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市监〔2023〕126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3-00014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
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引导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此项工作按照服务机构自主申报、省辖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评审确定的原则开展。现将平顶山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批程序
(一)由申请单位填写《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和《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推荐汇总表》,平顶山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
(三)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二、工作内容
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与培育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给予适当引导资金支持,授予“河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称号。
培育期限为2年。培育期间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将组织考察,培育结束后进行目标考核和验收评价,对优秀机构授予“河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服务机构。
(二)申请单位基础条件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强、成功案例多,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
(三)申请单位按照本年度重点培育方向进行申请。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把此项工作通知到本辖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逾期报送或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勇军 陈海峰
联系电话:2588160 2588078
邮 箱:psjzck@126.com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1105、1111室
邮 编:467000
附件:1.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2023 年重点培育方向
2.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
2023年9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