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医罚[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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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416846376T
法定代表人 杨振民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49号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医罚[2022]6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张怡(16040022008) 张慧(16040022010)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主要证据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 1 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1 份;3、《母婴保健技术服 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 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份;6、《现场笔录》(2022-5-25)1 份;7、姚某《询问笔录》(2022-6-8)1 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1 份;8、赵某《询问笔录》(2022-6-8)1 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1 份;9、人工流产患者病历记录 2 份;10、住院患者病历记录 1 份;11、药物流产谈话记录表照片 1 张;12、医院制定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照片 1 张; 1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照片1 张。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适用裁量标准 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版)二十一的规定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7月21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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