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来源:平顶山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30 浏览次数: 浏览

第三十一批 2023年12月30日

序号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

A202

3122

200

48

平顶山市叶县城关镇叶廉路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气味难闻,厂区仓库下面掩埋了很多废渣。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叶县城关镇叶廉路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气味难闻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公司与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生产场地、设备及部分原材料,河南嵩山净水剂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部分原材料及技术共同生产,并由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该企业聚合氯化铝项目在盐酸溶解及制取烘干工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酸性尾气,该气体经集气设施统一收集后,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三级水喷淋塔+碱洗塔)处理后排放。但因盐酸易挥发特殊性,在装卸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酸味,装卸时间约为30分钟,装卸结束后,此气味随即消失,现场无明显异味。
  (二)关于厂区仓库下面掩埋了很多废渣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在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第24批编号D2HA202104300061群众举报件曾反映:废渣埋在企业新建仓库下面。2021年5月,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仓库进行破土核查,未发现新建仓库下面埋有废渣。但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年产5万吨净水材料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针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2021年5月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6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叶环罚决字〔2021〕第9号),给予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自2021年6月至今无新建仓库,现有厂区仓库及四周均为硬化路面,且无破损新建痕迹。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铝矾土)进行综合利用。
部分属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平顶山市叶县城关镇叶廉路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气味难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委托河南千之辰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厂区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氯气、硫酸雾、臭气浓度)进行抽样检测,并于12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IE231266200488),其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物、氯气、硫酸雾、臭气浓度排放数值均符行业排放标准。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走访厂区周边群众,受访群众反映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闻不到异味。
    2.关于厂区仓库下面掩埋了很多废渣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在固废暂存间密闭储存,定期运至综合利用厂,对固废处置实施规范化管理,不存在随意处置的问题。通过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受访群众表示满意。
   (二)处理情况
    2021年5月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河南嵩山净水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6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叶环罚决字〔2021〕第9号),给予7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1日案件办结。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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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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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59

平顶山市新华区花山村南白龟湖旁边,粥之源饭店租用村土地修建豪华会所酒店,饭店污水污染生态环境。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2017年1月,应滨街道花山村村办企业河南红花山实业有限公司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投资建设了花山酒家饭店。2019年8月,河南省粥之源餐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红花山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租赁花山酒家饭店,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更名为花山草堂有机餐厅,并对原沉淀池进行修缮,经营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沉淀池中,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020年8月,花山村给排水改造项目竣工,污水主管网出口与长安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连接。花山草堂有机餐厅将污水池与花山村污水主管网连通,污水直接排往市政污水管网。
    2023年12月24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确认花山草堂有机餐厅污水直接排往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
    12月24日,平顶山市新城区应滨街道办事处针对反映问题随机走访了花山村5户居民。
部分属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做好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作。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4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滨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确认花山草堂有机餐厅污水直接排往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
    12月24日,平顶山市新城区应滨街道办事处针对反映问题随机走访了花山村5户居民,均表示没有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已办结
3

X3H

A202

3122

201

06

平顶山市宝丰县袁店村委会对面有一建材厂,违法生产,作业粗放、扬尘大。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袁店村委会对面有一建材厂,违法生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手续齐全,不存在违法生产问题。2021年9月28日,注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21MA451BAG9R);2019年3月8日,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6.8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碎石拌合站项目通过原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宝环审〔2019〕第19号);2020年11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
   (二)关于作业粗放、扬尘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厂生产车间、厂房及皮带廊密闭,未发现破损溢尘现象;喷淋、除尘设施运行正常;但该厂二期项目建设施工土堆未覆盖到位,存在粗放作业情况,车辆过往产生扬尘。
    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违法生产,作业粗放、扬尘大问题随机走访了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覆盖二期工地项目的土堆、加强地面及道路保洁;常态化保持湿法降尘,确保不起扬尘。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袁店村海通建材,违法生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手续齐全,不存在违法生产问题。2021年9月28日,注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21MA451BAG9R);2019年3月8日,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6.8万吨商品混凝土、水稳碎石拌合站项目通过原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宝环审〔2019〕第19号);2020年11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袁店村海通建材作业粗放、扬尘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海通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已组织覆盖二期项目土堆、车辆进出厂区路面的洒水降尘。
    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该公司违法生产,作业粗放、扬尘大问题随机走访了宝丰县海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未发现违法生产,存在作业粗放、扬尘大的情况。
已办结
4

X3H

A202

3122

201

19

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东侧元发建材厂违法生产,手续不全,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东侧元发建材厂违法生产,手续不全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10月22日,叶县金叶农商发展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叶县元发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通过原叶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叶环审〔2015〕55号),2020年5月23日完成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6月7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2023年1月5日,完成变更申领(编号:91410422MA40FREC79001Z)。
   (二)关于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元发建材加工厂现场检查,厂区露天堆放有成品砂石,未完全覆盖,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
    2023年12月23日,叶县常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附近村民进行了走访。
部分属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覆盖裸露砂石,加大厂区清扫频次,提升厂区环境。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东侧元发建材厂违法生产,手续不全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通过现场检查并调阅相关资料,确定该厂环保手续齐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关于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东侧元发建材厂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企业将堆放的砂石全覆盖,并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日常洒水频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23年12月23日,叶县常村镇人民政府走访企业附近5名村民,村民表示平时有洒水车洒水,也有打扫卫生,没有对生活带来不便。
   (一)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常村镇东侧元发建材厂下达《整改通知书》。
已办结
5

