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平顶山市**液化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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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液化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17177546**
法定代表人 杨国*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城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进行灌装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29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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