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5-00007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对于部分乘客反映其扫码乘坐公共汽电车时被重复扣费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04-25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来电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建议向当地公交企业投诉(平顶山市区公交热线:3382000,3382111),由企业调查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仍有意见的,可向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请其督促公交企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