X3H

A202

3122

200

19

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厂,废砂乱倒,雨污横流,周边到处都是被污染的黑地。平顶山市宝丰县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材料厂,废砂乱倒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市宝丰县铸造材料厂主要生产经营铸造用煤粉,生产工艺精煤-晾晒-入仓-提升-喂料-磨机-分离-包装-入库-出厂,不产生废砂材料。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废砂乱倒。通过对附近村民走访未发现有废砂乱倒现象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材料厂,雨污横流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市宝丰县铸造材料厂进行现场核查,生产工艺为精煤-晾晒-入仓-提升-喂料-磨机-分离-包装-入库-出厂。生产工艺不涉水,未发现雨污横流的情况。厂区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定期清运,雨水通过收集池收集后外排。
   (三)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材料厂,周边到处都是被污染的黑地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该厂现场核查,厂区内有两个密闭晾晒场。经实地勘查发现,该厂东墙外有附近村民堆放煤泥情况,西墙、南墙外紧邻孔庄村生产路,北墙为荒山坡地。
    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该公司废砂乱倒,雨污横流,周边到处都是被污染的黑地问题随机走访了平顶山市宝丰县铸造材料厂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增加清扫频次,确保厂区内外卫生整洁。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材料厂,废砂乱倒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市宝丰县铸造材料厂主要生产经营铸造用煤粉,生产工艺精煤-晾晒-入仓-提升-喂料-磨机-分离-包装-入库-出厂,不产生废砂材料。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废砂乱倒。通过对附近村民走访未发现有废砂乱倒现象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材料厂,雨污横流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厂生产工艺为精煤-晾晒-入仓-提升-喂料-磨机-分离-包装-入库-出厂,生产工艺不涉水。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市宝丰县铸造材料厂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雨污横流的情况。厂区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定期清运,雨水通过收集池收集后外排。
   (三)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孔庄村铸造材料厂,周边到处都是被污染的黑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对厂区东墙外堆放的煤泥清理到位,并恢复原貌。
    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走访平顶山市宝丰县铸造材料厂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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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

3122

200

74

平顶山市汝州市汝南工业区803粮库内有一化工企业(河南盛泰商贸)自去年至今,不断将厂内污染化工废水拉出厂外,随意排放,严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平顶山市汝州市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6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将清洗溶解搅拌罐的废水通过罐车运至汝州市蟒川镇关庄村北坡,倾倒至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历史遗留煤矸石堆场中,现场检查发现罐车内剩余16.28吨废液未倾倒。6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DSJCAB09500023)显示厂区内刷罐废水PH值为13,汝州市蟒川镇关庄村北坡的废水PH值为12.7,判定为强碱废液,属危险废物。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立即将涉及的危险废物通过危险废物平台转移到专业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同时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因该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023年6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将该案件移交至汝州市公安机关进行查办。2023年6月23日,公安部门受理并立案侦查;2023年6月24日,汝州市公安局对涉案人员黄某、某采取刑事拘留;2023年8月19日,对涉案人员于某刑事拘留。因目前犯罪嫌疑人还未完全抓捕到案,已到案的嫌疑人供述倾倒数量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倾倒废液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后果是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量刑的依据,待刑事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公安和环保部门将共同对倾倒废液产生的环境损害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估。目前,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正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023年7月,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因偷倒废水被刑事立案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3年12月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举报点位及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再次偷倒毒污水情况;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再次对厂区及周边区域排查,未发现有废水倾倒现象。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临近的粪堆赵村5户村民进行走访,群众反映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停产至今,平时未见到有车辆进出该厂区,该企业无污水随意外排情况,周边土壤及用水也未受到影响。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做好该企业的生态损害修复、赔偿相关事宜。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2023年6月22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2023年6月23日,将该案件移交至汝州市公安机关进行查办。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再次对该厂及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因偷倒废水被刑事立案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临近的粪堆赵村5户村民走访,群众反映河南盛泰商贸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停产至今,未见污染情况。
   (二)处理情况
    2023年6月24日,汝州市公安局对涉案人员黄某、王某采取刑事拘留;2023年8月19日,对涉案人员于某采取刑事拘留。剩余涉事人员正在依法追捕中,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正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已办结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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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

