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作者:程颖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11-1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11月20日至22日全省有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22日至26日可能出现大范围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攻坚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攻坚办研究决定,11月19日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期间,各县(市、区)将按照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名单,实施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减排措施。本已停运的工业窑炉、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原则上禁止点火启炉。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严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放量。

矿山、砂石料、石材加工企业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实施顶格处罚。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市区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过。

我市还将继续严禁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限放,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派出暗访组,根据最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控企业用电量情况,重点督促各项管控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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