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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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56511702X4(1-1)
法定代表人 闫小关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
行政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 [2020]13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217616、383560
违法事实 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主要证据材料 1、对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7、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己酮项目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拍照19份。证明对象: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出厂销售9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安装情况; 2、例行检验报告9份。证明对象:9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质量状况; 3、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获得GCS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3C认证证书1份。证明对象: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MNS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3C认证证书; 4、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销售9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利润表1份。证明对象: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销售9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获利情况; 5、调查笔录2份.证明对象: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销售9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数量、型号、货值、安装使用情况、未获证及获利情况; 6、销售合同1份。证明对象: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销售9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数量、型号、货值、大致销售情况;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版)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八条裁量基准“ 处罚依据: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一)轻微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货值金额30万元以下,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8万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经法制审核并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经过集体讨论
处罚内容 1、责令该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将该公司销售的9台未经强制性认证的MNS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更换为经过强制性认证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2、处以罚款伍万元(5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伍拾柒元肆角叁分(1257.4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8-1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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