200

11

平顶山市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开山挖矿,毁林毁树,侵占耕地,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平顶山市叶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17年6月,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无证非法开采赵寨村西南的荒山,被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并立案查处,2017年7月,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因违法占地被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并立案查处,经该局调查认定,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因违法占地总面积29.88亩,地类为草地。2023年12月23日,经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林业局及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核实并走访附近群众,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曾存在开山挖矿、毁林毁树、违法占地问题,2018年已拆除。
基本属实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违法占地行为;属地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巡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2017年6月28日,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对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无证采矿行为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7月8日,立案查处;2017年7月11日,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对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7月27日对其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该石料厂履行了处罚并对开采后的山体进行生态修复。2018年,叶县人民政府开展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行动时,该厂拆除了生产设施及生产设备,2022年3月,辛店镇人民政府根据山体恢复情况补植了部分树木。
    2023年12月23日,经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林业局及辛店镇人民政府核查并走访群众,山体植被恢复良好,受访群众表示满意。
   (二)处理情况
    2017年6月28日,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对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叶国土资矿停〔2017〕第64号),2017年7月8日对其未经批准无证采矿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呈批表编号:18号),2017年8月11日对其下达《矿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国土资矿罚〔2017〕第135号),并处于20000.00元罚款;针对叶县辛店镇兴世瑞康石料厂违法占地行为,2017年7月11日,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叶国土资停〔2017〕第76号),2017年7月27日对其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呈批表编号:〔2017〕2号),2017年8月29日对其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国土资罚〔2017〕145号),并处以99593.80元罚款。
已办结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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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李村永固搅拌站,进出车辆没有冲洗,经常带泥上路,扬尘污染很大。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发现,近期天气寒冷,气温处于零度以下,车辆冲洗装置部分喷头结冰损坏,因部分配件未及时购置,导致近期进出车辆冲洗不彻底,有带泥上路现象发生。
    2023年12月24日,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督促企业维护好车辆冲洗装置喷头,确保车辆冲洗装置正常使用。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企业车辆冲洗装置已恢复正常使用,整改完毕。
   2023年12月24日,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走访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附近村民6人,均表示对该企业整改效果满意、措施有效,近期未发现该企业有车辆带泥上路、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该企业就车辆冲洗装置部分喷头结冰损坏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三日内对车辆冲洗装置喷头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辆冲洗装置正常使用。
已办结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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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宝丰县闹店镇新周庄村有一制沙场,无任何手续,违法生产,砂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宝丰县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宝丰县闹店镇新周庄村有一制沙场,无任何手续,违法生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闹店镇宏丰建材厂进行现场核查,2017年10月17日,该建材厂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原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宝环审〔2017〕72号),由于资金及市场行情原因,一直处于停建状态,未进行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5日,该建材厂以延续形式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编号:宝自然资临字〔2020〕第015号),使用期限自2020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现场看到正在建设车间大棚,未见生产原料及砂石产品,目前处于停建状态。
   (二)关于砂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9月4日,宝丰县闹店镇宏丰建材厂取得的临时用地许可证已到期,砂石项目处于停建状态,不存在砂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问题。
    12月24日闹店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该建材厂周边5户居民。
部分属实宝丰县闹店镇宏丰建材厂完善手续后方可继续开工建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宝丰县闹店镇新周庄村有一制沙场,无任何手续,违法生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要求宝丰县闹店镇宏丰建材厂完善各类手续后方可继续开工建设。
   (二)关于砂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2年9月4日,宝丰县闹店镇宏丰建材厂取得的临时用地许可证已到期,砂石项目处于停建状态,不存在砂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问题。下一步,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杜绝露天堆放砂石等行为发生。
    12月24日闹店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该建材厂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宝丰县闹店镇宏丰建材厂不存在违法生产,砂石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问题。
已办结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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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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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叶县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环保数据造假,烟气直排,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3日,叶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河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显示,2019年8月19日,叶县泽生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平顶山市叶县昆阳大道与241省道向南500米向西东赵庄,经营范围为建筑陶瓷、瓷砖、琉璃瓦销售;该公司因连续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未年报,并连续六个月未经营,2023年11月7日被立案吊销。2023年12月25日,叶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该公司已不存在。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查询,平台显示无叶县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备案信息;经查询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平台显示无叶县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相关信息。
    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经叶县辖区各乡、镇(街道)排查,均无陶瓷生产加工企业。
部分属实属地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合法经营。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经叶县市场监管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排查核实,叶县泽生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已不存在。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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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叶县辛店镇李寨村邓庄组开了很多砂石加工厂,甘江河道常年被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平顶山市叶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叶县辛店镇李寨村邓庄组开了很多砂石加工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之前,叶县辛店镇李寨村确实有叶县辛店镇远航石料厂、叶县辛店镇海鹰建材厂两家砂石加工厂,2018年11月,叶县人民政府开展了《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专项行动》,对河道内外私采乱挖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上述两家砂石加工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已拆除。2023年12月23日,经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排查,未发现叶县辛店镇李寨村存在砂石加工厂。
  (二)关于甘江河道常年被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甘江河辛店镇段河道,河砂资源丰富,2018年以前曾有附近村民采挖河砂现象。2018年叶县人民政府开展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行动以来,对非法挖沙卖沙行为予以打击,私挖乱采现象已动态清零。2023年12月23日,叶县水利局对甘江河辛店镇段河道进行排查,未发现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现象。
   2023年12月24日,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针对该问题走访了附近5名群众。
部分属实叶县水利局、辛店镇政府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叶县辛店镇李寨村邓庄组开了很多砂石加工厂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经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排查,未发现叶县辛店镇李寨村存在砂石加工厂。
   (二)关于甘江河道常年被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18年叶县人民政府开展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行动,对非法挖沙卖沙行为予以打击,私挖乱采现象已动态清零。
    2023年12月23日,经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水利局排查,未发现李寨村存在砂石加工厂及河道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行为。
    2023年12月24日,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受访群众均认同现已不存在砂石加工厂及私挖乱采、偷取国家资源行为。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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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河南海星化工违法处置煤焦油,导致煤焦油深入土壤,地下水收到污染,多次投诉未果。平顶山市宝丰县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宝丰县河南海星化工违法处置煤焦油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第3项中规定: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YB/T5075-2010)》,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蒽油等产品,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第10项第1小项中规定:煤炭焦化、气化及生产燃气过程中产生的满足《煤焦油标准》(YB/T5075)技术要求的高温煤焦油,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蒽油,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海星化工生产工艺是将煤焦油加热、脱水、蒸馏后根据不同物料不同的沸点分离出萘、洗油、蒽油等产品,该公司作为原料的煤焦油进厂前每批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煤焦油》(YB/T5075-2010)中技术要求的“密度、水分、灰分、黏度、甲苯不溶物、萘含量”6项指标进行抽检化验,合格后暂存于厂区内地上钢制储罐,罐区周围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围挡防渗措施。处置利用的煤焦油、生产工艺、产品及硬件设施均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豁免管理清单中煤焦油深加工所列各项要求,未发生非法处置煤焦油行为。                
