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光医用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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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圣光医用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614864129R
法定代表人 周运杰
地址 郏县龙山大道东段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械罚〔2021〕 49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豫D01-185678,豫D01-580366
违法事实 生产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
主要证据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医疗器械)》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同意
处罚内容 罚款3964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6月 21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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