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海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价格违法行为案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海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330115986U(1-1)
法定代表人 朱国栋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兰馨路交叉口逸居印象小区2号楼中单元一层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20)1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裴小非(豫D01-253472)裴小克(豫D01-614670)
违法事实 在向租房商户转售电经营中,高于政府定价销售电力
主要证据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证明;逸居印象商铺电费明细表、增值税发票;水电费收据;当事人退费说明及退费手续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处罚依据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适用裁量标准 从轻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1777.9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8月5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