   (二)关于导致煤焦油深入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旭阳兴宇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水经生化、深度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022年4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旭阳兴宇进行检查发现,厂区内应急事故池连接雨水管网的阀门损坏,致使部分生产废水渗入项目厂区内无防渗漏措施的雨水管网内。2023年4月1日,旭阳兴宇委托平顶山绿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储水设施及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渗漏检测,发现储焦池、隔油池有轻微渗漏现象,该企业立即对储焦池重新进行浇胶防渗加固,池内铺设钢板并进行无缝焊接,地下隔油池改成地上钢制储油罐。2023年4月27日,再次委托郑州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渗漏检测,检测结果为无渗漏风险。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2023年11月27日,旭阳兴宇委托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地下水取样检测,2023年12月8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郑通环检第ZZTB-2023-12030号)显示,检测数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标准。
    2023年11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院内监测井和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水质检测,2023年12月13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ALHJ-23K2902),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主要检测因子:挥发酚为0.006mg/L、氰化物为0.008mg/L、石油烃为2.04mg/L、硝酸盐氮为32.5mg/L。挥发酚污染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标准。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生产原料煤焦油到厂后,暂存于厂区内地上钢制储罐内,储罐区地面全部水泥硬化并作防渗漏处理,四周设有防泄漏围挡。现场未发现煤焦油泄露情况。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该公司违法处置煤焦油,导致煤焦油深入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问题走访企业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居民均表示没有意见。
   (三)关于多次投诉未果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1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院内监测井和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水质检测。并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开展园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对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工作,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影响,保障园区及周边群众用水安全。
部分属实完成对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工作;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影响,保障园区及周边群众用水安全。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宝丰县河南海星化工违法处置煤焦油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海星化工生产工艺是将煤焦油加热、脱水、蒸馏后根据不同物料不同的沸点分离出萘、洗油、蒽油等产品,该公司作为原料的煤焦油进厂前每批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煤焦油》(YB/T5075-2010)中技术要求的“密度、水分、灰分、黏度、甲苯不溶物、萘含量”6项指标进行抽检化验,合格后暂存于厂区内地上钢制储罐,罐区周围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围挡防渗措施。处置利用的煤焦油、生产工艺、产品及硬件设施均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豁免管理清单中煤焦油深加工所列各项要求,未发生非法处置煤焦油行为。
    2.关于导致煤焦油深入土壤,地下水收到污染的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2022年4月23日,厂区内应急事故池连接雨水管网损坏的阀门已修复。2023年11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旭阳兴宇院内监测井和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水质检测。2023年12月13日,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ALHJ-23K2902)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主要检测因子:挥发酚为0.006mg/L、氰化物为0.008mg/L、石油烃为2.04mg/L、硝酸盐氮为32.5mg/L。挥发酚污染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标准。
    根据检测结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对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展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查明污染原因、污染范围和风险等级,并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开展地下水风险管控或修复工作。
    3.关于多次投诉未果的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开展园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对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工作,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影响,保障园区及周边群众用水安全。
   (二)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旭阳兴宇进行检查发现,厂区内应急事故池连接雨水管网的阀门损坏,致使部分生产废水渗入项目厂区内无防渗漏措施的雨水管网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于2022年5月26日向该公司下发了《宝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宝环罚字〔2022〕2号),对该公司行政处罚55万元(罚款当日缴纳到位)。
   (三)下步整改方案
    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开展园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对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工作,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影响,保障园区及周边群众用水安全。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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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昆阳办事处堰口村有个砖厂,手续不全,长期违法生产,厂区堆放很多煤矸石。平顶山市叶县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手续不全,长期违法生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对平顶山市嘉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2015年10月28日经原叶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叶环审〔2015〕38号),2016年5月31日通过原叶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叶环验〔2016〕6号),2022年6月23日换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42239570081X001Q),环保手续齐全。
  (二)关于厂区堆放很多煤矸石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嘉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2023年8月该企业因焙烧窑坍塌,于8月17日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申请了基站停运,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11月17日,后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停产至今。由于厂区缺乏管理,厂区南侧物料区(生产原料煤矸石)防尘布破损,部分物料裸露在外。
   同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举报问题走访企业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该企业已经长期存在,若没有手续肯定早被环保部门拆了,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也没有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部分属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物料进行高标准覆盖。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手续不全,长期违法生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市嘉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2015年10月28日通过原叶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叶环审〔2015〕38号),2016年5月31日通过原叶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叶环验〔2016〕6号),2022年6月23日换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42239570081X001Q),环保手续齐全。
    2.关于厂区堆放很多煤矸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5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厂区南侧物料已全面覆盖到位。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嘉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3日内对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并做好日常巡查,杜绝覆盖不到位情况的发生。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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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廉村镇黄谷李村西段有一洗河石加工破碎厂,污水污泥到处乱流。平顶山市叶县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荣炬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沉淀池内的生活用水水管破裂,工人清淤施工导致沉淀池部分污水污泥遗撒,造成污水污泥到处乱流现象。
    该企业水泥稳定土生产线、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不产生废水。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污水沉降罐、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艺末端滤出的含水泥饼与叶县安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统一处置用于修路筑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经查,该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外围无污水、污泥直排现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4日针对该问题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走访企业周边村民,均反映未发现该厂有污水污泥乱流现象。
部分属实平顶山荣炬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安排人员对清淤施工遗撒的污水污泥进行清理、打扫。廉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该企业现场核查,沉淀池及厂区地面污水污泥乱流问题已整改完毕。
