50MW,安装9台单机容量为556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置1台35kV箱式变电站,设升压站1座;新建场内道路6.30km,改扩建道路4.573km;集电线路长度约为9.15km。本项目由风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施工道路等4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7.69hm2,其中永久占地0.75hm2’临时占地6.94hm2;项目总挖方4.58万m3,总填方4.58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为32447.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949.32万元,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一豫西南山地丘陵区一伏牛山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属淮河流域、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水量704.6mm。主要土壤类型为潮土,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水土流失为微度水力侵蚀,属伏牛山中条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治工程建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编制原则正确,内容全面,项目概况及自然概况介绍清楚,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方案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2024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建设期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应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内容全面,方法可行,预测结果基本合理。经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水土流-2-失总量399.54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44.12t。 五、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6%。 六、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69hm2,包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四个防治分区:风电机组工程防治区、升压站工程防治区、集电线路工程防治区、施工道路工程防治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各分区采取的防治措施。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十、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18.32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0.1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08.16万元)。水土保持措施防治费41.2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7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11万元,临时工程措施投资20.4万元,独立费用62.24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2217.6元。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建设期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证方案依法实施。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应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应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法》“三同时”规定。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自行或委托有技术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控制建设期的水土流失。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主动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但因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变更后,征占地面积由14.03hm2下降至7.69hm2,原方案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由168360元调整为变更方案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92217.6元,且该项目原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已足额缴纳,项目变更报告批复后不再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方案原审批机关报备。逾期不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3.4.19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3.4.19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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