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实验高中价格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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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58705147—1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40号院
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价监处罚【2019】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红军、李秋霞
违法事实 从代收学生书本费中支出试卷费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豫价费【1998】第43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
主要证据材料 代收课本费明细表;试卷费支出明细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市教育局情况说明等。
处罚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适用裁量标准 从轻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同意
集体讨论情况 集体讨论
处罚内容 罚款6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8月19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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