   2023年12月24日,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走访平顶山荣炬工程有限公司周边群众5人,均反映未发现该厂有污水污泥乱流现象。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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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龚店乡水牛村垃圾厂,长期黑水排放、臭气熏天,土地被污染,庄稼长势受阻。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叶县龚店乡水牛村垃圾厂,长期黑水排放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3日,叶县城市管理局对叶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现场检查,该项目于2020年7月停运,不再接收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目前正在进行生态封场。该项目涉及废水处置的种类有渗滤液废水、生活污水、厂区雨水。其中渗滤液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路面洒水,不外排;雨水经该厂雨污分流系统排入外环境。2023年12月12日,叶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河南省博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J202312130)显示,对厂区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叶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于2020年7月停运,不再接收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正在进行生态封场。封场前期,甲烷气体通过库区内预设的导气石笼排出。封场期后,通过库区内预设的导气石笼引致拟建火炬点燃系统处理后排放。2023年12月23日,叶县城市管理局对叶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现场检查,填埋区域内有微弱气味。2023年12月12日,叶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河南省博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02312130)显示,厂区臭气浓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该厂距离最近的水牛杜村约一公里,2023年12月23日针对反映问题走访水牛杜村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该厂附近闻不到气味,未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三)关于土地被污染,庄稼长势受阻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9月28日,叶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委托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河南宜信〔YXWT-0954-2022〕号)显示,土壤指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36600-2018)。
厂区北侧与西侧为农田、东侧为乡村柏油路、南侧为沟渠、2023年12月23日,叶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对企业周边现场勘查,厂区周边庄稼长势良好。
部分属实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对污染防治污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封场期间要做好渗滤液收集、处理;规范作业,减少异味。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叶县龚店乡水牛村垃圾厂,长期黑水排放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2日叶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河南省博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废水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J202312130)显示,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2日,叶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河南省博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臭气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J202312130)显示,厂区臭气浓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该厂距离最近的水牛杜村约一公里,2023年12月23日,通过对企业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反映该厂附近闻不到气味,未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三)关于土地被污染,庄稼长势受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2年9月28日叶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委托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河南宜信〔YXWT-0954-2022〕号)显示,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36600-2018)。
    2023年12月23日,叶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对企业周边进行现场勘查,厂区周边庄稼长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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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市栾川村有个新鑫碳素加工厂,排放有毒气体,厂内堆放很多物料长期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峦庄村欣鑫碳素,排放有毒气体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的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脱硫设施处理后排放。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废气脱硫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排放有毒气体的情况。2023年12月15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2023年12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ZTGK-WT-1257-2023)显示,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峦庄村欣鑫碳素,厂内堆放很多物料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厂区堆放有产品石墨块,不产生扬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求厂方全部覆盖到位。因该宗土地上方有高压线经过,暂时不能建设密闭大棚,采取临时覆盖措施。
    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反映的该公司排放有毒气体,厂内堆放很多物料问题随机走访了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对厂区成品材料进行覆盖,加强地面及附近道路保洁,抑制扬尘产生。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峦庄村欣鑫碳素,排放有毒气体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公司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脱硫设施处理后排放。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废气脱硫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排放有毒气体的情况。2023年12月15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2023年12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ZTGK-WT-1257-2023)显示,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峦庄村欣鑫碳素,厂内堆放很多物料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已组织对厂区堆放的成品进行覆盖。
    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走访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附近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向居民反馈,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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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叶县兴阳线与鹿方线交叉口西南三和砼业,超出建设面积,违法占用耕地,生产时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超出建设面积,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25日经现场勘测并套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企业总占地面积8509.406平方米,其中5662.819平方米为耕地,2846.587平方米为建设用地。2023年3月,按照2023年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要求,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站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叶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违法占地行为于2023年3月20日立案查处,2023年5月24日,补办了农用地转用手续,目前该企业使用土地全部为乡镇建设用地。
  (二)关于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时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该企业紧邻234国道,过往车辆较多,道路扬尘较大,且该企业间歇性生产,日常管理不到位,厂区环境卫生清扫洒水不及时,确有扬尘产生。2023年12月23日,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走访了企业附近村民。
部分属实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厂区清扫频次,提升厂区环境;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企业用地监管,杜绝违法占地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超出建设面积,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3月20日,叶县自然资源局对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占地立案调查(编号:〔2023〕第25号),2023年4月8日对该企业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叶自然资罚〔2023〕第25号),4月13日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缴纳罚款,4月27日移交田庄乡人民政府予以没收《非法财物移交书》(叶自然资移〔2023〕第27号)。按照2023年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要求,2023年4月15日,田庄乡半坡常村委会出具了退还土地证明。2023年5月24日,用地手续通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叶县2023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平政土〔2023〕95号)。
    2.关于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时污染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并洒水降尘。
    2023年12月23日,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走访该企业附近6名村民,均表示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对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二)处理情况
    2023年3月20日,叶县自然资源局对平顶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占地立案调查(编号:〔2023〕第25号);2023年4月8日,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叶自然资罚〔2023〕第25号),罚款93482.05元。4月27日,移交田庄乡人民政府予以没收《非法财物移交书》(叶自然资移〔2023〕第27号)。
    2023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田庄乡委员会给予田庄乡半坡常村支部书记杨某警告处分。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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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山张村东南侧有一个黑加工厂,没有各类手续,日夜加工,院内堆放大量物料,运输车辆不覆盖,对村庄影响较大。平顶山市宝丰县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山张村东南侧有一个黑加工厂,没有各类手续,日夜加工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5日,张八桥镇政府在巡查中发现“散乱污”制砂场,现场堆放成品约300吨,原料1200吨;当日,张八桥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12月24日,张八桥镇政府对现场进行核查,已取缔到位,未有反弹。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山张村东南侧一黑厂,院内堆放大量物料,运输车辆不覆盖,对村庄影响较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5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位于张八桥镇山张村东南空院内有人非法筛沙,现场设备有传送带2条,筛沙轮1个、筛沙机1台。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已对该“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成品和设备的措施。12月5日后,不存在院内堆放大量物料,运输车辆不覆盖,对村庄影响较大的情况。
    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该“散乱污”制砂场问题随机走访了附近5户居民。
部分属实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加强“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山张村东南侧有一个黑加工厂,没有各类手续,日夜加工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5日,张八桥镇政府在巡查中发现“散乱污”制砂场,现场堆放成品约300吨,原料1200吨;当日,张八桥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山张村东南侧一黑厂,院内堆放大量物料,运输车辆不覆盖,对村庄影响较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5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对该“散乱污”企业取缔,采取了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成品和设备的措施。
