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价格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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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82599101018N
法定代表人 杨永河
地址 汝州市汝南工业区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罚〔2023〕8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裴晓非(16040030226)、刘利平(16040030101)
违法事实 违反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主要证据材料 营业执照、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运行数据、河南省电力调度中心提供的低负荷时段数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相关政策依据14
处罚依据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适用裁量标准 轻微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同意
集体讨论情况 讨论同意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34827.6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11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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