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河南法制报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 浏览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吴世媛)今年以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近日,该庭通过发挥府院联动共治优势,化解两起涉企行政争议,为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原告某服务公司诉被告新华区政府、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赔偿一案,原告因厂房被强拆造成财产损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该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遂启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程序,协调沟通,研究实质性化解方案。在行政庭主管领导及新华区政府、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的参与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行政赔偿协议,原告的财产损失得到弥补。

在办理一起涉企工伤保险待遇二审案件时,行政庭联动卫东区人社局,共同化解纠纷,促成某建筑公司与受伤工人达成和解协议,受伤工人及时拿到了工伤赔付款,某建筑公司免于诉累,同时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行政庭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制度优势,借助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的统筹协商功能,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行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就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进行会商研讨,发挥共治优势,汇集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护航员”,以司法“清流”灌溉营商环境“沃土”,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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