    2023年12月24日,张八桥镇人民政府针对该“散乱污”制砂场问题随机走访了附近5户居民,均表示已经取缔到位,宝丰县山张村未发现黑加工厂生产、院内堆放大量物料,运输车辆不覆盖情况。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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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平桐路与叶鲁路交叉口东70米路北有一水泥加工厂,大量砂石堆放在厂里,洗车水到处流,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大量砂石堆放在厂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密闭料仓内贮存大量砂石原料,雾森系统正常使用,无砂石露天堆放情况。
   (二)关于洗车水到处流,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进门处安装有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进出车辆冲洗后的废水经过冲洗装置东侧的导流槽进入厂区内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由于导流槽内杂物淤积,造成导流槽水流不畅,导致部分冲洗废水外溢至厂内路面。
    12月24日,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走访了企业周边群众。
部分属实定期清理导流槽,避免沉淀池废水外溢,确保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大量砂石堆放在厂里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密闭料仓内贮存大量砂石原料,雾森系统正常使用,无砂石露天堆放情况。
    2.关于洗车水到处流,污染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12月25日,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复查,该企业已对导流槽清理并增加了围堰,现场测试冲洗装置,未出现洗车废水外溢现象。通过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受访群众表示满意。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祥泰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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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编号:X3HA202312090054)处理不满意,既然已经查证了平顶山市宝丰县关岭铝土矿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毁林修路,强占耕地,要求回复林地、耕地和道路。平顶山市宝丰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关岭铝土矿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毁林修路,要求回复林地和道路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对宝丰县关岭铝土矿Ⅶ矿体露天采场南部边坡实施排险除患。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使用林地相关手续,违法毁坏林地,宝丰县林业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8月18日对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下达(宝林罚决字〔2023〕第3号)进行处罚。2023年12月23日,宝丰县林业局分别对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下达宝丰县林业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3)第1号和第2号,要求宝丰县关岭铝土矿Ⅶ矿体毁坏林地范围于2024年1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逾期未恢复,将依照法定程序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已安排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恢复,接受验收。2023年8月2日,宝丰县林业局发现周红彬毁林修路(位于关岭铝土矿矿区范围内),2023年8月23日,对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宝林罚决字〔2023〕第4号)。目前,周某已恢复被毁坏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安排专人对补栽树木进行日常维护,明年夏季过后,宝丰县林业局将对周某补栽树木成活保存率进行验收。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关岭铝土矿强占耕地,要求回复耕地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1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宝丰县关岭铝土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宝丰县关岭铝土矿矿区范围内,位于石板河村郜沟组北有一废弃土堆压占耕地,面积2.45亩。宝丰县自然资源已要求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将临时压占耕地的土堆进行清理、平整,恢复地貌。
    2023年12月25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该举报件反映问题走访观音堂示范区石板河村村民赵某良、张某立、关某豪、关某正、李某娥。
部分属实强化矿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开采,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关岭铝土矿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毁林修路,要求回复林地和道路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2023年8月18日,宝丰县林业局对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下达(宝林罚决字〔2023〕第3号)进行处罚。2023年8月23日,对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宝林罚决字〔2023〕第4号)。2023年12月23日,宝丰县林业局分别对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博盛土石方有限公司下达宝丰县林业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3)第1号和第2号,要求于2024年1月10日前对毁坏林地范围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逾期未恢复,将依照法定程序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周某已恢复被毁坏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安排专人对补栽树木进行日常维护,明年夏季过后,宝丰县林业局将对周某补栽树木成活保存率进行验收。
  (二)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关岭铝土矿强占耕地,要求回复耕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临时压占耕地的土堆进行清理、平整,恢复地貌。2023年12月13日已整改完毕。
   2023年12月25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走访观音堂示范区石板河村村民赵某良、张某立、关某豪、关某正、李某娥,根据走访情况,群众均表示宝丰县关岭铝土矿近期停产,现主要施工活动为植树、平整土地。     
   (三)下步整改方案
    整改目标:严禁非法占用、毁坏林地。
    整改措施:监督平顶山图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关岭铝土矿于2024年1月10日前,对毁坏林地范围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组织验收,确保林木成活率。
    整改时限:2024年1月10日
    责任单位:宝丰县林业局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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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叶县马庄乡李庄村二组有一无名水泥制品厂,生产声音特别大,影响生活。平顶山市叶县噪音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恒立科技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项目西侧为昆阳大道,南侧为乡间公路,东侧与北侧均为空厂院,该厂西侧临路执行声环境4类标准,东、北、南执行《声环境质量规范》1类标准。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为搅拌机、空压机、除尘机。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委托叶县环境监测站对叶县恒立科技建材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2023年12月23日,马庄乡人民政府走访企业周边群众,反映距离企业近时确有机械设备的声音,但未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正常生产时陈建密闭,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优良,降低噪声源的传播。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叶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叶环监测字〔2023〕JD1204号)显示,叶县恒立科技建材有限公司噪声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同时,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要求该企业做好作业期间的密闭管理,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优良,有效降低噪声源的传播。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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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县酒务镇白衣堂村附近有两个化工厂长期违法生产,相关手续不全,违法排放有毒物质,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举报问题整体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酒务镇白衣堂村附近有两个化工厂长期违法生产,相关手续不全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海星化工和旭阳兴宇办理有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不存在违法生产情况。
   (二)关于违法排放有毒物质,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海星化工生产工艺是将煤焦油加热、脱水、蒸馏后根据不同物料沸点分离出萘、洗油、蒽油等产品;2019年6月,实施VOCs排放治理工作, 2019年6月18日,通过环保专家论证会,2019年9月26日,完成VOCs排放治理验收,该治理项目是将物料存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送入相应的废气洗涤塔内,用洗油对VOCs进行吸收,吸收后的废气再经过管式炉进行焚烧,完成废气二级处理,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月对废气排放进行人工检测,排放指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为了实现超净排放,2023年6月,增加了脱硫脱硝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并处于调试阶段,建成后,废气能够实现洗油洗涤、管式炉焚烧、烟气脱硫脱硝三级处理后超净排放。
    旭阳兴宇生产工艺是原料经预处理、延迟焦化、煅烧三个工段,产出针状焦,生产废气经洗涤塔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因市场形势不好,2022年9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期间,无废水、废气产生。
    旭阳兴宇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水经生化、深度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022年4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旭阳兴宇进行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应急事故池连接雨水管网的阀门损坏,致使部分生产废水渗入项目厂区内无防渗漏措施的雨水管网内。2023年4月1日,旭阳兴宇委托平顶山绿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储水设施及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渗漏检测,发现储焦池、隔油池有轻微渗漏现象,企业立即对储焦池重新进行浇胶防渗加固,池内铺设钢板并进行无缝焊接,地下隔油池改成地上钢制储油罐。2023年4月27日,企业再次委托郑州东方雨虹修缮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渗漏检测,检测结果为无渗漏风险。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2023年11月27日,旭阳兴宇委托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12月8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郑通环检第ZZTB-2023-12030号)显示,检测数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标准。
    2023年11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院内监测井和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水质进行检测,2023年12月13日,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ALHJ-23K2902),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主要检测因子:挥发酚为0.006mg/L、氰化物为0.008mg/L、石油烃为2.04mg/L、硝酸盐氮为32.5mg/L。挥发酚污染因子超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标准。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生产原料煤焦油到厂后,暂存于厂区内地上钢制储罐内,储罐区地面水泥硬化并作防渗漏处理,四周设有防泄漏围挡,现场未发现煤焦油泄露情况。同时宝丰分局对污水处理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废水渗漏和排放有毒气体违法行为。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酒务镇白衣堂村附近有两个化工厂长期违法生产,相关手续不全,违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问题走访周边5户居民。
部分属实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开展区域环保问题排查整治,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大气排放和地下水水质持续改善。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酒务镇白衣堂村附近有两个化工厂长期违法生产,相关手续不全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海星化工和旭阳兴宇办理有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不存在违法生产情况。
