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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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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9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年报可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ds.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84000余条。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完善“助企纾困”专栏,全面梳理涉企政策,发布101条助企纾困政策干货。二是推进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完善“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同步机制,不断丰富视频解读、图片解读、音频解读多形式政策宣传解读,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766篇。三是加强民生信息公开。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大科教文卫、水电气暖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600余条,有力提升了民生温度。四是持续拓展政府公开渠道。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达345个、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0800余条,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发布”获2023年河南政务微信省辖市类年度卓越公众号,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12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3件,办结1731件(含上年结转5件),其中予以公开602件、部分公开56件、不予公开18件、无法提供961件、不予处理76件、其他处理1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完善“政府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严格按照国办、省办要求集中规范发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公开市政府各类文件78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新增“市政府工作速览”等专题专栏4个。“建议提案”栏目实现编号、承办单位、答复内容和办理结果等要素完整公开;县(市、区)政府网站增设“地方部门平台链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编发政府公报6期,刊登政府文件30件,发放范围覆盖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基层单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日常监管和季度检查,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满意度调查和社会评议。针对薄弱单位、薄弱环节开展一对一培训。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召开整改推进会,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全年发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榜单10期,全市344个政务新媒体全部合规运行。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1

0

4

规范性文件

88

52

98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7955

行政强制

54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52.21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33

49

0

0

56

5

17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85

3

0

0

9

5

6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3

0

0

4

0

5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80

24

0

0

42

0

9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1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0

0

0

0

0

13

2.重复申请

24

19

0

0

0

0

4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0

0

0

0

0

0

2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1621

49

0

0

56

5

17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9

3

21

6

59

11

4

9

6

30

7

0

1

5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视频解读、在线访谈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样化解读手段仍需丰富强化,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宣解到位、惠及基层群众。二是新增设的县(市、区)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存在栏目分类不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缺失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针对2022年存在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还需深化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出台《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时编制公开本地、本部门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做好已实施行政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和草案解读等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全面对照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逐项梳理县乡两级应公开尽公开事项范围,顺利编制完成广播电视、交通运输、旅游、统计、新闻出版版权、自然资源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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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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