   2.关于违法排放有毒物质,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2023年11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海星化工和旭阳兴宇院内监测井和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水质进行检测,2023年12月13日,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ALHJ-23K2902),房庄村白衣堂自然村居民用水井主要检测因子:挥发酚为0.006mg/L、氰化物为0.008mg/L、石油烃为2.04mg/L、硝酸盐氮为32.5mg/L。挥发酚污染因子超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标准。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生产原料煤焦油到厂后,暂存于厂区内地上钢制储罐内,储罐区地面水泥硬化并作防渗漏处理,四周设有防泄漏围挡,现场未发现煤焦油泄露情况。同时宝丰分局对污水处理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废水渗漏和排放有毒气体违法行为。
    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对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展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查明污染原因、污染范围和风险等级,并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开展地下水风险管控或修复工作。
    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酒务镇白衣堂村附近有两个化工厂长期违法生产,相关手续不全,违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问题,走访周边5户居民,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居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0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平顶山旭阳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应急事故池连接雨水管网的阀门损坏,致使部分生产废水渗入项目厂区内无防渗漏措施的雨水管网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于2022年5月26日向该公司下发了《宝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宝环罚字〔2022〕2号),对该公司行政处罚55万元(罚款当日缴纳到位)。  
  (三)下步整改方案
   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开展园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对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工作,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影响,保障园区及周边群众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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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鲁山县磙子营乡新孔庄村,孔先生占用基本农田违规建房,没有任何手续。平顶山市鲁山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23日,鲁山县磙子营乡政府对磙子营乡新孔庄村所有孔姓村民的宅基地情况进行排查,磙子营乡新孔庄村只有孔某元一户所建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2015年2月,孔某元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在承包的0.33亩土地上(性质为农村宅基地)违法建造四间砖混房屋,2015年5月建成。
    2023年12月24日,鲁山县磙子营乡政府走访举报问题,孔某元房屋周边6户群众,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给村民,村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部分属实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孔某元尽快办理房屋不动产证,同时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8月20日,鲁山县磙子营乡政府委托河南科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鲁山县磙子营乡新孔庄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待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后,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孔祥元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2023年12月24日,鲁山县磙子营乡政府走访孔某元房屋周边6户群众,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给村民,村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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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村北有个巨富源洗煤厂,随意倾倒煤矸石、煤泥,违法占用耕地,污水直排企业围墙外,污染严重、破坏耕地。平顶山市宝丰县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村北有个巨富源洗煤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对现场核查,反映的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北有个巨富源洗煤厂,实为平顶山市巨富源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1年11月份期间租赁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场地从事洗煤加工。2021年11月租赁合同到期,平顶山市巨富源实业有限公司迁离丰海洗煤有限公司。现由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经营。
   (二)随意倾倒煤矸石、煤泥,违法占用耕地,污水直排企业围墙外,污染严重破坏耕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原煤棚、精煤棚、进出场车辆冲洗装置、洒水车、喷淋降尘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该厂煤矸石、煤泥等生产副产品与平顶山市领恒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该公司配电煤使用。洗选循环水池无破损,洗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并定期补充清水,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未发现有倾倒煤矸石、煤泥、污水直排现象;2010年6月,取得土地登记证(编号:69215147-4),宗地面积为29314.90平方米,性质为工业用地,经调查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现象。现场发现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厂区内路面有积尘现象,要求该厂立即清扫,并时刻保持厂区环境整洁。经调阅资料2017年至2021年11月份平顶山市巨富源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间,未接到过类似的举报问题。
    2023年12月24日,针对反映的问题,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走访附近5户居民,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群众表示无意见。
部分属实该企业对厂区内积尘彻底清扫,前营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增加日常清扫频次,确保厂区卫生整洁。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村北有个巨富源洗煤厂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对现场核查,反映的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北有个巨富源洗煤厂实为平顶山市巨富源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1年11月份期间租赁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场地从事洗煤加工。2021年11月租赁合同到期,平顶山市巨富源实业有限公司迁离丰海洗煤有限公司。现由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经营。
   (二)随意倾倒煤矸石、煤泥,违法占用耕地,污水直排企业围墙外,污染严重破坏耕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原煤棚、精煤棚、进出场车辆冲洗装置、洒水车、喷淋降尘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该厂煤矸石、煤泥等生产副产品与平顶山市领恒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该公司配电煤使用。洗选循环水池无破损,洗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并定期补充清水,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未发现有倾倒煤矸石、煤泥、污水直排现象;2010年6月,取得土地登记证(编号:69215147-4),宗地面积为29314.90平方米,性质为工业用地,经调查未发现有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现象。现场发现平顶山市丰海洗煤有限公司厂区内路面有积尘现象,要求该厂清扫,并时刻保持厂区环境整洁。12月24日,该公司已清扫厂区路面积尘。
    2023年12月24日,针对反映的问题,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走访附近5户居民,将调查结果和整改处理情况向居民反馈,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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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叶县李庄村昆阳大道官庄村南边有一无名大型煤厂,厂内堆放大量煤,煤灰飘到周边农田,厂内污水横流。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叶县李庄村昆阳大道官庄村南边有一无名大型煤厂,厂内堆放大量煤,煤灰飘到周边农田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已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2023年11月14日,停产到位;反映的煤厂实际是该企业料场堆放的生产原料(煤矸石),现场检查中发现物料未覆盖到位,易产生扬尘。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3日内对料场堆放的煤矸石覆盖到位,并加强料场日常管理,加大日常洒水频次,减少无组织排放。同日,对该企业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反映企业在日常生产中遇到大风天气有扬尘产生。
   (二)关于厂区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厂区有污水横流情况。
    2023年12月23日,通过走访该企业周边群众,群众反映未发现该企业有污水横流情况。
部分属实要求企业对料场堆放的煤矸石覆盖到位,并加强料场日常管理,加大日常洒水频次,减少无组织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平顶山市叶县李庄村昆阳大道官庄村南边有一无名大型煤厂,厂内堆放大量煤,煤灰飘到周边农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5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料场堆放的煤矸石已覆盖到位。
   2.关于厂区污水横流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厂区有污水横流情况。通过走访该企业周边群众,群众反映未发现该企业有污水横流情况。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针对该企业料场煤矸石未覆盖到位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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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周庄镇牛庄村香山煤矿,随意处置煤矸石,拉煤车压断道路,扬尘大。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牛庄村香山煤矿,随意处置矸石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10月31日,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有煤矸石处理协议。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及周边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在煤场东侧建设有密闭煤矸石周转棚,生产时产生的煤矸石暂存于该密闭煤矸石周转棚内,达到一定量后交由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处理利用,经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周边检查,未发现有倾倒煤矸石现象。
   (二)关于拉煤车压断道路,扬尘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底,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门外南北主运输道路出现部分路面破损现象,该公司已投资70余万元对路面破损部位进行修补,共修补路面750余米。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及周边进行现场核查,矿区外南北主运输道路整洁、平坦,未出现有道路压断问题,但存在清扫不及时,易起扬尘问题。
    12月24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针对香山矿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香山矿周边5户居民。
部分属实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加大日常对厂区地面及煤场外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频次,消除扬尘隐患。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随意处置煤矸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有煤矸石处理协议。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煤矸石暂存于密闭矸石周转棚,达到一定量后交由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处理。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随意处置煤矸石行为。
   (二)关于拉煤车压断道路,扬尘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针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外南北主运输道路出现部分路面破损问题,该公司已投资70余万元对路面破损部位进行修补,共修补路面750余米。目前矿区外南北主运输道路整洁、平坦,不存在压断路情况。针对道路清扫不及时问题,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加大对矿区地面及煤场外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频次,消除扬尘隐患。
    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针对香山矿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香山矿周边5户居民,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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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叶县双庄村有一石料加工厂,废料到处乱倒,生产时候污染环境。平顶山市叶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叶县双庄村有一石料加工厂,废料到处乱倒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游游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邻近西侧围挡的空地上堆放约1000m³土料。
   (二)关于生产时候污染环境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游游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处于长期停建状态,厂区内堆放有破碎机1台、震动筛分机1台、传送带3条、水轮2台,由于设备长期无人维护,已严重锈蚀,不具备生产条件。
    2023年12月25日,叶县叶邑镇人民政府就举报问题对该企业周边进行了走访。受访群众反映该公司没建成就倒闭了,没有污染环境问题。
部分属实对现场堆放的沙土进行高标准覆盖。属地政府加强监管巡查,防止问题反弹。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叶县双庄村有一石料加工厂,废料到处乱倒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叶县叶邑镇人民政府对堆放的土料进行了全面覆盖。
  (二)关于生产时候污染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平顶山市游游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长期停建状态,不具备生产条件。
    2023年12月25日,通过走访该企业周边群众,群众均反映该企业长期停工,厂区已变成废旧厂院。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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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户口村砖厂,煤矸石堆放在厂区,生产过程中气味直排。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户口村砖厂,煤矸石堆放在厂区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2021年10月,该企业停产至今,隧道窑、制砖机、破碎机破损严重,已不具备生产能力。2023年12月24日,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对平顶山市恒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脱硫塔附近发现一堆约8吨已覆盖的煤矸石。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气味直排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市恒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6000万标块煤矸石空心砖项目于2021年10月停产至今,隧道窑、制砖机、破碎机破损严重,不具备生产能力。不存在生产过程中气味直排问题。
    12月24日,闹店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该公司周边5户居民,并将办理结果向居民反馈,均表示满意。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恒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堆放在厂区的煤矸石;加强对厂区的保洁力度。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户口村砖厂,煤矸石堆放在厂区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截止12月24日,厂区的煤矸石已清理完毕,全部运至厂区内原料棚。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气味直排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市恒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停产至今,隧道窑、制砖机、破碎机破损严重,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未发现生产过程中气味直排问题。闹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经询问该镇信访办未发现以往有信访举报问题,并调阅相关资料未发现以往检查中有类似问题发生。
    12月24日,闹店镇人民政府针对举报问题随机走访了该砖厂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恒翔砖厂不存在气味直排问题。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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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李坪村物源搅拌站露天堆放砂石,过往车辆尘土飞扬,噪声太大。平顶山市宝丰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李坪村物源搅拌站露天堆放砂石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23日,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对年加工生产60万立方米商用砼生产项目现场检查,该项目建设有两座密闭大棚,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所需的原料全部进入物料大棚,不存在露天堆放物料的情况。
    二、关于过往车辆尘土飞扬,噪声过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该项目生产线均在密闭大棚内,但未能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和洒水,造成车辆运输时尘土飞扬现象;现场发现车辆运输过程中偶有鸣笛扰民的现象。2023年12月24日上午,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枫飞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物源搅拌站厂区、道路进行噪声和无组织排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
    12月23日,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针对反映问题走访附近村民。
部分属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增加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频次,常态化保持洒水降尘到位,确保不起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李坪村物源搅拌站露天堆放砂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对年加工生产60万立方米商用砼生产项目现场检查,该项目建设有两个物料大棚,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全部进入物料大棚,不存在露天堆放物料的情况。
    二、关于过往车辆尘土飞扬,噪声过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4日上午,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安排专人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车辆运输过程中无鸣笛现象。2023年12月24日上午,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枫飞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物源搅拌站厂区、道路进行噪声和无组织排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
    12月23日,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针对反映问题走访附近村民,并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反馈,村民均表示满意。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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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坤盛建材加工石子噪声大、扬尘大,污染严重。平顶山市宝丰县噪音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噪声大,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主要产生噪声来源于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除尘器等,噪声源为固定声源。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高噪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厂房全密闭,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定期润滑、检修等措施,通过基础减振、隔声之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噪声检测,2023年12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TGK-WT-1266-2023),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二)关于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扬尘大,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对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粉尘产生环节主要有:原料喂料、破碎、筛分、除泥工段,反击式破碎环节、转载点、储泥棚卸料、车辆运输;该项目配套建设41套袋式除尘器;原料除泥车间、破碎、筛分以及中转缓冲仓、成品仓库全部设置在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内同步配备洒水喷雾装置,可实现不间断对生产车间进行洒水喷雾;储泥棚卸料过程在全封闭的原料中转库内作业,卸料过程采用降低物料的落差和湿法作业抑尘;停产期间车间进出口全部关闭,可最大限度的降低粉尘的逸散;采用全覆盖汽车运输,进出厂区时运输车辆经过车辆冲洗装置清洗车身和轮胎;现场检查时看到该公司袋式除尘器、喷淋装置、车辆冲洗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扬尘大,污染严重问题。但该公司门口车辆出入过程中有少量石子洒落在道路上。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2023年12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TGK-WT-1266-2023),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针对反映问题走访附近5户村民,均表示未发现该企业有噪声大、扬尘大的情况。
部分属实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及时清理道路上的石子,确保出厂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产生;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加强对坤胜建材有限公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噪声大,污染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噪声进行检测,2023年12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TGK-WT-1266-2023),检测报告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二)关于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扬尘大,污染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12月23日,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已清理道路上的石子,同时要求确保出厂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产生。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委托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宝丰县坤胜建材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2023年12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TGK-WT-1266-2023),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953-2020)。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执法人员针对反映问题对附近5户村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未发现该企业有噪声大、扬尘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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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叶县开发区院内有个私自收废铅蓄电池厂,长期违法经营。平顶山市叶县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2023年12月23日,经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查,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无未审批或入驻与废蓄电池相关的产业项目。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的空置厂院及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存在废铅蓄电池收购厂。同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开发区内的群众针对是否存在废铅蓄电池收购点进行了走访。
不属实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的空置厂院及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存在废铅蓄电池收购点。通过走访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周边群众,群众反映未发现有废铅蓄电池收购点存在。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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